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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是按照“证据一事实一裁判”的程序来处理案件的。台湾有学者云:“惟在法治社会之定分止争,首以证据为正义之基础,既要寻求事实,又需顾及法律上其他政策。认定事实,每为适用法律之前提”,可见,“证据是诉讼的基础”.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是刑事诉讼的核心内容之一。公诉机关在庭审中首要任务便是进行刑事证明,运用证据阐明指控事实、论证公诉主张。而要实现公诉机关的诉讼主张,就必须在提起公诉前,排除案件中存在的“证明障碍”,收集庭审中必需的所有指控犯罪的证据。因此,研究“证明障碍”对于提高办案水平、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