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形态的不断丰富,农业作为基础要素,其经济保障能力被许多非人力因素所制衡,农业保险的作为规避风险的重要形式已经覆盖到了经济法中,越来越多针对农业保险的干预措施在政府层面以及市场层面有的放矢.本文就农业保险改革为切入点,力求在立法阶段以及落实推进过程中把握经济法的标准形态,进而实现农业保险改革视域的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