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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独创性理论建构在"浪漫主义创作理论"基础之上。算法创作的出现减少了人类作者对内容生产的参与,动摇了浪漫主义创作理论,也必将对独创性理论带来深刻影响。为此,应当以"读者标准"判断作品的独创性,将"独立创作"从"独创性"概念中分离出来,并强调"创作结果"而非"创作过程"的创造性。"读者标准"不仅顺应了独创性标准客观化的趋势,而且有利于促进著作权制度体系化,也与著作权法的制度目标相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