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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6月1日,浙江省临床检验中心发布《关于公布浙江省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机构及满足互认质量要求项目(2015年)的通知》。总共有319家医疗机构,在9大检查项目中可以进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这包括了浙江省的全部三甲医院和大多数二级医院,(9大项目分别是常规化验、血常规、凝血试验、糖化血红蛋白、免疫肝炎、肿瘤标志物、内分泌、特殊蛋白、核酸PCR类。)但不是强制执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