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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职院校学生犯罪率明显畸高,且呈现出暴力犯罪、结伙犯罪、突发性犯罪等特点。其原因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其中,主要是高职院校的学生家庭成长环境特殊性强导致的学生个体差异明显、高职院校教育和管理相对松散以及高职学生人生追求缺失等因素所致。防控高职院校学生暴力犯罪,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必须协同配合,共同参与。
关键词:高职院校;暴力犯罪;特征;原因;防控
基金项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高职院校校园暴力事件的防控研究”
作者简介:陶宏,女,江苏省南通高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学、学生管理;刘同庆,男,江苏省南通市政协办公室秘书,二级检察官,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学。
中图分类号:G7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747(2014)20-0061-02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高职院校校园暴力犯罪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高职院校学生相较普通高校学生而言,不仅仅是文化水平较低,更主要在于高职学生中特殊家庭子女比例较大、缺乏健康的积极向上的人生追求,加之高职院校管理较为松散等因素,学生暴力犯罪情况相对普通高校也较为严重。2013年暑假,我们在苏中F市选择部分职业院校开展了专题调查,走访了部分学生家庭和司法机关,以求探窥高职院校学生暴力犯罪的总体情况,概括分析其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初步的预防建议。
一、苏中F市职业院校学生暴力犯罪总体情况及特点
所谓暴力犯罪,通常指犯罪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胁迫而实施的犯罪。[1]本次调研特指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生的暴力犯罪情况。为提高调研准确度,调研数据均来自司法机关,同时参考各学校提供的数据。
(一)总体情况
据F市审判机关统计,2008年至2012年,全市共有160名在校学生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其中高职院校在校学生121人,占比75.6%。在这121名高职院校在校学生中,因暴力犯罪被判刑的83人,占比68.6%。犯罪类型集中在聚众斗殴(45人,占比54.2%)、故意伤害(10人,占比12%)、强奸(8人,占比9.6%)、寻衅滋事(6人,占比7.2%)、抢劫(5人,占比6%)、敲诈勒索(5人,占比6%)以及强制猥亵、侮辱妇女(4人,占比4.8%)等几类案件。其它被判处刑罚的高职院校在校学生则为非暴力性犯罪,包括盗窃(21人)、交通肇事(10人)、传播淫秽物品(6人)以及其它犯罪。在这83名因暴力犯罪被判处刑罚的职业院校学生中,20~22岁的7人,17~19岁的57人,15~16岁的19人,分别占比8.4%、68.7%、22.9%。而在全部121名被判处刑罚的高职院校在校学生中,几乎都是男性,女性仅3人,仅占2.4%。
(二)犯罪特点
调查发现,F市高职院校学生暴力犯罪呈现以下显著特点。[2-4]
1.结伙犯罪现象突出。在实施暴力犯罪的83人中,结伙聚众实施犯罪的计52人,占比接近2/3,超过全部121名犯罪职业院校在校学生的2/5。他们结成或大或小的团伙实施暴力行为,是高职院校学生暴力犯罪的主要形态。但多数没有成年人团伙犯罪组织严密和计划周密,纠合过程比较简单和松散,多为联系比较紧密、信任度比较高的同学、同乡间结伙,较少与校外社会人员结伙。高职院校在校学生不论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处在生长发育期,对事物存在好奇心、新鲜感,喜欢凑热闹、瞎起哄,讲义气、要面子,做事情容易一哄而上,易于在不经意间走上犯罪道路。同时,他们不成熟的心理素质让他们对犯罪和刑罚怀有一定程度的恐惧,人多势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他们的恐惧感,所以他们比成年人更容易共同实施暴力行为。
2.突发性犯罪较多。高职院校学生心理发育尚未成熟,事物认知水平低、生活经验不丰富、辨别是非能力相对较弱,行为的效仿性和传染性相对较强,情绪易冲动且不善于控制,易于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在外部刺激和压力下,当怨恨、诱惑、恼怒、激愤等情绪达到顶峰时,在生物本能的驱使下,往往因看某人某事“不顺眼”而一触即发,实施暴力攻击。从犯意产生到付诸实施,时间很短,往往缺乏先兆,让人难以预防和阻止。如果适逢欲望未能得到满足,心理遇到较大挫折时,更会使得原有的犯罪冲动和挫折冲动相结合,实施暴力行为。
