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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生态危机越来越严重的今天,我们应该重新审视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在漫长的人类发展史中,人们都忽视了大自然也应该拥有其权利的现实。因此,想要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危机,就必须先要真真正正的解放大自然的权利,而要从根本上解放大自然,就需要构建一种新的环境伦理价值观,即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而这种新的价值观的构建尽管有许多途径,却有其各自的缺陷和现实的困难,因此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构建陷入了困境之中。
关键词:大自然权利;价值观;非人类中心主义;解放大自然
当前,生态危机越来越严重,人类生存的危机压力感也越来越强烈。面对生态危机,全世界都在寻找一种可以解决的方法,但是这些方法大都治标不治本。要解决生态危机,最根本的方法是解放大自然的权利。只有解放了大自然的权利,才能使人类摆脱生态危机,建立和谐的人与大自然关系,避免人类走向灭亡。
一、大自然的权利
"大自然权利"是伴随着环境哲学的发展而被提出的,尽管环境哲学在西方发展的历史并不算长,但它对以人类为中心的传统伦理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以至于有人称它的兴起是伦理学上的一场革命。
(一)"大自然权利"的提出及其理论依据
大自然是否真的拥有权利这一问题引起了人们激烈的争论,与传统伦理学观点相反,有的环境哲学家们对此做出了肯定的回答,认为大自然拥有自己独立的权利。
环境哲学是一种主张将道德关怀扩展到人类以外的各种存在物上去的伦理学说,它体现了一种全新的伦理观和价值观。由于传统伦理学概念的狭隘性,将道德权利仅限于人类社会,所以应当对权利概念加以扩展,把道德权利扩大到生命和自然界的其他实体和过程中去。现代环境哲学家从肯定自然的"内在价值"出发,确定了"自然权利"的存在。
权利的内涵和主体范围一直都在发生着变化,道德从人与人之间向人与社会之间进行着扩展,道德权利的主体也从古代的少数人逐步扩展到了社会所有的人。环境哲学认为这种扩展将向人与自然方向发展,道德主体也将向大自然扩展。环境哲学所提倡的"自然权利"正是在这种不断扩展的"权利概念"的历史延长线上,权利理应归还自然界。同时,所有的生命形式都拥有绝对平等的内在价值,这是它们获得道德权利的根源。
(二)"大自然权利"的基本观点和有关争论
环境哲学认为,自然权利是自然界本身所固有的基本伦理准则,并非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自然权利是自然意志的体现,它根源于自然本身的运行法则,所有的生物都有自己的地位,地球上的万物具有合法的存在权利和存在价值。自然界的权利具有平等性,各种生物在生态系统中都占有属于自己的特定位置,其生存和发展理应受到尊重。[1]
"自然权利"的主张提出以后,受到了以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的强烈批判和反对,于是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是大自然中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其他存在物的价值都是人的主观感情投射的产物,因此,只有人才具备到的关怀的资格,人对自身负有直接的道德义务,对环境只负有保护义务。[2]这也就是说,人类中心主义是坚信以人的利益为价值前提的,强调人的内在价值,对大自然权利持否定的态度的。
但是,不论是否有外界的反对,我们可以看出,大自然拥有其权利是不可驳倒的事实,同时构建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对解决目前的生态危机是至关重要的。
二、构建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的途径及其缺陷
要实现大自然的和谐,彻底解决目前的生态危机,就是要解放大自然,而要完全解放大自然,就必须在人类的脑海中树立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要把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作为像康德所说的绝对命令却又是困难难重重,而要实现这个价值观的构建,解放大自然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
对大自然权利价值观的构建大致有三种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是改革。改革是在现有的制度内进行活动,可以取得一些进步,使人们获得暂时的满足。然而由于基点的错误,人类仍然是大自然的管理者,而我们要改变的是使大自然屈服于人的整个制度,更不用说现在的环境伦理价值观都是错误的。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在现实的经济利益面前,国会竟然通过修改《濒危物种法案》来使得水库修建,全然不顾鳔鲈鱼的生存。美国的鳔鲈鱼事件便足以说明通过改革只是对现有价值观的修补,是永远无法实现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的构建的。
其次是教育。一些环境主义者采取伦理教育的方法,企图唤起人们对大自然的同情。但是伦理教育的最大缺陷是在面对自己的利益时,人们会继续忽视大自然的权利,这种做法难以改变人们的现有价值观,同时也无法使人们认识到自己价值观的出发点的错误性。因此,这条道路终究不会收到广泛的效果,也难以使人们树立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
