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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纽伦堡之后的东京审判(全称:远东国际军事审判),若从开庭的一九四六年五月三日计算,已经过去六十六年了。但是,在日本国内,围绕这一审判的争论一直持续到今天。审判过程和审判结果一直是日本右翼力图扳倒的几座历史大山之一。
而为右翼提供“法律依据”的却是东京审判的法官之一、印度人帕尔和他的《帕尔意见书》(又称《判决书》,以下略称《意见书》)。篇幅浩大的《意见书》,一言以蔽之,就是认为所有日本被告无罪(《意见书》日译本下卷,讲谈社一九八四年刊,727页)。从最先发现《意见书》“价值”的田中正明等人到今天的右翼,不管怎样喧嚣,无一例外,都要祭出帕尔的大名。东京审判后,帕尔三次应邀访日。一九六六年最后一次访问获得了破格的接待。岸信介(前任首相)与佐藤荣作(时任首相)都会见了帕尔。在讲演会上,东条英机的遗孀在致辞中披露了一个细节:她和女儿访问印度时曾住在帕尔家中。午餐会上,贺屋兴宣、荒木贞夫等出狱战犯尽数到场。NHK电视台上镜、获得日本大学名誉博士称号、在主流媒体发表文章等,能给的荣誉,可谓应有尽有。在日本,对帕尔的评价用语也不断升级。如一九五三年田中正明编写的介绍中称:帕尔一九四四年荣任加尔各答大学总长,一九四六年辞职,因他被任命为东京审判法官。一九六三年作者同为田中正明的介绍变为:一九四四年出任大学总长不久,就获得著名总长的美誉;一九四六年辞职,是因为尼赫鲁首相任命他为东京审判法官。他就任此职是为回答密友尼赫鲁的恳请与期待。到了一九六六年,一又正雄(战时鼓吹所谓“八纮一宇”和“满洲建国”的国际法学者)在《读卖新闻》发表的《欢迎帕尔博士(访日)》一文中进一步变成:“在东京审判期间,战胜国西洋乘势猛然扑向战败国日本之际,决心作为亚洲民族的代表,奋起迎战的正是此人。帕尔肩负(印度)朝野厚望,辞职来日赴任。”(7页)文字与偶像崇拜已经难分轩轾了。日本社会出现了一种可称为“帕尔神话“的社会现象。在日本,帕尔的纪念设施有五处之多,靖国神社的帕尔雕像是那里独一无二的外国人像。帕尔一九六七年过世后,神话依旧。近年最大的举动莫过于安倍晋三于二零零七年访问印度时的政治秀。时任首相的安倍特意来到邻近孟加拉国的加尔各答,向一名退休的七旬老人——帕尔长子致敬。有点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安倍祖父岸信介是A级战犯。安倍的坦然说明了一定的底气:在日本,这样的政治秀,虽有风险,但可承受。果然,安倍回国后除了几家非主流刊物的批评外,大腕媒体没有动静,以右翼为号召的媒体则是大做文章。用老牌右翼渡部升一(一九三一—— )的话说,“普通日本人没有必要了解东京审判,但是应该深入了解帕尔判决书”(《“帕尔判决书”的真实·序言》,PHP研究所二零零八年初版)。
在右翼之外,对于帕尔,日本近年出现了一些引人注目的言说。比如二零零六年《朝日新闻》特辑“面对历史”,基于远赴印度的调查,形成对帕尔历史观的评价(七月十二日刊出)。次年七月,青年学者中岛岳志(一九七五—— )的专著《帕尔法官:东京审判批判与绝对和平主义》由白水社出版。八月十四日,半官方的NHK电视台播出名为“帕尔提出了什么问题?东京审判,不为人晓的攻防”的节目。报纸和电台的言说都指出,帕尔虽然做出无罪判决,但对日本并非没有批评,他认为日本应承担道义责任。自然,细致入微的分析不是大众媒体的强项。作为南亚研究者中岛的观点较具代表性。他近年来在社会问题上也积极发言,是日本硬派民间周刊《星期五》的编委之一。在“后记”中,中岛写道:“帕尔是一位高不可及的伟人,是自己尊敬的学者……此书的第一目的是揭示帕尔主张的全像,在帕尔被随意利用已经到了肆无忌惮地步的日本,我认为将帕尔的意见体系化是必要的。”