3.犯罪严重性趋强。一般来说,学生犯罪的作案手段和方法较简单和原始,多以语言威胁并辅以轻微的暴力手段,或用撬门扭锁、翻墙爬窗等方法。但现在受暴力文化影响严重的青少年实施的犯罪,不少表现为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还有的在作案前进行精心预谋策划,作案后媒体上披露的警方侦察过程和方法,破坏或者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订立攻守同盟。还有些青少年学生为图一时之快,视他人生命和健康如草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顾后果,作案手段和方法十分残暴残忍,有些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的作案情节十分恶劣,甚至泯灭人性。
4.财产和性犯罪多发。前述83名犯罪学生中,抢劫案5人、敲诈勒索案5人,合计占比12%;强奸案8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案4人,合计占比14.5%。如果在加上非暴力性犯罪的盗窃案21人,传播淫秽物品案6人,则侵犯财产和性的犯罪人数占全部121人的40.5%,其多发性更是不言而喻。
窥斑见豹,通过上述统计数据和特点归纳,可以看出职业院校学生犯罪情况比较严重,其中又以暴力犯罪突出。职业院校学生暴力犯罪的存在与漫延,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不得不思考的问题:高职院校学生暴力犯罪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应该怎样来预防高职院校学生的暴力犯罪?
二、高职院校学生暴力犯罪的原因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犯罪不是随心所欲产生的。”[5]原因往往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易变性。调查发现,高职院校学生实施暴力犯罪的原因很多,不一而足,但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家庭成长环境 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环境,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影响。调研结果表明,高职院校学生中单亲家庭比例高达20%以上,有留守儿童成长经历的更是高达50%以上,父母文化程度低于大学学历的高达90%,统计数据表明,高职院校学生群体是一个家庭教育环境较为恶劣的社会群体,父母对孩子成长的正面、积极、充分的教育严重缺失。
高职院校学生入学前刚刚经历了或仍处于青春叛逆期,正是他们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较大转折期,是最容易偏离正常轨道的“多事之秋”。家庭教育在这一阶段的缺位,导致了高职生存在着先天不足的明显特征。加之,这一阶段的学生自我意识突出却又对“责任、正义”的认识比较偏激;自我情绪控制、排解、宣泄能力不足,在遭遇情绪躁动不稳定、挫折或攻击时,又往往会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或被冤枉,觉得难以忍受或心理不平衡,导致情绪失控而诉诸暴力解决。
(二)缺乏积极的理想和追求
人,活着就不能没有理想和追求,否则,就如同行尸走肉,缺乏自我调控的机制。针对高职院校学生的心理状况、人生追求,也同时进行了相关调查。调查结果表明,70%以上的学生没有积极的或远大的理想和追求,几乎没有认真想过自己将来要干什么;当问及现在该怎么做时,60%以上的学生表示无所事事,抱着“混一天是一天”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求学态度,认为自己现阶段应该利用学习的机会好好学习知识和技能的学生占比不超过20%。调查结果表明,高职学生对自己的人生大多比较迷茫,对未来没有清晰的规划。相反,却有不少学生的梦想是一夜暴富、邂逅美女或白马王子,而认为应该或者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来赢得人生的学生比例不足10%,表明高职院校的学生对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缺少积极的人生态度和人生追求。
更重要的是,在长期接受对学业成绩片面追求的教育观下,高职院校学生因为学业不精,大多心理较为压抑,甚至扭曲,从而产生长期的、严重的情绪障碍。这些长期被歪曲的情绪,具有向代偿性满足的冲动发展的强大趋势。[6]进入职业院校后,没有了升学的压力,紧张情绪一下子得到释放,各种长期受压抑的,如独立、消费、恋爱、社会认同等需求亟需得到满足,在不能获得满足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正确对待,就难以有效抑制违法犯罪的冲动,进而实施犯罪,尤其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暴力犯罪。
