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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是冲突法的基本问题,是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第一步。依不同的法律观念进行识别会援用不同的冲突规范,进而适用不同的准据法,从而导致不同的审判结果。因此识别既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又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但对于识别的对象和标准,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对有关的各种理论进行了剖析、比较,据以认为识别的对象是事实构成,并进而提出了以最密切联系地法作为识别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