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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生态补偿实现的过程,实际上是水源地与下游围绕保护及补偿问题的一个博弈过程。运用博弈分析的方法,对流域生态补偿各利益相关体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在无政府干预的条件下,补偿主体最终难以达成补偿协议;在政府的干预下,通过干预因子的合理选择,补偿主体最终能够形成水源地保护、下游补偿的混合纳什均衡。借助这一分析结果,为生态补偿制度顺利实施提出了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