(三)学校教育与管理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高职院校录取的大多是刚刚从初中阶段毕业的学生,在校生的年龄跨度多在从15岁到22岁。对于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而言,人生观尚未成熟,自我约束能力仍然较低,仍需要强有力的教育引导和管理。然而,调查情况表明,绝大部分同学认为自己所在的学校在教育与管理方面明显宽松。其主要表现为:(1)高职学生学习压力突然骤减。大多高职院校学习压力和动力明显不足,且更低于普通高校,突然失去了考试与升学压力的学生有了较多自己支配的时间和注意力的高职生,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样,充沛的精力变得无处使用;(2)学校教育的宽松。中学阶段,学校注重德育管理,甚至不少学校实行的是坐班制,为了追求升学率,教师时刻关注着学生的一举一动和思想动态,正面的主动的德育教育尚未缺失。然而,到了高职阶段,学校往往对德育教育缺乏足够的重视,学生实行的是寄宿制但教师不再有坐班制;承担德育教育功能的每周班会往往流于形式,沦为日常事务的布置课。很多必要的法制、德育和生理教育没有真正落实和重视,注重形式而不关心实际教学效果,不能发挥应有的教育引导作用。还有些学校和老师对学生的要求不高,抱有“糊差事”思想,责任心不足,对学生旷课、逃课等不能采取务实管用的教育挽救措施,甚至听之任之、姑息养奸,最终酿成大祸。随着学校对德育的放松,学生思想上原本紧绷的弦也自然也松开了;(3)校园管理的宽松。学生无论学习还是生活,无论是时间还是空间,都拥有较大的不受控制的自由空间,可以自主决定。这样宽松的环境,既使职校学生易于受到各种不良信息和行为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也易于引发各种各样的矛盾,导致暴力行为的发生。学校和教师的管理方式越来越粗放,特别是在禁止学生恋爱、离开校园、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携带管制刀具等方面软弱无力,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学生。
(四)社会环境
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社会环境,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对高职院校学生有着更为严重的影响。一直以来,受传统教育观的影响,高职院校学生客观上受到社会的冷落和歧视。对经历过多次考试失败、认知水平偏低、学习动力不足的高职院校学生来说,势必严重打击他们的自尊心,增强他们的自卑感,有些学生甚至会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这就使得缺少普通高校优越感的高职生更容易受到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从而更易直接或间接地导致暴力犯罪的发生。
三、高职院校学生暴力犯罪的预防
高职院校暴力犯罪的存在,对社会、学校、学生都会造成严重危伤害,高职院校学生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元的,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错综结合而形成的结果。做好预防工作应当统筹兼顾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协调推进,不能偏颇。
(一)对高职院校的建议
高职院校学校不仅是学生接受文化教育、提升专业技能的场所,更是其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培养和形成的重要环境,对学生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影响。面对仍处于青春躁动期的学生,高职院校更需要加强正确的教育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提升高职生的内驱力。相较于普通高校的学生而言,高职生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社会评价认知上都存在明显的不足和偏差,更适合采用中学阶段的严格教育管理手段。不仅要做好“校园管理”,对校园内的活动与行为加强引导和监督,而且应该做好“校门管理”,防范高职生和社会不良青年之间的互动,减少高职生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度。同时,建议高职院校加强德育常规管理力量,必要时配备校园保安队伍和监控设备,建立对校园内违纪违法事件的防控体系。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教育落实到实处,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和文明素质。还要开展心理教育咨询,对学生的不健康不愉悦心理及时进行教育疏导,教育学生学会情绪调控,增强抗挫折能力,防止不良情绪积郁。可以通过集体活动来增强学生间的交流沟通,加深友谊。学校还应当帮助学生制定科学的职业规划,促使他们确立正确的职业目标和积极向上的理想追求,引导他们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习和实践中去。