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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这一话题由来已久,其实早在建国就有实践,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任院长沈钧儒及第二任院长董必武都是律师出身。近来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这一话题又再次引起了民众的广泛关注,出现这种关注的原因,是人们对目前法官和检察官队伍人才培养模式单一、内外交流不畅通,缺乏复合型法官检察官现状的不满。于是人们开始寄希望于国外的从优秀律师中遴选法官、检察官模式,使那些专业素质高、能力强的复合型律师得以进入司法队伍。随着社会法治化的进程的进步,司法制度的深化改革就必然要求尽早确立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