不久,老一代南亚学者中里成章(一九四六—— ,以下简称“中里”)对中岛著书提出批评(载《亚洲经济》二零零八年八月号,长达八页)。中里在肯定中岛的政治立场异于右翼的同时,明确指出,中岛著书存在诸多问题:(一)史料误读,包括常识性错误。对已经开放的美国与印度的国家档案未加利用。(二)构思。在肯定帕尔意旨高迈方面,中岛与右翼一致。相异在于后者认为这是日本无罪论的逻辑基础,中岛认为这是帕尔和平主义观的出发点。
如何看待《意见书》,不只涉及对法官个人行为的评价,也不只是对一场审判的细节考证,甚至不仅是针对右翼言论的回击。二零一一年,岩波书店推出了中里的著书《帕尔法官——印度民族主义与东京审判》(以下简称《帕尔法官》,下引此书只标注页码),此书约为四零开本(日本出版界习称为新书开本),正文二百三十六页,如改印成国内习见的大三十二开本,不会超过一百五十页。从形式与篇幅上看,都是一本小书。作者在“后记”中说本书是“对时流一个小小抵抗的尝试”。但笔者以为,将此书放在谨严的学术著作群中也绝不逊色。
中里此书的特点似可分为以下三点:一是小心求证。二是条分缕析,要言不烦。三是从容不迫。
一,小心求证。
访谈对象中有八名印度人,包括帕尔长子、三子、女婿,帕尔密友的儿子(与帕尔关系形同父子),帕尔当年房东的后人(也是加尔各答屈指可数的名门望族),以及三位年过八旬的老人:一位是加尔各答市司法界元老,一位是原印度律师协会会长,一位是著名律师(年轻时曾与帕尔同事)。几乎囊括了与帕尔有关的各种人士。作者从基本文献入手,仅《意见书》日译本就有一千四百多页。除公开刊行的论著外,值得注意的是引用了日本国会图书馆、国立公文馆(国家档案馆)、外务省、法务省档案室的档案资料,还有向来被认为较难利用的印度国家档案。文献则在日文、英文外,尚有印度语言文献,后者对于一般研究者来说并非易事。书中涉及史实处均按学术论著规范,注明作者及文献关联信息,书后附有长达八页的参考文献。
《帕尔法官》从史学研究中所谓的“前史部分”出发,简洁地勾画了帕尔由一个十一岁的商铺学徒起步,经勤奋读书和钻研,成为法界精英的过程。作者指出,在长期的殖民地统治下,帕尔和他所属的精英阶层对殖民统治爱恨交加。如果说,帕尔的个人奋斗史较易理解的话,后者,即完全殖民地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印度本土精英,特别是当年最大城市加尔各答地区的精英的政治倾向,于国人可能有难以理解之处。 从上述帕尔的基本立场不难想见他对侵华战争会做出何种判断。对“九一八事变”,《意见书》写道:倾向于认为日本有出于“自卫的需要”,是“出于善意的决定”。“因此本法官断言:满洲事变不属于侵略战争。”(137页)对于“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件”的制造者,尽管审判时已掌握许多出自日本军人的证据,但帕尔均予否认。
在南京大屠杀问题的叙述上,帕尔表现出几分暧昧的态度。一方面,《意见书》说:“即使考虑到宣传和夸张,但是有关日军在被占领地区对于一般民众以及战俘的残忍行为的证据,数量极多。”(140页)然而证据何在,以何种证据支持自己的以上判断,《意见书》毫无提及,相反的议论却引人注目。比如对于南京占领军司令官松井石根,《意见书》认为:“松井大将采取的措施未发生效力。但是没有任何线索说明这一手段是非诚意的。关于松井大将与本件(按:南京大屠杀)的关系,本法官无法认为松井大将故意或违法地无视法律责任。”(143—144页)虽然是相当绕口的讼师口吻,但倾向性一目了然。中里说明:这里所谓“措施”是指在得知发生屠杀后,松井曾两次指令部队换防。中里强调,大屠杀长达六周,两次换防指令的证据竟然就可以让帕尔做出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判断,是匪夷所思的。正是这种对松井免罪的逻辑,成为右翼们日后颠覆历史事实的起点。松井本人曾任大亚细亚协会会长,而东京审判后不久就操刀刊行《帕尔的日本无罪论》一书的下中弥三郎、中谷武世和田中正明都是该协会成员,且前两人既是原大亚细亚协会干部,也是出席东京审判的证人。他们对帕尔的感恩之情不言而喻。
