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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学生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这一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社会各方面的紧密配合及共同参与,由此笔者探究有效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三点对策即:实行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建立健全保障大学生市场就业的法律法规体系、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有效;促进;对策
现阶段,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培养规模的迅猛发展,大学生就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为有效促进大学生就业,笔者在此提出以下三点对策:
一、实行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
实行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严重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创业必然成为大学生就业的主要途径之一。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栋梁,担负着建设和发展国家的重任,我国要想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在经济上列于世界强国之列,就必须依靠大学生的经济头脑和实践等多方面的创造能力,所以鼓励大学生进行创业以及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是势在必行的,在2009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提出过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对策,当前的就业市场,对大学生很是不利,往往都是需大于供,大学生每年都有几千万要就业,这与每年招聘会上的用人单位反差太大,所以必须鼓励大学生自行创业,在社会上自主找到就业空缺,自己或学生团体勤于实践、勇于探索,开创出属于自己的就业道路。当地各级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为大学生提供自主创业的良好环境,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在经济及商业管理上要对大学生开绿灯,比如小额诚信贷款业务、尽可能多的减收或免收大学生的税收、多方位多渠道的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在置办店铺或开业时尽量为大学生提供较为专业的指导、大学生如果随时有不懂或不会的问题政府应该派专人扶持,以便给创业大学生提供最优质、最快捷、最便利的全方位服务。并要长期坚持,以致彻底有效地促进大学生就业。具体应当采取以下对策措施:其一,政府有关部门和公立高校建立大学生创业促进的常设工作机构;其二,各高校普遍开设创业课程,并进行有关的各种培训,以及提供个性化的辅导;其三,增加对大学生创业的经济资助,大力发展大学生风险投资基金;其四,对大学生创业进行项目制评估和扶助。更重要的一项,则是从根本上努力改变观念问题,培养大学生和社会的创业理念。
二、建立健全保障大学生市场就业的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就业指导和就业管理的法规,促进我国大学生就业的对策体系研究。大学生就业需要相关的就业法律法规限制,它可以衡量大学生的多样双选活动,所以即将就业的大学生必须要掌握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尽量建立健全保障大学生市场就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大学生依法创业,把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纳人法制化的轨道,稳妥的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有效地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2008年,我国实施了“劳动三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标志着我国就业法律法规体系正在逐步走向健全和完善,在大学生就业难和正在走向市场就业之时也已经引起许多大学生的重视。《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使大学生的就业有法可依,为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提供了法律保障;还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对预防和解决好大学生就业中的争议也有很好的作用。
三、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调整高等教育的办学层次和结构
首先要有明确的战略定位,大力发展专科教育,稳定发展本科教育,积极扩大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研究生教育;进一步强化所学专业对于人才就业市场的适应性,尽量大力强化所学专业的实践建设,尽力培养一批批远见卓识、高瞻远瞩、运筹帷幄、足智多谋、专业水平高、技术过硬、敢于开拓、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高科技技术人才,专业理论知识深厚、实践能力强、有实干精神、能吃苦耐劳的实干型职业人才。在办学结构方面,尽量避免我国一部分高校教育办学结构中存在办学规模不平衡,学生学习效率偏低的不良现状,进一步确立公办、民办高等教育和谐发展的方针,完善高等教育的投资机制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引导民办高校走合并重组的发展道路,发挥民间机构对大学质量的评估与监督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
(二)优化高校的专业和课程设置
大学生学习理论与文化知识主要是为应用于实践就业而服务的,所以高校在制定专业课程时要时刻为大学生就业考虑,使所学专业确实能在实际就业中发挥它的巨大作用。高等教育日益兴旺,当高校教育一定要注重学生思想品质及专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的培养。真正创业需要的不仅仅是只知道苦干而不能创新的体力劳动者,而是具有高新技术的拔尖人才、专业人才,在某一领域或某一专业有很深的造诣,能培养和带动普通员工完成企业任务的带头人。另外高校课程的设置还要顺应社会的发展与市场的需求,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调整课程,改进教学模式。根据不同的办学层次、类型和定位,形成各具特色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以适应社会不同的需要。
(三)改革教育模式,实行完全学分制
长久以来我国高校所实施的学分制并不是纯粹的学分制,而是所谓的“学年学分制”,从本质上讲仍属于学年制,即以自然班为教学单位、按学期或学年对学生的成绩进行考核,决定其升级或降级等,唯一不同的只是把在学年制下所修課程成绩按学分来计算和设置了少量的选修课罢了。这种“大一统”的教育模式,即统一招生,统一入校,统一毕业,就造成人才统一就业的集中性。完全学分制的优点在于使学制具有很大弹性,疏散集中就业的压力,同时也有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
大学生就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促进我国大学就业还要从政府、市场、高校和社会四个层面寻求对策。使其各司其职,准确定位,扮演好相应角色,并形成相互配合的就业体制与保障体系是解决学生就业难的关键。但由于篇章有限,笔者只作粗浅的探究,希望对大学生就业有较大的帮助。
参考文献
[1]黄海涛.大学生就业中社会歧视现象的表现及危害分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6,4.
[2]赖德胜.大学生择业取向的制度分析[J].宏观经济研究,2003,7.
[3]李丹.关于一次就业率的理性思考[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5,51.
