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菜令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any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绿叶菜越来越红,但论价格的大众化,还是白菜,或者说,我还是偏爱白菜。我喜欢它的面目清明,喜欢它的敦实。
  白菜是北方称谓,沪称黄芽菜。一个“白描”了它的基本面,一个强调它的核心优势。跨季节,全年候,且产地绵长。无论从个头还是人口面上来说,白菜,可以算全国人民餐桌上的菜王了。
  对于懒人,白菜优点不少。
  一是耐存。十天半月不动也无妨。它呆在角落里,承受着冷落,包括遗忘,却努力坚挺着新鲜度,等待你的忽然发现。
  相对而言,那些绿叶菜就难捱时间关了。一天半天,稍有忽略,就马上蔫给你看。甚至没被忽略,面色就换了。就像那些作女人或酸男人。在北方,大白菜是冰天雪地里的看家菜。少时曾在东北住过十个月,晚秋黄昏时分,就见楼下东北大娘忙着整地窖,把大白菜一棵棵搬放在地窖里。藏一冬,伴一冬,白菜伴著她们,度过漫漫冬季。一个东北乱炖,赢得了多少人的心,也省却了多少心思。
  二是好清洗。一棵抱回家,风雨寒流封门时,剥几张,蔬菜就有了。水漂漂手掰掰,连砧板也省了。绿叶菜却很烦,鸡毛菜菠菜需一把把剔黄摘根,青菜要一叶叶去泥,芹菜则折腾指甲。浸泡时间长了怕营养丢失,时间短了怕农药残余。吃绿叶菜就是吃时间吃精力,所以窃以为,绿叶菜每每是闲人或富人的优选。
  三是烹饪简单。霜后青菜固然清甜,但也要猛火重油方才显得绿意可人。白菜则放低身段,炖焯均可,白水也行。如酸辣菜,无油无炒,口感爽洌,别具风味。
  记得少时,烂糊肉丝是冬天里家家户户最常规的菜。白菜是其纲领性人物,稀稀落落极碎的肉丝是配角。在那个物质紧俏的年代,倒也吃得热热乎乎。
  现一人吃食,既怕烦又无心开油锅。每每几根年糕,几叶白菜,把剩菜或顺手可加之物统统扔进去,加胡椒粉、生姜粉,淋麻油,有时还会加半袋方便面,麦香稻厚菜清新,分量也足,连饭带菜一锅端,简简单单,照样吃得热火朝天,暖胃暖心……
  而女儿请我吃的韩式餐,白菜更是刷新了我的认知:浅口的大盆里,白菜与胡萝卜、洋葱等一起生吃,口感也不违和。红白紫,反衬着褐色菜盆,倒也显得翠脆爽目。
  回家后也试着把一些蔬菜生吃,或略焯或拌———蔬菜生吃,这是在美国的老同学越洋电话里再三劝我未果的,一直以来,蔬菜我吃得极少,且只爱那些油汪汪的做法。不理会少油少盐的养生论,我属于那种“屡教不改”的“重犯”。不料如今却也动起“从良”的念头。不知是年龄到了,还是火候到了?反正白菜是触发点。
  四是百搭。甘于当配角。不抢戏,亦不抢白。青菜是一个人的主角。炒青菜就是青菜清炒,吃的是青菜原味。其基本态势是单打,是独唱,是“孤军作战”。
  而白菜基本格局是兼容,是双打是混打。加上面筋、黑木耳、腐竹,是素什锦。加上肉片,变荤素合唱。随手搭点小虾皮胡萝卜,也和谐。在春卷里,它的伙伴更妖娆,海鲜菌菇各自呈鲜。所以呢,白菜的态势是合作。是互相借势,又各自独立。
  生活里,有人是夏爱青菜冬爱白菜。窃以为,爱一物就不能只爱其优点。好处人见人爱,而能连坏处一起打包的人,才算真爱。这一点,在人际关系里,算是金标准。我觉得,关系里最关键的其实不是那些看起来相契相合、相亲相爱的层面,而恰恰在彼此不相融、甚至抵触的那一个点上。不投机、有防御且郁闷,你居然还能一次一次容忍,才是一切亲情友情爱情里,最结实的底。
  五是面目清明,还不脏手。娃娃菜是白菜里的另一旅,幼、细,更可人可口。
  干干净净,面目清白。兼好打理,可算大众情人这一路的,应该是菜中王道。
  故齐白石曰:“牡丹为花之王,荔枝为果之先,独不论白菜为菜王,何也?”
  是啊,为什么?