中里特别注意到帕尔对自卫战争的说明。
一九二八年签署的《巴黎和约》(按:又称《非战条约》)在宣示战争违法的同时,承认保留自卫战争权力。帕尔并不满足于这一点,对何为自卫战争的解释,帕尔认为,应一概归由当事国自行解释。他甚至主张只要主观上感受到威胁,就可以发动“自卫战争”。
帕尔声称:“本法官倾向于认为,自我防卫或自我防御的有关法律,实质上是巴黎条约以前的法律,不过因为国际社会生活中的某种变更,可以接受不妨认为是正当的修正。”“通常,任何国家对他国国内,没有仅以某种意识形态的发展为由干涉其内政的权力。但是,中国国内的共产主义……是国民政府的对抗者,不仅有自己的法律、军队与政府,甚至拥有自己的地盘。结果在事实上完全可与外国入侵相匹敌。这样,在中国拥有权益的各国,为了保护权益,进入中国,持有与共产主义的发展格斗的权利,的确是一个合适的问题。”(151页)在这里帕尔所说的“国际事务中的某种变更”,包括抵制外货、经济制裁等各种事项,但最重要的是指“中国共产主义”的威胁。帕尔的思路是,只要是为了同这一威胁作战,中国就是既无主权也无自卫权的存在,他国就有干涉中国内政的权利。这样,评价日军的入侵也就有了新的标尺。用他自己的话讲就是:“中国的内乱以及由此而来的在该国蔓延的国内无政府状态。如果能够确证以上这一点,那么,对检察官主张的日军在华北的活动,就可以做出正当评价,至少大大有助于这种说明。”(132页)
中里注意到后殖民主义的风潮也波及帕尔研究。关于帕尔意见书的历史定位,美国的科佩尔曼(Kopelman)在一九九一年提出一个说法:帕尔虽然犯了将日本军国主义评价为自卫战争的错误,但是,在顾及这一限制条件的同时,作为第三世界对西欧式法理观念提出异议的早期例证,是否应该被记住和得到赞赏?这一积极评价,用今天的话来说,也许可以把帕尔视为后殖民主义的西欧批判的先驱。东京审判的首席检察官基南曾强调说,东京审判是“文明的审判”,根据最近的研究,这一文明只是西欧的基督教·犹太教文明。换言之,东京审判的框架,为立于后殖民主义批判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素材(152页)。
对这种相当时髦的评论,中里指出:《意见书》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拥护是与批判西欧的立场纠缠在一起的,无法将两者机械地分开。抛开(战争中)中国的境况,将以上两者串联起来,以批判西欧将日本军国主义的(罪恶)正当化,这不是什么后殖民主义,而恰恰是《意见书》的问题所在。另外,即使将以上两者分开考察,只将关注点集中于西方法律,帕尔的批判依然存在很大局限性。他对外国可以拥有对中国干涉权的认定,实为西方帝国主义自身(的逻辑),基本上是固守十九世纪西方法学思想的解释,比西方学者更为西方。
在另一处,中里还指出,如果帕尔的逻辑可以成立,那么当时的殖民地台湾、朝鲜半岛的人们,也就同样拥有战争这一自助手段的权利,但是,在帕尔那里从来没有见到这样的议论(148页)。帕尔的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批判是在为日本辩护时才拿出来的。(先来的)强盗无权审判(后来的)强盗,这就是帕尔的逻辑,但这一逻辑不能引申出别人当了强盗,自己也可以当强盗的结论。然而,《意见书》中到处可见此类议论(148页)。