最后是革命。站在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构建大自然权利价值观需要进行革命的诉求,而且革命是最有效最直接最彻底的途径。美国环境哲学的代表人物纳什把废奴运动证明的一个理论放入了环境哲学之中,将二者结合起来,说明了革命对大自然权利的重要性。废奴运动证明的这个理论,即伦理观念的变革很少能和平地进行,套用到环境哲学的之中,便是主张通过革命来实现大自然的解放。只有革命才可以实现解放大自然,建立新的环境伦理价值观。可是,革命的破坏力也确实过于强大,而且要推翻有差别的政府(这包括了绝大多数的政府),这使得革命的阻力会空前强大,变得几乎不可能实现。
试图构建新的环境伦理价值观的途径都有着各自的困难,前两种无法去真正实现这种价值观的建立,它们只是在现有基础上的小修小补,而最后的革命确因为现实的原因,至少是目前的现实无法去实现。
三、遥远的乌托邦
尽管现在关于生态的理论和活动非常的流行,但是我们仔细就会发现,这些理论和运动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都不能对问题根源的心灵提出挑战,这不得不令人失望。不论是解放大自然,还是解决目前的生态危机,最为关键且重要的是新的环境伦理价值观的构建,即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的构建。想要构建这个新的价值观,必须要有一个成熟的理论作为支撑,而目前的观点林立,甚至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内部还是分歧很大,因此,必须有一个成熟的理论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
然而,并不是只是仅仅理论成熟与否那么简单,毕竟在大多数人看来,使人与其他物种和自然本身之间的关系再次发生类似废除奴隶的变化,似乎是很遥远的。人类的文明发展到今天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人们也不可能一下子就完全接受这种在大多数人看来似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实现这种新道德的方法就是革命,而这种方法在现在又因为现实原因而无法成功,因为摧毁旧的秩序并建立新的秩序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为构建新道德而努力,毕竟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也许,解放大自然、构建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宛如是那遥远的乌托邦,我们也要心存希望,我们要坚信,现在的生态危机不仅是对人的权利,而且是对非人类物种和地球权利的侵犯,那么,大宗参与以伦理观念为动力的环境主义运动的可能性就会极大地提高,就会真正实现生态文明,真正实现这个"遥远的乌托邦"。
参考文献:
[1]贾向桐,李建珊.自然权利论--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基础[J].自然辩证法通讯,2001,(6).
[2]徐雅芬.西方生态伦理学研究的回溯与展望[J].国外社会科学,2009,(3).
[3]刘湘宁.生态伦理学研究综述[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4][美]纳什.大自然的权利[M].青岛:青岛出版社,2005. 2009(03)。
作者简介:畅国杰,男,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哲学专业研究生。
关键词:大自然权利;价值观;非人类中心主义;解放大自然
当前,生态危机越来越严重,人类生存的危机压力感也越来越强烈。面对生态危机,全世界都在寻找一种可以解决的方法,但是这些方法大都治标不治本。要解决生态危机,最根本的方法是解放大自然的权利。只有解放了大自然的权利,才能使人类摆脱生态危机,建立和谐的人与大自然关系,避免人类走向灭亡。
一、大自然的权利
"大自然权利"是伴随着环境哲学的发展而被提出的,尽管环境哲学在西方发展的历史并不算长,但它对以人类为中心的传统伦理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以至于有人称它的兴起是伦理学上的一场革命。
(一)"大自然权利"的提出及其理论依据
大自然是否真的拥有权利这一问题引起了人们激烈的争论,与传统伦理学观点相反,有的环境哲学家们对此做出了肯定的回答,认为大自然拥有自己独立的权利。
环境哲学是一种主张将道德关怀扩展到人类以外的各种存在物上去的伦理学说,它体现了一种全新的伦理观和价值观。由于传统伦理学概念的狭隘性,将道德权利仅限于人类社会,所以应当对权利概念加以扩展,把道德权利扩大到生命和自然界的其他实体和过程中去。现代环境哲学家从肯定自然的"内在价值"出发,确定了"自然权利"的存在。
权利的内涵和主体范围一直都在发生着变化,道德从人与人之间向人与社会之间进行着扩展,道德权利的主体也从古代的少数人逐步扩展到了社会所有的人。环境哲学认为这种扩展将向人与自然方向发展,道德主体也将向大自然扩展。环境哲学所提倡的"自然权利"正是在这种不断扩展的"权利概念"的历史延长线上,权利理应归还自然界。同时,所有的生命形式都拥有绝对平等的内在价值,这是它们获得道德权利的根源。
(二)"大自然权利"的基本观点和有关争论
环境哲学认为,自然权利是自然界本身所固有的基本伦理准则,并非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自然权利是自然意志的体现,它根源于自然本身的运行法则,所有的生物都有自己的地位,地球上的万物具有合法的存在权利和存在价值。自然界的权利具有平等性,各种生物在生态系统中都占有属于自己的特定位置,其生存和发展理应受到尊重。[1]
"自然权利"的主张提出以后,受到了以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的强烈批判和反对,于是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是大自然中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其他存在物的价值都是人的主观感情投射的产物,因此,只有人才具备到的关怀的资格,人对自身负有直接的道德义务,对环境只负有保护义务。[2]这也就是说,人类中心主义是坚信以人的利益为价值前提的,强调人的内在价值,对大自然权利持否定的态度的。