大力宣传职校学生成才典型,提升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荣誉感。 (二)对家庭的建议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细胞,是学生成长的第一环境,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学生的成长。高职院校的学生虽然在生理上都已接近成年,但在心理和人生阅历上还需要父母的关爱和引导。父母们不能因为不再有中高考的压力,就放松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更不能仅限于在物质上给孩子以满足,对其他方面听之任之。尤其是对于高职生家长,更应该关注到自己的孩子在年龄上与心智上尚不够成熟,在是非判断能力上尚有欠缺,对社会不良思想和不良习气的抵制能力尚且有限,虽然子女已经进入了寄宿制的校园,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放任不管。无论多忙,父母仍然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孩子身上,与孩子多交流沟通,了解他们学习、生活、情感、交友等各方面情况,及时了解、发现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可能的不良苗头一定要引起足够的注意和重视,及时做好引导防控工作。父母们还要处理好夫妻关系,保持家庭环境的和谐温馨,让孩子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亲人的关爱、生活的美好。要改善教育方式,倡导民主型家庭教育方式,切忌态度生硬和专制作风,尤其不能“一打、二骂、三不管”,努力通过自身的言行举止为孩子树立榜样。言传身教让尊重他人、崇尚法纪、善良诚信、勤俭节约、自食其力等道理成为孩子为人处世的本能方式。
(三)对社会的建议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社会对其成员的品性养成具有极大的潜在影响力。对刚离开父母,步入相对宽松环境,即将踏入社会的高职院校学生来说,能否拥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他们的健康成长极为重要。一个负责任的社会,应当为青少年学生的成长提供科学、健康、奋进向上的环境氛围和精神食粮,给青春迷茫期的职业院校学生提供鲜明的道德和价值导向。要努力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尤其是学习和就业环境,为正处于身体和心智发育期的职校学生减轻可能背负的学习和就业压力。要尽可能维护良好的治安局面,整治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尤其是文化娱乐场所,严厉打击校外人员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行为,通过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治安管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稳定的社会秩序。
参考文献:
[1]曹子丹.中国犯罪原因研究综述[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256.
[2]李玫瑾.犯罪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
[3]张春妹,邹泓.人格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研究[J].心理科学进展,2006(2):241-248.
[4]郑信军,岑国桢.家庭处境不利儿童的社会性发展研究述评[J].心理科学,2006(3):747-751.
[5]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79.
[6]刘灿璞.当代犯罪学[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6:33.
关键词:高职院校;暴力犯罪;特征;原因;防控
基金项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高职院校校园暴力事件的防控研究”
作者简介:陶宏,女,江苏省南通高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学、学生管理;刘同庆,男,江苏省南通市政协办公室秘书,二级检察官,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学。
中图分类号:G7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747(2014)20-0061-02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高职院校校园暴力犯罪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高职院校学生相较普通高校学生而言,不仅仅是文化水平较低,更主要在于高职学生中特殊家庭子女比例较大、缺乏健康的积极向上的人生追求,加之高职院校管理较为松散等因素,学生暴力犯罪情况相对普通高校也较为严重。2013年暑假,我们在苏中F市选择部分职业院校开展了专题调查,走访了部分学生家庭和司法机关,以求探窥高职院校学生暴力犯罪的总体情况,概括分析其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初步的预防建议。
