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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随着我国信息领域基础建设的高速发展,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在我国日新月异,但是,在计算机技术为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和人民生活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却又出现了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破坏计算机信息安全的危害行为。这些危害行为,不仅破坏了我国的国家安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技发展,而且还威胁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直接干扰着我国信息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此,1992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此后,国家有关部门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对计算机及其相关行业管理的行政性规定、办法,从而规范了我国计算机领域的各种法律关系,促进了我国信息建设的法制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