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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南京市规划局制订的《南京市旧区建筑色彩规划管理规定》近日通过南京市政府审批,并开始施行。据南京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城市主干道两侧、重点地区、敏感地区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新建或改造时,外立面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及既有建筑色彩相协调,不得采用与周边环境及既有建筑有较大色差的色彩,不得使用大面积鲜艳的饱和色,比如鲜红、柠檬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