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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时代语境中,"党法"已由纯粹的党内政策而蜕变为"软法"。在这一演变逻辑中,需要同时具备前提性条件、内生性条件和外生性条件。基于系统论的研究视角,可以对"党法"的整体运行方式、生成机制、形态机制、效力保障机制等多个子系统进行解构。为了提升"党法"的治理绩效,需要"党法"和"国家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协同与共治。具体而言,应分别构建起"党法"与"国家法"两者之间的良性转化机制及其"党法"与"国家法"两者之间的良性共存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