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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预算绩效监督是新时期人大优化预算监督权行使的重要探索,嵌入中国特色体制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程中衍生出了独特内涵。人大集预算决策权和监督权于一身,作为监督主体使该模式拥有组织调度、专业力量和法制保障多个方面优势。近年国内各地人大围绕该主题已有丰富的实践探索,但仍然面临价值、技术和组织制度等层面障碍。需从加强推动价值融合、健全组织法制、完善标准体系、简化操作流程等维度着力,进一步推动人大预算绩效监督机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