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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应用非预期股票收益定价的模型框架以及Fama和French三因子模型,研究了应计特征及应计风险因子的应计异象的市场定价并发现:(1)在公司水平下,无论是在Fama和French三因子模型下还是在非预期股票收益定价的模型框架下,应计和应计异象风险因子(CMA)均不能作为独立因子、不能解释股票超额收益。(2)同Hirshleifer et al在美国市场的发现一致,Fama和French三因子模型同样不能解释中国股票市场的应计异象。相对于Fama和French三因子模型对应计异象的检验结果,三因素模型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