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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知南康军修复白鹿洞书院,自任洞主,制定《白鹿洞书院揭示》。提出五教之目、为学之序、修身之要、处事之要、接物之要等一系列书院教育的教规,作为实际生活与思想教育的准绳,为学生指明了书院教育的基本内容,教学生如何为学穷理、修身养性、为人处世、待人接物,用以规范和约束书院师生的言行举止,劝善规过,修身养性,提升品格。此教规是儒家书院精神的象征,是中国书院发展史上一个纲领性的教规,也成为天下书院共同遵守的准则,在当时和以后的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还传到日本、韩国及东南亚一带,甚至西方,誉享海外。通过考诸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