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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桂发〔2016〕3号,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广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出实施意见。为便于更深刻理解《意见》内容,本刊邀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有关负责人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问:《意见》的出台有何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