  选自《解放日报》
其他文献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
小时候就听人说,勤劳是一种品德,而且是美好的品德。我听了并没有往心里去,没有把勤劳和美德联系起来。我把勤劳理解成勤快、不睡懒觉、多干活儿。至于美德是什么,我还不大理解。我隐约觉得,美德好像是很高的东西,高得让人看不见、摸不着,一般人的一般行为很难跟美德沾上边。后来在母亲身上,我才把勤劳和美德统一起来了。母亲的身教告诉我,勤劳不只是生存的需要,不只是一种习惯,的确关乎人的品质和人的道德。人的美德可以
狗儿的娘是村里最邋遢的女人,没有之一。她家灶台上的灰尘能扫一簸箕,被罩和床单的颜色,长年累月是模糊不清的。狗儿的娘也不爱洗澡,冬天,她棉袄的袖口是明晃晃的,那大概是各种油渍和鼻涕的混合物吧,夏天,三米开外都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一次,她去邻居家串门,她坐在农村常用的那种小马扎上,和邻居的大婶拉呱儿,大婶的小孙子约摸三岁左右,话都说不清楚,却走到狗儿的娘跟前,胖乎乎的小手拉住狗儿娘的胳膊,说:“别坐—
我觉得,一个作家对于生活的感受能力,是从事文学创作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素质。平时,我也接触一些业余作者,说我们的生活里好像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呀,大家都是普普通通的过日子,怎么到有的人笔下就变成小说,怎么我就发现不了什么奇怪的事,可以变成小说的事呢?这个问题,我不能不承认文学需要天才。但是,文学对于生活的感受能力,一个作家对生活感受能力的程度,也的确对他们的创作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比如说体验生活,
想想逛书店的日子已有些遥远了,可在书店淘书的日子,却是人生履程中值得珍藏的经历。最初关于书店的记忆,应该追溯到读小学之前,我识字较早,得益于父母的启蒙,家里订又有几份报纸,记得还未读小学就受大人的影响,也跟着开始了连蒙带猜学看报,当然是囫囵吞枣,可也就渐渐有了阅读的习惯。那时父母就常带我上新华书店为我买《小朋友》杂志,这或许可算是我读书的启蒙,也因此认识了新华书店。到了读小学的时候,那种以简短文字
纷纷扬扬的雪花,让冬天像个冬天了。我踏上故乡土地时,就踏进了冬天这幅巨大的水墨画里。雪花捉迷藏般,伸手想要抓住它时,却不知了去向,就连地上的雪花,一听到我的脚步声也藏匿了起来。明德小学,是画里的风景,也是我此行的目的地。小学是台湾商人王永庆创办的,漂亮的二层小楼,连着一个大操场,被炊烟袅袅的村庄环绕着,被搭着鸟窝的树木簇拥着。从地图上看,这个小学校也许找不到,但走近了就会发现,它如那冬日里的玉兰一
在拥挤的地铁上,我问二弟,你见过柿子吗?他说没见过,我说就在北京的郊区,乘火车进入北京或者离开北京就可以看到,那些高低不平的楼宇中间,一棵突兀的柿子树,只剩下了树干,挂着几颗黄澄澄的柿子,像某户人家点燃的灯笼,不忍心摘下。二弟说,大兴区的郊外有很多果园,唯独没有柿子,每年都有苹果、梨、枣,经常有在服装厂打工的老乡忍不住在收工的时候去偷摘,结果有些就被抓住罚了款。他这样说的时候是戏谑的,充满生活味道
那时候,我最喜欢去的地方,一是新华书店,一是母亲的中药铺。前者,是因为我爱看爱买连环画;后者,是因为我喜欢嗅闻那些中药的味道,特别是咀嚼几片苦甜苦甜的甘草。母亲当过赤脚医生。我记得,八十年代初,母亲参加医疗培训,学习积极性很高,在一本标着毛主席语录的红壳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作了记录,内容是关于各类药物的名称、习性、特征、用途及各种治疗技术。母亲的字写得很好,比我父亲的还好,让我非常的惊异:小学文化
不知道别人的阅读历程,就我而言,对经典很久没感觉。具体一点,十四五岁,鲁迅不读,大部头的名著不读,圣贤书更不读,只读民间故事和武侠小说。说起来,不怕笑话。我是《知音》和《妇女生活》的忠实爱好者,读《故事会》到十八岁,后来看《笑林广记》,大笑,这才低俗到家嘛。《故事会》的俗,没那么吸引人了。也不是完全不读经典作品,只是凭感觉。记得刚读《西游记》,七八十年代出版,有黑白插画。序言二十多页,很多“封建主
起初对书的兴趣,源于父亲的启蒙。小时候,我是听着他的故事长大的,对书充满好奇。如朋友般亲密起来,则始于十七岁,当时我正在天津外院附校上师范班,父亲来信嘱咐我多看书,充实自己。由于上中专是他一手包办的,出于怨恨,我抄了一首打油诗回敬他:“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秋又凉来冬又冷,收拾书包好过年。”没成想,几天后父亲突然在学校出现,手里拿着一幅他的字。一进宿舍,便把它贴在我的床头,让我从头到尾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