一、苏中F市职业院校学生暴力犯罪总体情况及特点
所谓暴力犯罪,通常指犯罪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胁迫而实施的犯罪。[1]本次调研特指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生的暴力犯罪情况。为提高调研准确度,调研数据均来自司法机关,同时参考各学校提供的数据。
(一)总体情况
据F市审判机关统计,2008年至2012年,全市共有160名在校学生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其中高职院校在校学生121人,占比75.6%。在这121名高职院校在校学生中,因暴力犯罪被判刑的83人,占比68.6%。犯罪类型集中在聚众斗殴(45人,占比54.2%)、故意伤害(10人,占比12%)、强奸(8人,占比9.6%)、寻衅滋事(6人,占比7.2%)、抢劫(5人,占比6%)、敲诈勒索(5人,占比6%)以及强制猥亵、侮辱妇女(4人,占比4.8%)等几类案件。其它被判处刑罚的高职院校在校学生则为非暴力性犯罪,包括盗窃(21人)、交通肇事(10人)、传播淫秽物品(6人)以及其它犯罪。在这83名因暴力犯罪被判处刑罚的职业院校学生中,20~22岁的7人,17~19岁的57人,15~16岁的19人,分别占比8.4%、68.7%、22.9%。而在全部121名被判处刑罚的高职院校在校学生中,几乎都是男性,女性仅3人,仅占2.4%。
(二)犯罪特点
调查发现,F市高职院校学生暴力犯罪呈现以下显著特点。[2-4]
1.结伙犯罪现象突出。在实施暴力犯罪的83人中,结伙聚众实施犯罪的计52人,占比接近2/3,超过全部121名犯罪职业院校在校学生的2/5。他们结成或大或小的团伙实施暴力行为,是高职院校学生暴力犯罪的主要形态。但多数没有成年人团伙犯罪组织严密和计划周密,纠合过程比较简单和松散,多为联系比较紧密、信任度比较高的同学、同乡间结伙,较少与校外社会人员结伙。高职院校在校学生不论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处在生长发育期,对事物存在好奇心、新鲜感,喜欢凑热闹、瞎起哄,讲义气、要面子,做事情容易一哄而上,易于在不经意间走上犯罪道路。同时,他们不成熟的心理素质让他们对犯罪和刑罚怀有一定程度的恐惧,人多势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他们的恐惧感,所以他们比成年人更容易共同实施暴力行为。
2.突发性犯罪较多。高职院校学生心理发育尚未成熟,事物认知水平低、生活经验不丰富、辨别是非能力相对较弱,行为的效仿性和传染性相对较强,情绪易冲动且不善于控制,易于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在外部刺激和压力下,当怨恨、诱惑、恼怒、激愤等情绪达到顶峰时,在生物本能的驱使下,往往因看某人某事“不顺眼”而一触即发,实施暴力攻击。从犯意产生到付诸实施,时间很短,往往缺乏先兆,让人难以预防和阻止。如果适逢欲望未能得到满足,心理遇到较大挫折时,更会使得原有的犯罪冲动和挫折冲动相结合,实施暴力行为。
3.犯罪严重性趋强。一般来说,学生犯罪的作案手段和方法较简单和原始,多以语言威胁并辅以轻微的暴力手段,或用撬门扭锁、翻墙爬窗等方法。但现在受暴力文化影响严重的青少年实施的犯罪,不少表现为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还有的在作案前进行精心预谋策划,作案后媒体上披露的警方侦察过程和方法,破坏或者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订立攻守同盟。还有些青少年学生为图一时之快,视他人生命和健康如草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顾后果,作案手段和方法十分残暴残忍,有些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的作案情节十分恶劣,甚至泯灭人性。
4.财产和性犯罪多发。前述83名犯罪学生中,抢劫案5人、敲诈勒索案5人,合计占比12%;强奸案8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案4人,合计占比14.5%。如果在加上非暴力性犯罪的盗窃案21人,传播淫秽物品案6人,则侵犯财产和性的犯罪人数占全部121人的40.5%,其多发性更是不言而喻。
窥斑见豹,通过上述统计数据和特点归纳,可以看出职业院校学生犯罪情况比较严重,其中又以暴力犯罪突出。职业院校学生暴力犯罪的存在与漫延,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不得不思考的问题:高职院校学生暴力犯罪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应该怎样来预防高职院校学生的暴力犯罪?
