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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消费市场的变化,以无污染、安全、优质为基本特征的“绿色食品(green food)”在人们的生活需求中占比越来越大。生产绿色食品时,通常会先对产地环境进行评价,然后对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管控,使产品达到绿色食品的检验检测标准,然后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申请绿色食品认证证书,通过后便可获得绿色食品证书。生产绿色食品,不仅可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而且可以提高农产品品质,助农增收。本文分析了砚山县绿色食品蔬菜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一、砚山县绿色食品蔬菜生产现状
砚山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土地平整开阔,总耕地面积220万亩(1亩≈667m2,下同),年均气温16.5℃,无霜期300余天,年均降雨量900-1000mm,光照充足、四季温和,非常适合种植蔬菜,蔬菜产业已成为全县高原特色农业中的主导产业。2020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78.36万亩,产量80.63万吨,实现产值17.02亿元(全县农业总产值60.7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8%。
砚山县非常重视蔬菜的质量安全,是全国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截至2020年,全县获绿色食品证书的蔬菜产品75个,面积2.1万亩,企业8家,产量11.8万吨,产值6.8亿元,产品主要以白菜、甘蓝、豆类、辣椒、番茄、葱等为主,孕育了以“中康食品”“云松南”等为代表的蔬菜企业品牌和一批产品品牌。
砚山县绿色食品蔬菜的现状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1.绿色食品蔬菜生产技术不断运用,“绿色食品牌”战略得到有效推进。通过绿色食品蔬菜生产技术的应用推广,至2020年已有7个蔬菜企业(合作社)57个蔬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主要品种为芥兰、春菜、白菜、葱、番茄、甜脆豌豆、西葫芦、辣椒等,其中松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绿色食品奶白菜、上海青被评为“云南省名优农产品”,奶白菜同时获得“云南省十大名菜”称号。中康公司的“我走鲜”牌水果番茄获2019年“云南十大名品”称号。2020年,松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康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再次获得“云南省十大名品”称号,成为省级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多个企业的绿色食品蔬菜进入广州、深圳、上海、香港等城市的各大超市绿色食品专柜,销路畅通,价格普遍提高20%-30%,品牌效应带动了经济效益的明显增加,真正实现了质优价优。
2.绿色食品蔬菜的大力发展促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及砚山县“一县一业”项目顺利通过考核验收。砚山县大力推进品牌培育,落实“绿色食品牌”战略,全面促进绿色经济长足发展。通过在“产出来”上下功夫,农产品质量得到快速提升。绿色食品获证的企业和产品数量连年持续增加,生产基地不断扩大,品种不断丰富,产量占比不断增。绿色食品蔬菜数量从2016年的18个平均每年递增7.8%,至2020年底达到57个,占全州绿色食品蔬菜的70%以上,位居文山州第一。由于绿色食品认证数量较多,促进砚山县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及2019年“一县一业”项目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3.绿色食品蔬菜生产技术的运用促进了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绿色食品生产中通过积极应用黄板、蓝板、杀虫灯等绿色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了病虫害的发生,减少了农药、化肥的施用量,提高了蔬菜品质。同时,由于化肥的减量、有机肥的增量,改善了土壤结构,增强了土壤通透性,促进了蔬菜根系的生长,增强了蔬菜抗逆性。绿色防控措施减少了对土壤及水体的污染,保护了生态环境,实现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二、绿色食品蔬菜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绿色食品蔬菜占比较低。砚山县绿色食品蔬菜虽然得到了大力发展,但在全县蔬菜生产中占比仍然较低。2020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78.36万亩,而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面积仅有2.1万亩,占全县蔬菜种植面积的2.68%,占比较低。而且,申请绿色食品认证的主体主要是广东、湖南等地引进的蔬菜种植企业及合作社,本地种植户较少。
2.重认证轻监管现象较普遍,续展认证率低。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虽有机构但没有工作经费,由于工作机制不健全,造成“重认证,轻监管”的现象发生。同时,部分企业因管理不善,经营发展状况不佳,绿色食品认证后续展换证率低。至2020年底,砚山县累计认证绿色食品109个,未续展产品20个,续展率81.7%。
3.企业生产管理者安全意识不足。各生产基地存在标准化生产不到位、企业管理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足等问题,没有充分应用和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采收制度和溯源制度要求,2020年绿色食品年度抽样检测中,虽然没有出现绿色食品含禁用农药的现象,但允许使用的农药却出现超标现象,特别是杀菌剂中的苯醚甲环唑、杀虫剂中的氯氰菊酯检出率较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4.科技投入力度不足,品牌效应有待加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不完善,绿色防控设施设备投入不足,绿色食品牌还没有最大程度地在社会消费群体中彰显品牌效应,企业从中获利不明显,投入与产出的比例较低,影响了申报积极性。部分企业品牌意识差,只求能赚钱,不注重品牌的培养,甚至认为认证繁琐、花费资金大,认证后使用标识不积极,产品增效不明显,品牌价值未充分体现。