中里总结说,帕尔最大的问题是与日本军国主义站在同一条线上。审判中帕尔的中心课题就是驱使老牌律师的辩论技巧,为被告人做出无罪论证。
三,从容不迫。
作者虽然笔锋犀利,但没有刀刀见血的急迫,也没有尖峭刻薄的表述。运笔时行当可行,止于不得不止。比如前述荷兰法官,不仅是帕尔在东京审判时期唯一的法官朋友,而且以后一直保持交往,并到加尔各答帕尔的家登门做客。前引他对帕尔与印度右翼政党领袖珀斯交往的指摘难说是空穴来风。而一旦确定帕尔与珀斯有直接来往,无疑对帕尔审判时的言说分析会形成有力的支撑。但因无其他旁证,作者的叙述在此自觉停步。再如,对帕尔战后出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其中一度出任作为召集人的主席职)的作为,也做出了平和的说明。比如一九五七年帕尔从新兴独立国家的立场出发,对历来以欧美为中心的国际法及其体制进行了批判(180—181页)。另外,中里特别提到,帕尔长子尽管知道访者与自己看法相违,但仍然敞开心扉,提供了宝贵资料(238页)。
即使对于战后日本帕尔神话的形成,作者在分析史实的同时,也提出如下的见解:“从这一意义上说,印度法律人士帕尔的形象,也是我们(日本人)自画像中的一枚。”(232—233页)他没有简单地将帕尔与右翼锁在一起了事。
帕尔作为一个过去的人物,在本国已被遗忘,在加尔各答大学,有一尊日本赠送的帕尔雕像,当日本记者走访时,已经是尘封日久。二零零七年安倍访印期间,中里恰好在加尔各答出差。他询问了不下十位从事历史研究的中青年学者,大家都已不知帕尔为何人。但是,设立在日本的雕像至今仍被某些人奉若神明。
偶然看到百度网页上的帕尔词条,第一段内容如下:“帕尔一八八六年生于原印度(现孟加拉)贝加鲁州那蒂阿市的一个富裕家庭。当时印度正处于英国的殖民统治,目睹人民被剥削欺压、山河沦丧,帕尔在大学生时代就参加了争取印度独立的反殖民统治的斗争,为甘地领导的不抵抗运动的一员健将,与著名诗人泰戈尔等同为反英分割运动的斗士。”称赞的内容与日本右翼开列的帕尔功绩表,竟然大致相同。
(《帕尔法官——印度民族主义与东京审判》,中里成章著,日本岩波书店二零一一年二月第一版)
而为右翼提供“法律依据”的却是东京审判的法官之一、印度人帕尔和他的《帕尔意见书》(又称《判决书》,以下略称《意见书》)。篇幅浩大的《意见书》,一言以蔽之,就是认为所有日本被告无罪(《意见书》日译本下卷,讲谈社一九八四年刊,727页)。从最先发现《意见书》“价值”的田中正明等人到今天的右翼,不管怎样喧嚣,无一例外,都要祭出帕尔的大名。东京审判后,帕尔三次应邀访日。一九六六年最后一次访问获得了破格的接待。岸信介(前任首相)与佐藤荣作(时任首相)都会见了帕尔。在讲演会上,东条英机的遗孀在致辞中披露了一个细节:她和女儿访问印度时曾住在帕尔家中。午餐会上,贺屋兴宣、荒木贞夫等出狱战犯尽数到场。NHK电视台上镜、获得日本大学名誉博士称号、在主流媒体发表文章等,能给的荣誉,可谓应有尽有。在日本,对帕尔的评价用语也不断升级。如一九五三年田中正明编写的介绍中称:帕尔一九四四年荣任加尔各答大学总长,一九四六年辞职,因他被任命为东京审判法官。一九六三年作者同为田中正明的介绍变为:一九四四年出任大学总长不久,就获得著名总长的美誉;一九四六年辞职,是因为尼赫鲁首相任命他为东京审判法官。他就任此职是为回答密友尼赫鲁的恳请与期待。到了一九六六年,一又正雄(战时鼓吹所谓“八纮一宇”和“满洲建国”的国际法学者)在《读卖新闻》发表的《欢迎帕尔博士(访日)》一文中进一步变成:“在东京审判期间,战胜国西洋乘势猛然扑向战败国日本之际,决心作为亚洲民族的代表,奋起迎战的正是此人。帕尔肩负(印度)朝野厚望,辞职来日赴任。”(7页)文字与偶像崇拜已经难分轩轾了。日本社会出现了一种可称为“帕尔神话“的社会现象。在日本,帕尔的纪念设施有五处之多,靖国神社的帕尔雕像是那里独一无二的外国人像。