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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频发的洪涝灾害,已经成为我国各大城市新的城市病。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生态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却被忽视。当前,我国面临着水资源短缺、水质污染、城市地下水位下降、内涝等严重问题。这些水问题是综合性、系统性的问题,需要综合、系统的解决方案。“海绵城市”理论的提出正是基于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与突出问题。本文通过对“海绵城市”理论提出的背景、内涵的研究,以及其在城市规划领域应用的可行性分析,探讨了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以期更好地推动我国海绵城市的建设,解决城市用水问题。
关键词:海绵城市,城市规划,洪涝灾害,水资源
1 、“海绵城市”理论的提出背景
1.1.1 地理位置与气候等因素导致我国多水患
由于我国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季风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性,导
致我国暴雨洪水频发、洪涝干旱并存等隐患。同时,汛期绝大部分降雨无法得到利用和下渗,导致河流断流与洪水泛滥交替出现。除了区域性洪涝灾害外,城市内涝问题也日趋严重。近年来,深圳、上海、武汉等城市由于暴雨接连出现“看海”事件,2012 年北京市 7·12 特大暴雨,经济损失近百亿元。
1.1.2 城市化发展导致水资源被过度开发利用
在我国快速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大量河流湿地被填埋。水
资源的过度开发,不仅导致地表水水质恶化,还使地下水资源面临枯竭、污染严重等问题。
1.1.3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重破坏原有的水生态系统
城市各项“灰色”基础设施的建设,造成了植被破坏、水流失、不透水面增加,河湖水体破碎化,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连通中断等问题,极大改变了河流原有的生态环境,导致生物多样性锐减,污染加剧。
2 “海绵城市”理论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
2.1 “海绵城市”理论在城市规划不同层次的应用
2.1.1 总体规划层面
“海绵城市”的建设在总体规划层面的重点是研究水系统在区域中的空间格局,并加以落实,成为区域的生态基础设施。明确重点建设区域,在用地布局、绿地系统规划等方面强调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为下一步建设奠定空间基础。
2.1.2 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
将海绵城市的各项控制指标纳入规划中,将“海绵体”设施的布局与原有河湖、坑塘相结合,形成“城镇海绵系统”,综合性解决规划区域内生态恢复、雨水净化、游憩空间的规划设计。
2.1.3 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
既要落实控规中提出的海绵城市的开发目标及要求,也要提出建筑、道路、场地等具体的海绵城市设计要求。
2.1.4 专项规划层面
不仅要编制专门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研究提出需要保护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确定海绵城市近期建设重点。而且在道路交通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中,应明确海绵城市的开发控制目标,保证各专项规划的协调配合,同步进行。
2.2 海绵城市在城市规划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2.2.1 海绵城市相关的设计规范、标准不完善
相较于国外,国内海绵城市的发展并不成熟。在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而国内的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主要依靠国外经验指南和传统的雨水利用工程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发展海绵城市,更偏重于建筑与雨洪设施的建设,与城市规划、景观规划结合较少,导致在国内开展的许多关于海绵城市的实践中面临一系列难题,与建成区域性海绵城市的目标仍有差距,无法发挥综合效益。
2.2.2 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脱节
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城市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互相配合、同步进行,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进行协调和衔接,各专项规划对总体规划提出的目标与要求进行落实。然而,目前的城市规划中,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存在脱节。总体规划优先考虑城市功能分区以及用地布局,较少考虑下位专项规划;而进行专项规划编制时,缺少对城市用地、开发强度的分析评估,使道路、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与用地布局脱节,造成被动适应用地规划的局面。