[4]李光辉.对大学生就业诚信问题的思考[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4,7.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有效;促进;对策
现阶段,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培养规模的迅猛发展,大学生就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为有效促进大学生就业,笔者在此提出以下三点对策:
一、实行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
实行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严重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创业必然成为大学生就业的主要途径之一。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栋梁,担负着建设和发展国家的重任,我国要想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在经济上列于世界强国之列,就必须依靠大学生的经济头脑和实践等多方面的创造能力,所以鼓励大学生进行创业以及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是势在必行的,在2009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提出过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对策,当前的就业市场,对大学生很是不利,往往都是需大于供,大学生每年都有几千万要就业,这与每年招聘会上的用人单位反差太大,所以必须鼓励大学生自行创业,在社会上自主找到就业空缺,自己或学生团体勤于实践、勇于探索,开创出属于自己的就业道路。当地各级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为大学生提供自主创业的良好环境,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在经济及商业管理上要对大学生开绿灯,比如小额诚信贷款业务、尽可能多的减收或免收大学生的税收、多方位多渠道的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在置办店铺或开业时尽量为大学生提供较为专业的指导、大学生如果随时有不懂或不会的问题政府应该派专人扶持,以便给创业大学生提供最优质、最快捷、最便利的全方位服务。并要长期坚持,以致彻底有效地促进大学生就业。具体应当采取以下对策措施:其一,政府有关部门和公立高校建立大学生创业促进的常设工作机构;其二,各高校普遍开设创业课程,并进行有关的各种培训,以及提供个性化的辅导;其三,增加对大学生创业的经济资助,大力发展大学生风险投资基金;其四,对大学生创业进行项目制评估和扶助。更重要的一项,则是从根本上努力改变观念问题,培养大学生和社会的创业理念。
二、建立健全保障大学生市场就业的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就业指导和就业管理的法规,促进我国大学生就业的对策体系研究。大学生就业需要相关的就业法律法规限制,它可以衡量大学生的多样双选活动,所以即将就业的大学生必须要掌握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尽量建立健全保障大学生市场就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大学生依法创业,把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纳人法制化的轨道,稳妥的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有效地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2008年,我国实施了“劳动三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标志着我国就业法律法规体系正在逐步走向健全和完善,在大学生就业难和正在走向市场就业之时也已经引起许多大学生的重视。《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使大学生的就业有法可依,为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提供了法律保障;还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对预防和解决好大学生就业中的争议也有很好的作用。
三、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调整高等教育的办学层次和结构
首先要有明确的战略定位,大力发展专科教育,稳定发展本科教育,积极扩大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研究生教育;进一步强化所学专业对于人才就业市场的适应性,尽量大力强化所学专业的实践建设,尽力培养一批批远见卓识、高瞻远瞩、运筹帷幄、足智多谋、专业水平高、技术过硬、敢于开拓、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高科技技术人才,专业理论知识深厚、实践能力强、有实干精神、能吃苦耐劳的实干型职业人才。在办学结构方面,尽量避免我国一部分高校教育办学结构中存在办学规模不平衡,学生学习效率偏低的不良现状,进一步确立公办、民办高等教育和谐发展的方针,完善高等教育的投资机制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引导民办高校走合并重组的发展道路,发挥民间机构对大学质量的评估与监督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
(二)优化高校的专业和课程设置
大学生学习理论与文化知识主要是为应用于实践就业而服务的,所以高校在制定专业课程时要时刻为大学生就业考虑,使所学专业确实能在实际就业中发挥它的巨大作用。高等教育日益兴旺,当高校教育一定要注重学生思想品质及专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的培养。真正创业需要的不仅仅是只知道苦干而不能创新的体力劳动者,而是具有高新技术的拔尖人才、专业人才,在某一领域或某一专业有很深的造诣,能培养和带动普通员工完成企业任务的带头人。另外高校课程的设置还要顺应社会的发展与市场的需求,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调整课程,改进教学模式。根据不同的办学层次、类型和定位,形成各具特色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以适应社会不同的需要。
(三)改革教育模式,实行完全学分制
长久以来我国高校所实施的学分制并不是纯粹的学分制,而是所谓的“学年学分制”,从本质上讲仍属于学年制,即以自然班为教学单位、按学期或学年对学生的成绩进行考核,决定其升级或降级等,唯一不同的只是把在学年制下所修課程成绩按学分来计算和设置了少量的选修课罢了。这种“大一统”的教育模式,即统一招生,统一入校,统一毕业,就造成人才统一就业的集中性。完全学分制的优点在于使学制具有很大弹性,疏散集中就业的压力,同时也有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
大学生就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促进我国大学就业还要从政府、市场、高校和社会四个层面寻求对策。使其各司其职,准确定位,扮演好相应角色,并形成相互配合的就业体制与保障体系是解决学生就业难的关键。但由于篇章有限,笔者只作粗浅的探究,希望对大学生就业有较大的帮助。
参考文献
[1]黄海涛.大学生就业中社会歧视现象的表现及危害分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6,4.
[2]赖德胜.大学生择业取向的制度分析[J].宏观经济研究,2003,7.
[3]李丹.关于一次就业率的理性思考[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5,51.
[4]李光辉.对大学生就业诚信问题的思考[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