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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学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应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在教学过程中要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唯物辩证法,正确处理好个性与共性、肯定与否定、内因与外因以及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实现教学方法的不断改革和深化。
关键词:教学方法;改革;哲学思考
课堂教学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系统,教无定法,在课堂教学中选择什么样的教学方法,如何增强学生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设学生真正终身受益、毕生难忘的课程一直是各个学科教师共同关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哲学角度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1教学方法中个性与共性的辩证关系
(1)个性与共性。构建现代教学方法体系应该贯彻因材施教这一基本原则,教师根据学生的能力发展水平以及教学内容的性质、教学目标等因素构建起与之相应的教学方法体系,以达到特定的教学目标,从而培养出个性鲜明、具有创造性新思维的新型人才。
(2)坚持个性与共性相结合,灵活构建教学方法体系。
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强调共性而忽视个性,其结果是我们培养出来的是统一模式的“标准件”,扼杀了人的创造性,只有在教育教学中改变传统的观念,充分张扬个性,才能真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如果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尊重每一个人的个性和特长,让每一个人的个性和特长都充分发挥出来,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例如,文科专业多采用的是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等,理科专业则侧重于实验法,艺术专业则需要用个别辅导法、示范法等。
2教学方法中肯定与否定的辩证关系
(1)肯定与否定。肯定与否定是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之一,按照这一规律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就是要摒弃和否定陈腐僵化的教学方法,对其精华部分应传承发扬,实现由学科本位到能力本位的转换,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中国古代先贤孔子的‘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的启发式教学和因材施教、循循善诱等教学方法均应传承。”[1]
(2)肯定与否定相结合,实现创新与传承的新突破。为了实现创新与传承的新突破,教师应积极优化课堂教育教学方法,为学生发散创造性思维提供支撑条件,不断实现现代教学方法体系的最优组合。例如教师可以创建“质疑提问式”的课堂教学模式,利用质疑提问式教学培养学生提问的能力,要求学生不仅好问而且善问,让学生切身体会到自己是思维领域里的劳动者和收获者。
3教学方法中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
(1)内因与外因。 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教育质量的关键在于教学质量,而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教师的授课质量,而影响一个教师教学质量或效果提高的因素既有外在的‘出工’,也有内在的‘出力’,即既有外因也有内因。”[2]
(2)内因与外因相结合,实现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契合。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即内因是依据,是第一位的,外因则是第二位的因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既然教学的本质是解决学生知与不知的矛盾,那么教师的教就是外因,而学生的学才是内因,正所谓“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就是师生这种内外因关系的生动写照。比如案例式、探究式、问题式和学导式等各类现代启发式教学方法就把教师和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共同体,强调的不再是教师如何教,而是将重点落在对学生学习的指导和点拨上,充分发挥学生的思维创造能力。
4教学方法中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1)认识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认识的目的,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认识与实践的统一,要求我们在教学工作中做到一切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按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实践观的要求,我们在教学方法的改革中,必须注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对知识的认识、发现、创造和构建中去。
(2)认识与实践相结合,实现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
认识与实践的指导思想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尽量适应学生的实际情况,以认识引导实践,由于人们的认识过程是实践—理论—再实践的过程,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大多与不理解、不认识有关,这时,教师就要学生在动手动脑中积极主动地学习,启发思维,激发学习的欲望,深化参与教学过程的情感体验,养成自主探究的习惯,最终实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
参考文献:
赵中岳教学方法改革研究与实践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2.
孔羽,张希胜提高教学质量的内、外因及其辩证关系的探讨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2):64.
关键词:教学方法;改革;哲学思考
课堂教学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系统,教无定法,在课堂教学中选择什么样的教学方法,如何增强学生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设学生真正终身受益、毕生难忘的课程一直是各个学科教师共同关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哲学角度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1教学方法中个性与共性的辩证关系
(1)个性与共性。构建现代教学方法体系应该贯彻因材施教这一基本原则,教师根据学生的能力发展水平以及教学内容的性质、教学目标等因素构建起与之相应的教学方法体系,以达到特定的教学目标,从而培养出个性鲜明、具有创造性新思维的新型人才。
(2)坚持个性与共性相结合,灵活构建教学方法体系。
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强调共性而忽视个性,其结果是我们培养出来的是统一模式的“标准件”,扼杀了人的创造性,只有在教育教学中改变传统的观念,充分张扬个性,才能真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如果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尊重每一个人的个性和特长,让每一个人的个性和特长都充分发挥出来,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例如,文科专业多采用的是讲授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等,理科专业则侧重于实验法,艺术专业则需要用个别辅导法、示范法等。
2教学方法中肯定与否定的辩证关系
(1)肯定与否定。肯定与否定是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之一,按照这一规律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就是要摒弃和否定陈腐僵化的教学方法,对其精华部分应传承发扬,实现由学科本位到能力本位的转换,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中国古代先贤孔子的‘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的启发式教学和因材施教、循循善诱等教学方法均应传承。”[1]
(2)肯定与否定相结合,实现创新与传承的新突破。为了实现创新与传承的新突破,教师应积极优化课堂教育教学方法,为学生发散创造性思维提供支撑条件,不断实现现代教学方法体系的最优组合。例如教师可以创建“质疑提问式”的课堂教学模式,利用质疑提问式教学培养学生提问的能力,要求学生不仅好问而且善问,让学生切身体会到自己是思维领域里的劳动者和收获者。
3教学方法中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
(1)内因与外因。 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教育质量的关键在于教学质量,而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教师的授课质量,而影响一个教师教学质量或效果提高的因素既有外在的‘出工’,也有内在的‘出力’,即既有外因也有内因。”[2]
(2)内因与外因相结合,实现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契合。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即内因是依据,是第一位的,外因则是第二位的因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既然教学的本质是解决学生知与不知的矛盾,那么教师的教就是外因,而学生的学才是内因,正所谓“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就是师生这种内外因关系的生动写照。比如案例式、探究式、问题式和学导式等各类现代启发式教学方法就把教师和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共同体,强调的不再是教师如何教,而是将重点落在对学生学习的指导和点拨上,充分发挥学生的思维创造能力。
4教学方法中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
(1)认识与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认识的目的,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认识与实践的统一,要求我们在教学工作中做到一切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按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实践观的要求,我们在教学方法的改革中,必须注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对知识的认识、发现、创造和构建中去。
(2)认识与实践相结合,实现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
认识与实践的指导思想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尽量适应学生的实际情况,以认识引导实践,由于人们的认识过程是实践—理论—再实践的过程,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大多与不理解、不认识有关,这时,教师就要学生在动手动脑中积极主动地学习,启发思维,激发学习的欲望,深化参与教学过程的情感体验,养成自主探究的习惯,最终实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
参考文献:
赵中岳教学方法改革研究与实践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2.
孔羽,张希胜提高教学质量的内、外因及其辩证关系的探讨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