但是,不论是否有外界的反对,我们可以看出,大自然拥有其权利是不可驳倒的事实,同时构建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对解决目前的生态危机是至关重要的。
二、构建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的途径及其缺陷
要实现大自然的和谐,彻底解决目前的生态危机,就是要解放大自然,而要完全解放大自然,就必须在人类的脑海中树立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要把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作为像康德所说的绝对命令却又是困难难重重,而要实现这个价值观的构建,解放大自然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
对大自然权利价值观的构建大致有三种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是改革。改革是在现有的制度内进行活动,可以取得一些进步,使人们获得暂时的满足。然而由于基点的错误,人类仍然是大自然的管理者,而我们要改变的是使大自然屈服于人的整个制度,更不用说现在的环境伦理价值观都是错误的。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在现实的经济利益面前,国会竟然通过修改《濒危物种法案》来使得水库修建,全然不顾鳔鲈鱼的生存。美国的鳔鲈鱼事件便足以说明通过改革只是对现有价值观的修补,是永远无法实现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的构建的。
其次是教育。一些环境主义者采取伦理教育的方法,企图唤起人们对大自然的同情。但是伦理教育的最大缺陷是在面对自己的利益时,人们会继续忽视大自然的权利,这种做法难以改变人们的现有价值观,同时也无法使人们认识到自己价值观的出发点的错误性。因此,这条道路终究不会收到广泛的效果,也难以使人们树立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
最后是革命。站在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构建大自然权利价值观需要进行革命的诉求,而且革命是最有效最直接最彻底的途径。美国环境哲学的代表人物纳什把废奴运动证明的一个理论放入了环境哲学之中,将二者结合起来,说明了革命对大自然权利的重要性。废奴运动证明的这个理论,即伦理观念的变革很少能和平地进行,套用到环境哲学的之中,便是主张通过革命来实现大自然的解放。只有革命才可以实现解放大自然,建立新的环境伦理价值观。可是,革命的破坏力也确实过于强大,而且要推翻有差别的政府(这包括了绝大多数的政府),这使得革命的阻力会空前强大,变得几乎不可能实现。
试图构建新的环境伦理价值观的途径都有着各自的困难,前两种无法去真正实现这种价值观的建立,它们只是在现有基础上的小修小补,而最后的革命确因为现实的原因,至少是目前的现实无法去实现。
三、遥远的乌托邦
尽管现在关于生态的理论和活动非常的流行,但是我们仔细就会发现,这些理论和运动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都不能对问题根源的心灵提出挑战,这不得不令人失望。不论是解放大自然,还是解决目前的生态危机,最为关键且重要的是新的环境伦理价值观的构建,即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的构建。想要构建这个新的价值观,必须要有一个成熟的理论作为支撑,而目前的观点林立,甚至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内部还是分歧很大,因此,必须有一个成熟的理论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
然而,并不是只是仅仅理论成熟与否那么简单,毕竟在大多数人看来,使人与其他物种和自然本身之间的关系再次发生类似废除奴隶的变化,似乎是很遥远的。人类的文明发展到今天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人们也不可能一下子就完全接受这种在大多数人看来似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实现这种新道德的方法就是革命,而这种方法在现在又因为现实原因而无法成功,因为摧毁旧的秩序并建立新的秩序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为构建新道德而努力,毕竟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也许,解放大自然、构建大自然权利的价值观宛如是那遥远的乌托邦,我们也要心存希望,我们要坚信,现在的生态危机不仅是对人的权利,而且是对非人类物种和地球权利的侵犯,那么,大宗参与以伦理观念为动力的环境主义运动的可能性就会极大地提高,就会真正实现生态文明,真正实现这个"遥远的乌托邦"。
参考文献:
[1]贾向桐,李建珊.自然权利论--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基础[J].自然辩证法通讯,2001,(6).
[2]徐雅芬.西方生态伦理学研究的回溯与展望[J].国外社会科学,2009,(3).
[3]刘湘宁.生态伦理学研究综述[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4][美]纳什.大自然的权利[M].青岛:青岛出版社,2005. 2009(03)。
作者简介:畅国杰,男,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哲学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