帕尔一九六七年过世后,神话依旧。近年最大的举动莫过于安倍晋三于二零零七年访问印度时的政治秀。时任首相的安倍特意来到邻近孟加拉国的加尔各答,向一名退休的七旬老人——帕尔长子致敬。有点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安倍祖父岸信介是A级战犯。安倍的坦然说明了一定的底气:在日本,这样的政治秀,虽有风险,但可承受。果然,安倍回国后除了几家非主流刊物的批评外,大腕媒体没有动静,以右翼为号召的媒体则是大做文章。用老牌右翼渡部升一(一九三一—— )的话说,“普通日本人没有必要了解东京审判,但是应该深入了解帕尔判决书”(《“帕尔判决书”的真实·序言》,PHP研究所二零零八年初版)。
在右翼之外,对于帕尔,日本近年出现了一些引人注目的言说。比如二零零六年《朝日新闻》特辑“面对历史”,基于远赴印度的调查,形成对帕尔历史观的评价(七月十二日刊出)。次年七月,青年学者中岛岳志(一九七五—— )的专著《帕尔法官:东京审判批判与绝对和平主义》由白水社出版。八月十四日,半官方的NHK电视台播出名为“帕尔提出了什么问题?东京审判,不为人晓的攻防”的节目。报纸和电台的言说都指出,帕尔虽然做出无罪判决,但对日本并非没有批评,他认为日本应承担道义责任。自然,细致入微的分析不是大众媒体的强项。作为南亚研究者中岛的观点较具代表性。他近年来在社会问题上也积极发言,是日本硬派民间周刊《星期五》的编委之一。在“后记”中,中岛写道:“帕尔是一位高不可及的伟人,是自己尊敬的学者……此书的第一目的是揭示帕尔主张的全像,在帕尔被随意利用已经到了肆无忌惮地步的日本,我认为将帕尔的意见体系化是必要的。”
不久,老一代南亚学者中里成章(一九四六—— ,以下简称“中里”)对中岛著书提出批评(载《亚洲经济》二零零八年八月号,长达八页)。中里在肯定中岛的政治立场异于右翼的同时,明确指出,中岛著书存在诸多问题:(一)史料误读,包括常识性错误。对已经开放的美国与印度的国家档案未加利用。(二)构思。在肯定帕尔意旨高迈方面,中岛与右翼一致。相异在于后者认为这是日本无罪论的逻辑基础,中岛认为这是帕尔和平主义观的出发点。
如何看待《意见书》,不只涉及对法官个人行为的评价,也不只是对一场审判的细节考证,甚至不仅是针对右翼言论的回击。二零一一年,岩波书店推出了中里的著书《帕尔法官——印度民族主义与东京审判》(以下简称《帕尔法官》,下引此书只标注页码),此书约为四零开本(日本出版界习称为新书开本),正文二百三十六页,如改印成国内习见的大三十二开本,不会超过一百五十页。从形式与篇幅上看,都是一本小书。作者在“后记”中说本书是“对时流一个小小抵抗的尝试”。但笔者以为,将此书放在谨严的学术著作群中也绝不逊色。
中里此书的特点似可分为以下三点:一是小心求证。二是条分缕析,要言不烦。三是从容不迫。
一,小心求证。
访谈对象中有八名印度人,包括帕尔长子、三子、女婿,帕尔密友的儿子(与帕尔关系形同父子),帕尔当年房东的后人(也是加尔各答屈指可数的名门望族),以及三位年过八旬的老人:一位是加尔各答市司法界元老,一位是原印度律师协会会长,一位是著名律师(年轻时曾与帕尔同事)。几乎囊括了与帕尔有关的各种人士。作者从基本文献入手,仅《意见书》日译本就有一千四百多页。除公开刊行的论著外,值得注意的是引用了日本国会图书馆、国立公文馆(国家档案馆)、外务省、法务省档案室的档案资料,还有向来被认为较难利用的印度国家档案。文献则在日文、英文外,尚有印度语言文献,后者对于一般研究者来说并非易事。书中涉及史实处均按学术论著规范,注明作者及文献关联信息,书后附有长达八页的参考文献。
