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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1月1日起,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通用目的整套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当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根据准则的要求,除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外,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将增加"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披露与被审计项目相关的个性化信息,以提高审计项目的透明度、增加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和相关性、弥合注册会计师与审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