5.申报主体多为小规模企业,产地环境制约较大。绿色食品认证必须是符合资质条件的法人主体,而且产品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认证目录内。砚山县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程度相对较低,生产主体普遍分散且弱小,市场开拓能力弱,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较少。同时,产地环境制约也是砚山县绿色食品认证的影响因素之一,该县矿产资源丰富,一些地方土壤背景值高,产地环境监测合格率相对较低。
三、促進绿色食品蔬菜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1.扎实推进认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1)强化源头管控,从源头杜绝绿色食品安全风险。近年来禁用农药检出率下降,但高效氯氰菊酯、吡虫啉、苯醚甲环唑、烯酰吗啉等超标现象比较突出,部分绿色蔬菜产品中甚至检出不允许使用的农药。因此,为了从源头杜绝绿色食品安全风险,需要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禁止销售和使用禁用农兽药。
(2)抓实生产管理,确保质量。一是加强基地建设。良好而完善的生产基地是绿色食品生产的基础,要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要求,避开工矿企业、道路交通主干道、有潜在污染源的生产区域建设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另外,基地的水利设施要良好,能排能灌,田间道路畅通,和非绿色生产区域之间有隔离带。二是严格生产管理。安全优质的产品是种出来、管出来的,严格生产管理是绿色食品的根本保障。生产中,要按照绿色食品农药管理制度《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管理制度《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进行生产。我国绿色食品生产中农药管理使用允许列表制,要严格按照该表使用农药,同时还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制度。另外,要结合不同企业的生产实际,制定《绿色食品蔬菜种植规程》,建立产前、产中、产后各生产环节技术和管理规范,按照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确保绿色食品的安全优质。
(3)开展摸底排查,切实推进认证。对全县符合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进行摸底排查,筛选经营状况好、种植基地环境良好、管理者安全意识强的企业(合作社)开展绿色食品认证。
2.严格证后监管,维护品牌公信力。绿色食品标志作为政府推动树立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承载了政府的信誉,公信力是其发展的生命线,也是品牌的核心价值所在,维护好绿色食品标志的公信力也就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为此,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要加强生产指导及监督,使其严格按相应的标准及要求执行,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3.加强品牌宣传,营造市场氛围,突显品牌效应。政府部门要大力营造全社会发展品牌、消费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一是引导生产主体,把发展绿色食品的相关知识纳入经营培训中,增强主体意识;二是引导社会消费,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绿色食品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关注度和认知度;三是引导市场,积极组织获证主体参加各种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提高市场影响力和企业竞争力。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提高人们对绿色食品的认知和消费,突出品牌效应,最终引导更多的企业(合作社)发展绿色食品。
一、砚山县绿色食品蔬菜生产现状
砚山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土地平整开阔,总耕地面积220万亩(1亩≈667m2,下同),年均气温16.5℃,无霜期300余天,年均降雨量900-1000mm,光照充足、四季温和,非常适合种植蔬菜,蔬菜产业已成为全县高原特色农业中的主导产业。2020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78.36万亩,产量80.63万吨,实现产值17.02亿元(全县农业总产值60.7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8%。
砚山县非常重视蔬菜的质量安全,是全国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截至2020年,全县获绿色食品证书的蔬菜产品75个,面积2.1万亩,企业8家,产量11.8万吨,产值6.8亿元,产品主要以白菜、甘蓝、豆类、辣椒、番茄、葱等为主,孕育了以“中康食品”“云松南”等为代表的蔬菜企业品牌和一批产品品牌。
砚山县绿色食品蔬菜的现状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1.绿色食品蔬菜生产技术不断运用,“绿色食品牌”战略得到有效推进。通过绿色食品蔬菜生产技术的应用推广,至2020年已有7个蔬菜企业(合作社)57个蔬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主要品种为芥兰、春菜、白菜、葱、番茄、甜脆豌豆、西葫芦、辣椒等,其中松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绿色食品奶白菜、上海青被评为“云南省名优农产品”,奶白菜同时获得“云南省十大名菜”称号。中康公司的“我走鲜”牌水果番茄获2019年“云南十大名品”称号。2020年,松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康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再次获得“云南省十大名品”称号,成为省级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多个企业的绿色食品蔬菜进入广州、深圳、上海、香港等城市的各大超市绿色食品专柜,销路畅通,价格普遍提高20%-30%,品牌效应带动了经济效益的明显增加,真正实现了质优价优。