二、高职院校学生暴力犯罪的原因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犯罪不是随心所欲产生的。”[5]原因往往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易变性。调查发现,高职院校学生实施暴力犯罪的原因很多,不一而足,但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家庭成长环境 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环境,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影响。调研结果表明,高职院校学生中单亲家庭比例高达20%以上,有留守儿童成长经历的更是高达50%以上,父母文化程度低于大学学历的高达90%,统计数据表明,高职院校学生群体是一个家庭教育环境较为恶劣的社会群体,父母对孩子成长的正面、积极、充分的教育严重缺失。
高职院校学生入学前刚刚经历了或仍处于青春叛逆期,正是他们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较大转折期,是最容易偏离正常轨道的“多事之秋”。家庭教育在这一阶段的缺位,导致了高职生存在着先天不足的明显特征。加之,这一阶段的学生自我意识突出却又对“责任、正义”的认识比较偏激;自我情绪控制、排解、宣泄能力不足,在遭遇情绪躁动不稳定、挫折或攻击时,又往往会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或被冤枉,觉得难以忍受或心理不平衡,导致情绪失控而诉诸暴力解决。
(二)缺乏积极的理想和追求
人,活着就不能没有理想和追求,否则,就如同行尸走肉,缺乏自我调控的机制。针对高职院校学生的心理状况、人生追求,也同时进行了相关调查。调查结果表明,70%以上的学生没有积极的或远大的理想和追求,几乎没有认真想过自己将来要干什么;当问及现在该怎么做时,60%以上的学生表示无所事事,抱着“混一天是一天”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求学态度,认为自己现阶段应该利用学习的机会好好学习知识和技能的学生占比不超过20%。调查结果表明,高职学生对自己的人生大多比较迷茫,对未来没有清晰的规划。相反,却有不少学生的梦想是一夜暴富、邂逅美女或白马王子,而认为应该或者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来赢得人生的学生比例不足10%,表明高职院校的学生对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缺少积极的人生态度和人生追求。
更重要的是,在长期接受对学业成绩片面追求的教育观下,高职院校学生因为学业不精,大多心理较为压抑,甚至扭曲,从而产生长期的、严重的情绪障碍。这些长期被歪曲的情绪,具有向代偿性满足的冲动发展的强大趋势。[6]进入职业院校后,没有了升学的压力,紧张情绪一下子得到释放,各种长期受压抑的,如独立、消费、恋爱、社会认同等需求亟需得到满足,在不能获得满足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正确对待,就难以有效抑制违法犯罪的冲动,进而实施犯罪,尤其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暴力犯罪。
(三)学校教育与管理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高职院校录取的大多是刚刚从初中阶段毕业的学生,在校生的年龄跨度多在从15岁到22岁。对于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而言,人生观尚未成熟,自我约束能力仍然较低,仍需要强有力的教育引导和管理。然而,调查情况表明,绝大部分同学认为自己所在的学校在教育与管理方面明显宽松。其主要表现为:(1)高职学生学习压力突然骤减。大多高职院校学习压力和动力明显不足,且更低于普通高校,突然失去了考试与升学压力的学生有了较多自己支配的时间和注意力的高职生,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样,充沛的精力变得无处使用;(2)学校教育的宽松。中学阶段,学校注重德育管理,甚至不少学校实行的是坐班制,为了追求升学率,教师时刻关注着学生的一举一动和思想动态,正面的主动的德育教育尚未缺失。然而,到了高职阶段,学校往往对德育教育缺乏足够的重视,学生实行的是寄宿制但教师不再有坐班制;承担德育教育功能的每周班会往往流于形式,沦为日常事务的布置课。很多必要的法制、德育和生理教育没有真正落实和重视,注重形式而不关心实际教学效果,不能发挥应有的教育引导作用。还有些学校和老师对学生的要求不高,抱有“糊差事”思想,责任心不足,对学生旷课、逃课等不能采取务实管用的教育挽救措施,甚至听之任之、姑息养奸,最终酿成大祸。随着学校对德育的放松,学生思想上原本紧绷的弦也自然也松开了;(3)校园管理的宽松。学生无论学习还是生活,无论是时间还是空间,都拥有较大的不受控制的自由空间,可以自主决定。这样宽松的环境,既使职校学生易于受到各种不良信息和行为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也易于引发各种各样的矛盾,导致暴力行为的发生。学校和教师的管理方式越来越粗放,特别是在禁止学生恋爱、离开校园、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携带管制刀具等方面软弱无力,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学生。
(四)社会环境
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社会环境,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对高职院校学生有着更为严重的影响。一直以来,受传统教育观的影响,高职院校学生客观上受到社会的冷落和歧视。对经历过多次考试失败、认知水平偏低、学习动力不足的高职院校学生来说,势必严重打击他们的自尊心,增强他们的自卑感,有些学生甚至会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这就使得缺少普通高校优越感的高职生更容易受到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从而更易直接或间接地导致暴力犯罪的发生。
