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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内部的审判监督行政化色彩浓郁,危及审判公正的实现。究其根源,长期以来我国官僚文化、上下级法院司法人员素质配备失衡、法院内部的考核制度以及地方各级法院院长选任制度缺陷等因素所致。应该废除上下级法院间存在的案件请示批复制度、完善人事选拔制度、改革法院考核制度、建立下级法院监督上级法院的制度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