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对外签署的部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列有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根据该条款,缔约一方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在缔约另一方的大学、学院、学校或其他政府承认的教育机构或科研机构从事教学、讲学或科研活动取得的所得,符合税收协定规定条件的,可在缔约另一方享受税收协定规定期限的免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