2.绿色食品蔬菜的大力发展促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及砚山县“一县一业”项目顺利通过考核验收。砚山县大力推进品牌培育,落实“绿色食品牌”战略,全面促进绿色经济长足发展。通过在“产出来”上下功夫,农产品质量得到快速提升。绿色食品获证的企业和产品数量连年持续增加,生产基地不断扩大,品种不断丰富,产量占比不断增。绿色食品蔬菜数量从2016年的18个平均每年递增7.8%,至2020年底达到57个,占全州绿色食品蔬菜的70%以上,位居文山州第一。由于绿色食品认证数量较多,促进砚山县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及2019年“一县一业”项目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3.绿色食品蔬菜生产技术的运用促进了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绿色食品生产中通过积极应用黄板、蓝板、杀虫灯等绿色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了病虫害的发生,减少了农药、化肥的施用量,提高了蔬菜品质。同时,由于化肥的减量、有机肥的增量,改善了土壤结构,增强了土壤通透性,促进了蔬菜根系的生长,增强了蔬菜抗逆性。绿色防控措施减少了对土壤及水体的污染,保护了生态环境,实现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二、绿色食品蔬菜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绿色食品蔬菜占比较低。砚山县绿色食品蔬菜虽然得到了大力发展,但在全县蔬菜生产中占比仍然较低。2020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78.36万亩,而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面积仅有2.1万亩,占全县蔬菜种植面积的2.68%,占比较低。而且,申请绿色食品认证的主体主要是广东、湖南等地引进的蔬菜种植企业及合作社,本地种植户较少。
2.重认证轻监管现象较普遍,续展认证率低。砚山县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虽有机构但没有工作经费,由于工作机制不健全,造成“重认证,轻监管”的现象发生。同时,部分企业因管理不善,经营发展状况不佳,绿色食品认证后续展换证率低。至2020年底,砚山县累计认证绿色食品109个,未续展产品20个,续展率81.7%。
3.企业生产管理者安全意识不足。各生产基地存在标准化生产不到位、企业管理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足等问题,没有充分应用和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采收制度和溯源制度要求,2020年绿色食品年度抽样检测中,虽然没有出现绿色食品含禁用农药的现象,但允许使用的农药却出现超标现象,特别是杀菌剂中的苯醚甲环唑、杀虫剂中的氯氰菊酯检出率较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4.科技投入力度不足,品牌效应有待加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不完善,绿色防控设施设备投入不足,绿色食品牌还没有最大程度地在社会消费群体中彰显品牌效应,企业从中获利不明显,投入与产出的比例较低,影响了申报积极性。部分企业品牌意识差,只求能赚钱,不注重品牌的培养,甚至认为认证繁琐、花费资金大,认证后使用标识不积极,产品增效不明显,品牌价值未充分体现。
5.申报主体多为小规模企业,产地环境制约较大。绿色食品认证必须是符合资质条件的法人主体,而且产品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认证目录内。砚山县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程度相对较低,生产主体普遍分散且弱小,市场开拓能力弱,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较少。同时,产地环境制约也是砚山县绿色食品认证的影响因素之一,该县矿产资源丰富,一些地方土壤背景值高,产地环境监测合格率相对较低。
三、促進绿色食品蔬菜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1.扎实推进认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1)强化源头管控,从源头杜绝绿色食品安全风险。近年来禁用农药检出率下降,但高效氯氰菊酯、吡虫啉、苯醚甲环唑、烯酰吗啉等超标现象比较突出,部分绿色蔬菜产品中甚至检出不允许使用的农药。因此,为了从源头杜绝绿色食品安全风险,需要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禁止销售和使用禁用农兽药。
(2)抓实生产管理,确保质量。一是加强基地建设。良好而完善的生产基地是绿色食品生产的基础,要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要求,避开工矿企业、道路交通主干道、有潜在污染源的生产区域建设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另外,基地的水利设施要良好,能排能灌,田间道路畅通,和非绿色生产区域之间有隔离带。二是严格生产管理。安全优质的产品是种出来、管出来的,严格生产管理是绿色食品的根本保障。生产中,要按照绿色食品农药管理制度《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管理制度《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进行生产。我国绿色食品生产中农药管理使用允许列表制,要严格按照该表使用农药,同时还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制度。另外,要结合不同企业的生产实际,制定《绿色食品蔬菜种植规程》,建立产前、产中、产后各生产环节技术和管理规范,按照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确保绿色食品的安全优质。
(3)开展摸底排查,切实推进认证。对全县符合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进行摸底排查,筛选经营状况好、种植基地环境良好、管理者安全意识强的企业(合作社)开展绿色食品认证。
2.严格证后监管,维护品牌公信力。绿色食品标志作为政府推动树立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承载了政府的信誉,公信力是其发展的生命线,也是品牌的核心价值所在,维护好绿色食品标志的公信力也就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为此,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要加强生产指导及监督,使其严格按相应的标准及要求执行,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3.加强品牌宣传,营造市场氛围,突显品牌效应。政府部门要大力营造全社会发展品牌、消费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一是引导生产主体,把发展绿色食品的相关知识纳入经营培训中,增强主体意识;二是引导社会消费,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绿色食品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关注度和认知度;三是引导市场,积极组织获证主体参加各种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提高市场影响力和企业竞争力。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提高人们对绿色食品的认知和消费,突出品牌效应,最终引导更多的企业(合作社)发展绿色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