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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契约在追求平等的同时,会产生一定程度上的社会公平问题.克服社会契约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使社会在一种和谐有序的状态下发展,是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从契约与身份二者关系入手,尝试在契约社会的整体构架下,建立"有限身份化"的相应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