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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指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困境表现之一是援引率偏低,而且存在着不少否定参照指导性案例的情况。在指导性案例23号中,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广泛存在的知假买假现象表达了倾向性意见。但是,通过对涉及该案例的裁判文书进行考察后可以发现,大多数裁判结果都背离了以上倾向性意见。这些否定参照指导性案例23号的理由总体上包括四种类型:知假买假者并非消费者;购买假货者并未受到误导;所购食品并未被证明不符合安全标准;指导性案例与待决案件之间并不相似。造成这些理由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指导性案例23号以单一规则面对复杂问题,略显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