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台州市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有争议的。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或青苗所有权人对补偿费有争议的,可通过申请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途径来解决。《办法》的出台为征地补偿协调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被征地村、失地农民开辟了一条征地纠纷诉求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