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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为的高风险性导致了医疗纠纷的频繁发生,医疗事故以及医疗差错直接损害了患者的利益,也损害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对于造成医疗事故的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做出专门的规定,明确了医方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但对于其他的医疗行为则做出了排除医方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其实,只要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了民事义务。损害了患者或其家属的民事权益,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