《帕尔法官》从史学研究中所谓的“前史部分”出发,简洁地勾画了帕尔由一个十一岁的商铺学徒起步,经勤奋读书和钻研,成为法界精英的过程。作者指出,在长期的殖民地统治下,帕尔和他所属的精英阶层对殖民统治爱恨交加。如果说,帕尔的个人奋斗史较易理解的话,后者,即完全殖民地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印度本土精英,特别是当年最大城市加尔各答地区的精英的政治倾向,于国人可能有难以理解之处。 从上述帕尔的基本立场不难想见他对侵华战争会做出何种判断。对“九一八事变”,《意见书》写道:倾向于认为日本有出于“自卫的需要”,是“出于善意的决定”。“因此本法官断言:满洲事变不属于侵略战争。”(137页)对于“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件”的制造者,尽管审判时已掌握许多出自日本军人的证据,但帕尔均予否认。
在南京大屠杀问题的叙述上,帕尔表现出几分暧昧的态度。一方面,《意见书》说:“即使考虑到宣传和夸张,但是有关日军在被占领地区对于一般民众以及战俘的残忍行为的证据,数量极多。”(140页)然而证据何在,以何种证据支持自己的以上判断,《意见书》毫无提及,相反的议论却引人注目。比如对于南京占领军司令官松井石根,《意见书》认为:“松井大将采取的措施未发生效力。但是没有任何线索说明这一手段是非诚意的。关于松井大将与本件(按:南京大屠杀)的关系,本法官无法认为松井大将故意或违法地无视法律责任。”(143—144页)虽然是相当绕口的讼师口吻,但倾向性一目了然。中里说明:这里所谓“措施”是指在得知发生屠杀后,松井曾两次指令部队换防。中里强调,大屠杀长达六周,两次换防指令的证据竟然就可以让帕尔做出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判断,是匪夷所思的。正是这种对松井免罪的逻辑,成为右翼们日后颠覆历史事实的起点。松井本人曾任大亚细亚协会会长,而东京审判后不久就操刀刊行《帕尔的日本无罪论》一书的下中弥三郎、中谷武世和田中正明都是该协会成员,且前两人既是原大亚细亚协会干部,也是出席东京审判的证人。他们对帕尔的感恩之情不言而喻。
中里特别注意到帕尔对自卫战争的说明。
一九二八年签署的《巴黎和约》(按:又称《非战条约》)在宣示战争违法的同时,承认保留自卫战争权力。帕尔并不满足于这一点,对何为自卫战争的解释,帕尔认为,应一概归由当事国自行解释。他甚至主张只要主观上感受到威胁,就可以发动“自卫战争”。
帕尔声称:“本法官倾向于认为,自我防卫或自我防御的有关法律,实质上是巴黎条约以前的法律,不过因为国际社会生活中的某种变更,可以接受不妨认为是正当的修正。”“通常,任何国家对他国国内,没有仅以某种意识形态的发展为由干涉其内政的权力。但是,中国国内的共产主义……是国民政府的对抗者,不仅有自己的法律、军队与政府,甚至拥有自己的地盘。结果在事实上完全可与外国入侵相匹敌。这样,在中国拥有权益的各国,为了保护权益,进入中国,持有与共产主义的发展格斗的权利,的确是一个合适的问题。”(151页)在这里帕尔所说的“国际事务中的某种变更”,包括抵制外货、经济制裁等各种事项,但最重要的是指“中国共产主义”的威胁。帕尔的思路是,只要是为了同这一威胁作战,中国就是既无主权也无自卫权的存在,他国就有干涉中国内政的权利。这样,评价日军的入侵也就有了新的标尺。用他自己的话讲就是:“中国的内乱以及由此而来的在该国蔓延的国内无政府状态。如果能够确证以上这一点,那么,对检察官主张的日军在华北的活动,就可以做出正当评价,至少大大有助于这种说明。”(132页)
中里注意到后殖民主义的风潮也波及帕尔研究。关于帕尔意见书的历史定位,美国的科佩尔曼(Kopelman)在一九九一年提出一个说法:帕尔虽然犯了将日本军国主义评价为自卫战争的错误,但是,在顾及这一限制条件的同时,作为第三世界对西欧式法理观念提出异议的早期例证,是否应该被记住和得到赞赏?这一积极评价,用今天的话来说,也许可以把帕尔视为后殖民主义的西欧批判的先驱。东京审判的首席检察官基南曾强调说,东京审判是“文明的审判”,根据最近的研究,这一文明只是西欧的基督教·犹太教文明。换言之,东京审判的框架,为立于后殖民主义批判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素材(152页)。