三、高职院校学生暴力犯罪的预防
高职院校暴力犯罪的存在,对社会、学校、学生都会造成严重危伤害,高职院校学生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元的,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错综结合而形成的结果。做好预防工作应当统筹兼顾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协调推进,不能偏颇。
(一)对高职院校的建议
高职院校学校不仅是学生接受文化教育、提升专业技能的场所,更是其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培养和形成的重要环境,对学生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影响。面对仍处于青春躁动期的学生,高职院校更需要加强正确的教育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提升高职生的内驱力。相较于普通高校的学生而言,高职生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社会评价认知上都存在明显的不足和偏差,更适合采用中学阶段的严格教育管理手段。不仅要做好“校园管理”,对校园内的活动与行为加强引导和监督,而且应该做好“校门管理”,防范高职生和社会不良青年之间的互动,减少高职生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度。同时,建议高职院校加强德育常规管理力量,必要时配备校园保安队伍和监控设备,建立对校园内违纪违法事件的防控体系。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教育落实到实处,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和文明素质。还要开展心理教育咨询,对学生的不健康不愉悦心理及时进行教育疏导,教育学生学会情绪调控,增强抗挫折能力,防止不良情绪积郁。可以通过集体活动来增强学生间的交流沟通,加深友谊。学校还应当帮助学生制定科学的职业规划,促使他们确立正确的职业目标和积极向上的理想追求,引导他们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习和实践中去。大力宣传职校学生成才典型,提升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荣誉感。 (二)对家庭的建议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细胞,是学生成长的第一环境,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学生的成长。高职院校的学生虽然在生理上都已接近成年,但在心理和人生阅历上还需要父母的关爱和引导。父母们不能因为不再有中高考的压力,就放松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更不能仅限于在物质上给孩子以满足,对其他方面听之任之。尤其是对于高职生家长,更应该关注到自己的孩子在年龄上与心智上尚不够成熟,在是非判断能力上尚有欠缺,对社会不良思想和不良习气的抵制能力尚且有限,虽然子女已经进入了寄宿制的校园,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放任不管。无论多忙,父母仍然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孩子身上,与孩子多交流沟通,了解他们学习、生活、情感、交友等各方面情况,及时了解、发现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可能的不良苗头一定要引起足够的注意和重视,及时做好引导防控工作。父母们还要处理好夫妻关系,保持家庭环境的和谐温馨,让孩子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亲人的关爱、生活的美好。要改善教育方式,倡导民主型家庭教育方式,切忌态度生硬和专制作风,尤其不能“一打、二骂、三不管”,努力通过自身的言行举止为孩子树立榜样。言传身教让尊重他人、崇尚法纪、善良诚信、勤俭节约、自食其力等道理成为孩子为人处世的本能方式。
(三)对社会的建议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社会对其成员的品性养成具有极大的潜在影响力。对刚离开父母,步入相对宽松环境,即将踏入社会的高职院校学生来说,能否拥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他们的健康成长极为重要。一个负责任的社会,应当为青少年学生的成长提供科学、健康、奋进向上的环境氛围和精神食粮,给青春迷茫期的职业院校学生提供鲜明的道德和价值导向。要努力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尤其是学习和就业环境,为正处于身体和心智发育期的职校学生减轻可能背负的学习和就业压力。要尽可能维护良好的治安局面,整治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尤其是文化娱乐场所,严厉打击校外人员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行为,通过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治安管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稳定的社会秩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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