2.2.3 规划阶段缺少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不足使得海绵城市无法发挥预期作用。在建设海绵城市之前,要求对城市现状条件进行详细的调研和大量的数据说明,这样才能将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去,规避存在风险的区域位置和范围,划定城市绿线、蓝线,注重保护和修复湿地等水敏感区域,并确定合理的土地开发强度。然而由于海绵城市定量分析所需的数据资料数量庞大,收集、分析难度较大,规划阶段往往只进行定性分析,常常导致雨水工程布局與实际降雨量不符的情况。
2.2.4 对城市的竖向规划不够重视
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竖向规划在海绵城市的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为满足道路交通、建筑布局、有效排水等要求,需要对自然地形改造利用,从确定坡度、平衡土方等方向出发进行规划设计是竖向规划的主要内容。竖向规划和排水防涝有着相对密切的联系,然而,在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版)中对城市竖向规划提及甚少,使得在进行海绵城市的建设规划中,常常忽视城市用地竖向规划所起的作用。
2.2.5 海绵城市的雨水设施和市政设施连接不够紧密
许多海绵城市过分追求雨水的储存利用,建成之后忽视和基础设施的衔接,未能从原有的基础上引进管道,造成资源的浪费,使原有设施不能发挥应该有的作用。
2.2.6 “海绵体”建设所需成本较高
像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地等形式的“海绵体”存在一定的使用年限,无法重复循环利用,并且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2.3 建设海绵城市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2.3.1 建设海绵城市,关键在于“海绵体”的建设
“海绵体”指的是具有集水涵养城市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实体。“海绵体”的建设对于海绵城市的构建具有关键性作用。
1)对于已有的“海绵体”进行保护和改造。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各地应该最大限度保护湿地、河湖等“海绵体”地带不受开发建设的影响,妥善处理遭到破坏的地域,并对其进行修复,以达到稳定的生态状态。
2)对于人工建设的“海绵体”应当在最大限度内进行开发利用,集成规模。海绵城市的发展应当依托于建筑、道路、广场、绿地等人工设施。
3、结语
目前,国家对海绵城市的建设极其重视,各大城市也在海绵城市相关领域进行了一定的实践探索,试图通过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增强城市的雨洪管理能力,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比例,以解决城市内涝、干旱并存的现状。
参考文献:
[1] 住房城乡建设部.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Z]. 2014.
[2] 俞孔坚,李迪华,袁 弘,等.“海绵城市”理论与实践[J].
城市规划,2015(39):26-36.
(作者单位:周口市规划建筑勘测设计院)
关键词:海绵城市,城市规划,洪涝灾害,水资源
1 、“海绵城市”理论的提出背景
1.1.1 地理位置与气候等因素导致我国多水患
由于我国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季风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性,导
致我国暴雨洪水频发、洪涝干旱并存等隐患。同时,汛期绝大部分降雨无法得到利用和下渗,导致河流断流与洪水泛滥交替出现。除了区域性洪涝灾害外,城市内涝问题也日趋严重。近年来,深圳、上海、武汉等城市由于暴雨接连出现“看海”事件,2012 年北京市 7·12 特大暴雨,经济损失近百亿元。
1.1.2 城市化发展导致水资源被过度开发利用
在我国快速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大量河流湿地被填埋。水
资源的过度开发,不仅导致地表水水质恶化,还使地下水资源面临枯竭、污染严重等问题。
1.1.3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重破坏原有的水生态系统
城市各项“灰色”基础设施的建设,造成了植被破坏、水流失、不透水面增加,河湖水体破碎化,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连通中断等问题,极大改变了河流原有的生态环境,导致生物多样性锐减,污染加剧。
2 “海绵城市”理论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
2.1 “海绵城市”理论在城市规划不同层次的应用
2.1.1 总体规划层面
“海绵城市”的建设在总体规划层面的重点是研究水系统在区域中的空间格局,并加以落实,成为区域的生态基础设施。明确重点建设区域,在用地布局、绿地系统规划等方面强调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为下一步建设奠定空间基础。
2.1.2 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
将海绵城市的各项控制指标纳入规划中,将“海绵体”设施的布局与原有河湖、坑塘相结合,形成“城镇海绵系统”,综合性解决规划区域内生态恢复、雨水净化、游憩空间的规划设计。
2.1.3 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
既要落实控规中提出的海绵城市的开发目标及要求,也要提出建筑、道路、场地等具体的海绵城市设计要求。
