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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依赖域名的保护.域名和商标都是标示识别符号,但二者的注册与使用分属不同领域,二者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协调,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二者的冲突不可避免,相关的跨国侵权案件不断发生.解决国际电子商务中域名与商标的冲突,最为关键的是建立国际间的协调机制,设立某一有管辖权的法院,对现有的法律适用原则进行调整.各国要加快缔结新的双边或多边协议,或者在已有的民商民事司法协助条约中补充新的条款,逐渐形成全球性合作.在我国,主要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以司法解决为主的前提下,适当采用行政程序,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