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今年9月1日开始,令无数中小学生心惊胆战的"开除学籍"处分将要在浙江省被正式取消,同时取消的还有"留校察看"和"勒令退学".假如学生认为学校对自己实行了不合理的处分,还可以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浙江日报>2004年5月20日).新出台的<浙江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还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学籍;被人民法院宣告免刑、缓刑、假释、判处非监禁刑罚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