2.1.4 专项规划层面
不仅要编制专门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研究提出需要保护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确定海绵城市近期建设重点。而且在道路交通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中,应明确海绵城市的开发控制目标,保证各专项规划的协调配合,同步进行。
2.2 海绵城市在城市规划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2.2.1 海绵城市相关的设计规范、标准不完善
相较于国外,国内海绵城市的发展并不成熟。在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而国内的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主要依靠国外经验指南和传统的雨水利用工程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发展海绵城市,更偏重于建筑与雨洪设施的建设,与城市规划、景观规划结合较少,导致在国内开展的许多关于海绵城市的实践中面临一系列难题,与建成区域性海绵城市的目标仍有差距,无法发挥综合效益。
2.2.2 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脱节
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城市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互相配合、同步进行,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进行协调和衔接,各专项规划对总体规划提出的目标与要求进行落实。然而,目前的城市规划中,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存在脱节。总体规划优先考虑城市功能分区以及用地布局,较少考虑下位专项规划;而进行专项规划编制时,缺少对城市用地、开发强度的分析评估,使道路、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与用地布局脱节,造成被动适应用地规划的局面。
2.2.3 规划阶段缺少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不足使得海绵城市无法发挥预期作用。在建设海绵城市之前,要求对城市现状条件进行详细的调研和大量的数据说明,这样才能将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去,规避存在风险的区域位置和范围,划定城市绿线、蓝线,注重保护和修复湿地等水敏感区域,并确定合理的土地开发强度。然而由于海绵城市定量分析所需的数据资料数量庞大,收集、分析难度较大,规划阶段往往只进行定性分析,常常导致雨水工程布局與实际降雨量不符的情况。
2.2.4 对城市的竖向规划不够重视
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竖向规划在海绵城市的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为满足道路交通、建筑布局、有效排水等要求,需要对自然地形改造利用,从确定坡度、平衡土方等方向出发进行规划设计是竖向规划的主要内容。竖向规划和排水防涝有着相对密切的联系,然而,在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版)中对城市竖向规划提及甚少,使得在进行海绵城市的建设规划中,常常忽视城市用地竖向规划所起的作用。
2.2.5 海绵城市的雨水设施和市政设施连接不够紧密
许多海绵城市过分追求雨水的储存利用,建成之后忽视和基础设施的衔接,未能从原有的基础上引进管道,造成资源的浪费,使原有设施不能发挥应该有的作用。
2.2.6 “海绵体”建设所需成本较高
像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地等形式的“海绵体”存在一定的使用年限,无法重复循环利用,并且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2.3 建设海绵城市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2.3.1 建设海绵城市,关键在于“海绵体”的建设
“海绵体”指的是具有集水涵养城市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实体。“海绵体”的建设对于海绵城市的构建具有关键性作用。
1)对于已有的“海绵体”进行保护和改造。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各地应该最大限度保护湿地、河湖等“海绵体”地带不受开发建设的影响,妥善处理遭到破坏的地域,并对其进行修复,以达到稳定的生态状态。
2)对于人工建设的“海绵体”应当在最大限度内进行开发利用,集成规模。海绵城市的发展应当依托于建筑、道路、广场、绿地等人工设施。
3、结语
目前,国家对海绵城市的建设极其重视,各大城市也在海绵城市相关领域进行了一定的实践探索,试图通过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增强城市的雨洪管理能力,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比例,以解决城市内涝、干旱并存的现状。
参考文献:
[1] 住房城乡建设部.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Z]. 2014.
[2] 俞孔坚,李迪华,袁 弘,等.“海绵城市”理论与实践[J].
城市规划,2015(39):26-36.
(作者单位:周口市规划建筑勘测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