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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民族乡法律地位模糊,导致其在城镇化进程中出现撤并不规范的现象,影响少数民族权益,出现民族政策贯彻不实、撤并后待遇不一、民族乡自治与村民自治难以衔接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应在法律中规定民族镇,并将民族乡镇列入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乡(镇)法》,以便全面发挥民族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