对这种相当时髦的评论,中里指出:《意见书》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拥护是与批判西欧的立场纠缠在一起的,无法将两者机械地分开。抛开(战争中)中国的境况,将以上两者串联起来,以批判西欧将日本军国主义的(罪恶)正当化,这不是什么后殖民主义,而恰恰是《意见书》的问题所在。另外,即使将以上两者分开考察,只将关注点集中于西方法律,帕尔的批判依然存在很大局限性。他对外国可以拥有对中国干涉权的认定,实为西方帝国主义自身(的逻辑),基本上是固守十九世纪西方法学思想的解释,比西方学者更为西方。
在另一处,中里还指出,如果帕尔的逻辑可以成立,那么当时的殖民地台湾、朝鲜半岛的人们,也就同样拥有战争这一自助手段的权利,但是,在帕尔那里从来没有见到这样的议论(148页)。帕尔的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批判是在为日本辩护时才拿出来的。(先来的)强盗无权审判(后来的)强盗,这就是帕尔的逻辑,但这一逻辑不能引申出别人当了强盗,自己也可以当强盗的结论。然而,《意见书》中到处可见此类议论(148页)。
中里总结说,帕尔最大的问题是与日本军国主义站在同一条线上。审判中帕尔的中心课题就是驱使老牌律师的辩论技巧,为被告人做出无罪论证。
三,从容不迫。
作者虽然笔锋犀利,但没有刀刀见血的急迫,也没有尖峭刻薄的表述。运笔时行当可行,止于不得不止。比如前述荷兰法官,不仅是帕尔在东京审判时期唯一的法官朋友,而且以后一直保持交往,并到加尔各答帕尔的家登门做客。前引他对帕尔与印度右翼政党领袖珀斯交往的指摘难说是空穴来风。而一旦确定帕尔与珀斯有直接来往,无疑对帕尔审判时的言说分析会形成有力的支撑。但因无其他旁证,作者的叙述在此自觉停步。再如,对帕尔战后出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其中一度出任作为召集人的主席职)的作为,也做出了平和的说明。比如一九五七年帕尔从新兴独立国家的立场出发,对历来以欧美为中心的国际法及其体制进行了批判(180—181页)。另外,中里特别提到,帕尔长子尽管知道访者与自己看法相违,但仍然敞开心扉,提供了宝贵资料(238页)。
即使对于战后日本帕尔神话的形成,作者在分析史实的同时,也提出如下的见解:“从这一意义上说,印度法律人士帕尔的形象,也是我们(日本人)自画像中的一枚。”(232—233页)他没有简单地将帕尔与右翼锁在一起了事。
帕尔作为一个过去的人物,在本国已被遗忘,在加尔各答大学,有一尊日本赠送的帕尔雕像,当日本记者走访时,已经是尘封日久。二零零七年安倍访印期间,中里恰好在加尔各答出差。他询问了不下十位从事历史研究的中青年学者,大家都已不知帕尔为何人。但是,设立在日本的雕像至今仍被某些人奉若神明。
偶然看到百度网页上的帕尔词条,第一段内容如下:“帕尔一八八六年生于原印度(现孟加拉)贝加鲁州那蒂阿市的一个富裕家庭。当时印度正处于英国的殖民统治,目睹人民被剥削欺压、山河沦丧,帕尔在大学生时代就参加了争取印度独立的反殖民统治的斗争,为甘地领导的不抵抗运动的一员健将,与著名诗人泰戈尔等同为反英分割运动的斗士。”称赞的内容与日本右翼开列的帕尔功绩表,竟然大致相同。
(《帕尔法官——印度民族主义与东京审判》,中里成章著,日本岩波书店二零一一年二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