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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1910年爆发的长沙抢米风潮距今已经整整一百年了,百年之后重新审视这一群体性突发事件可知,清政府应对危机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对突发事件反应失败,预判功能缺失;第二,政府统治资源弱化,官绅关系对立;第三,地方政府临事失宜,措置失当。总之,在长沙抢米风潮中,无论是预判功能、官绅关系,还是临事措置,清政府都存在失当之处。清廷最后走向灭亡,上述因素值得深思。
[关键词]长沙抢米风潮,清政府,危机应对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10)24—0003—08
今年是长沙抢米风潮100周年。对这一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从建国初丁原英在《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集刊》1954年第1集上所载的《一九一。年长沙群众的抢米风潮》,将之看成是自发的民众反帝反封建斗争开始。几十年里这一观点都是中国学术界的正统思想。而同时期日本学者对该事件的研究有所不同,如波多野善大在《东洋史研究》1954年第3期上发表《辛亥革命前夜的农民起义》,指出其特征是:1.乡绅与巡抚的不和,2.学校的学捐问题,3.米价高涨之下下层民众的贫困;还论述道:“这次米骚动并不是有预谋的严密的农民起义,城市的下层民众是运动的主体”,其观点与我国学者的置之于辛亥革命前的民众反乱的研究方向不同。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学界的相关研究发生了较大变化,除了研究内容上拓宽了视域,史料建设亦有相当进展,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成绩背后所潜藏的不足,如尽管政治史范式的制约相形弱化,不过学界在研究视角上过于拘泥于革命情结,取径往往是自下而上,清朝政府成了漫忽的对象,政府的危机应对等非常重要的课题自难以引起关注,这是典型的革命史范式的后果生成。其实,与长沙抢米风潮仅仅一年之隔,清王朝就土崩瓦解,因此,该事件是解读清政府灭亡的很好的视窗。有鉴于此,笔者拟从政府视角出发,以清政府的危机应对为视点,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推动相关研究走向深入。
一、对突发事件反应失敏,预判功能缺失
长沙抢米风潮事发后,舆论界曾质疑“大风大雹”是否“足以致民于死地”,因为“风之与雹是人所不能预防者也,至若民食之不足,则未尝不可预为之筹”。“预为之筹”四字,点出了包括长沙抢米风潮在内的清末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即清政府对突发事件反应失敏,预判功能缺失。
长沙抢米风潮作为突发性事件,其发生绝非偶然,之前多有征候显现,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灾害频仍。从1900---1912年的12年中,湖南有11年发生大水灾,受灾面积达137个县;有4年发生程度不等的旱灾,受灾面积有23个县。1900至1909年10年间,湖南发生了两次巨灾,五次大灾,一次中灾,尤其自1905年至1909年5年间连年灾歉。
灾荒频仍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通货膨胀、粮价上涨,民众生活下降。如铜圆价值,1905年每银元一枚可兑换90枚铜圆,1906年为107枚,1907年为110枚,1908年为116枚,1909年为123枚,1910年为127枚。伴随着铜圆价值下跌,粮食价格直线上升,“湘省从来米价每石恒二三千文上下,光绪三十二年水灾,亦不过四千余文。今尚未播种,价已七千以外,实为百数年所未见”。“山多田少之乡,每石八串有奇,有竟日携钱而无处购米者”。以产米谷闻名的华容“米价升值入十余或九十余及百余文不等,且皆有价无米,在闭市停贩”。近代中国民众生活水平低下,因此,粮食价格作为物价的最关键因素,它的上涨直接导致民众社会水准的下降。“迩来米粮昂贵,与夫日用各物,无一不价值飞涨,较十年前贵至一倍。虽各物如是昂贵……而工价并不随之增加。”梁启超认为:“农业以外之人民,皆岁入不加进,而受百物腾涌之害。他物之需要,或可节减,而米之需要,不能节减,故于米贵之苦痛,感之最先而最深。”乾隆皇帝也曾说:“朕思天下米价频增,乃民食不足之渐。”
粮价上涨是社会非常态化的危险信号,舆论界在评析1920年上海米荒时认为,“米贵米少原是制造大乱的种子”,“世界上最危险的事,再没有比多数人没饭吃还危险的了”。米荒“能使中国社会霎时变成扰乱状态,一星的火,顷刻燎原,以至于不可收拾,比什么督军造反、溃兵劫掠,还要范围阔大”,“若不安筹方法,维持善后,万一群众惶惑,衅开暴动,社会安宁、地方秩序不但无以维持,且将牵动外交,祸变之来,逼于眉睫”,“可以把号称繁盛的上海,完全推翻。1909、1910年间,长江流域六省同遭水灾,“江、浙、湘、沔、淮、泗之间,嗷嗷之声,达于比户。而淮安、扬州、江宁、平湖、海州等处,老弱流亡,络绎道路,或数百人为一起,或数千人至万人一起”。此种情形,实乃动荡、风暴的温床。
事实也正是如此。1908年湘乡县衙勾结官钱局与米号偷运谷米出境,以致本县米价猛涨,激成饥民暴动。6月30日饥民数千人将该县甘和号等7家米店及官当局、官钱局捣毁。1909年6月,常德数千灾民进城围困官绅李亨泰宅,迫其捐款赈灾。同年“安乡等处即有会匪、痞棍煽诱饥民,借灾抢劫,滋扰闾阎”,经湖南巡抚岑春莫“添派水师巡防队,前往弹压,严密拿办,始就安谧”。到了1910年,灾区贫民多向长沙市区行乞,大批饥民涌入省垣。往年丘陵地区和山乡的贫民,在青黄不接的时期,多向滨湖地区或邻近省垣的富裕县份逃荒,而1910年的情况恰恰相反。在省会存粮不足的情况下,又加上这样多嗷嗷待哺的外来饥民,问题便更加严重了。
近代中国历史上,19世纪40至70年代是民变的高峰时期,此后稍有缓和;19世纪末民变再次勃发,20世纪初进入新的高潮。据张振鹤、丁原英所编《清末民变表》计算,1902--1911年间的民变遍及除台湾外的全国各省区,计1300余起,实际次数可能更多。杨庆垫据《大清历朝实录》记载的民众活动作了统计,得出的数据是:1836~1845年,246次;1846~1855年,933次;1856~1865年。2332次;1866~1875年,909次;1886~1895年,314次;1896~1911年,653次。
在上述民变当中,抢米、抗捐为主要内容的民变数量大增,1910年全国共计发生了176次民变,其中。抗捐、抢米风潮就有70次。而抢米风潮几乎都发生在遭受水灾的两湖、安徽、江苏、江西等省。
面对如此危殆的情形,清朝政府体系之中的官僚腐败痼疾彰显无遗。
孙中山曾说,中国“普遍的又是有系统的贪污”,“是产生饥荒、水灾、疫病的主要原因”。晚清时期,政治腐败,官吏贪墨舞弊,尔虞我诈。每逢灾年,官吏中“唯私是图,草菅斯民,上慢残下者”删,俯拾皆是。《大公报》上曾刊文针对长沙抢米风潮质问道:“是岂国民之好乱乎?……湘事之始末虽未深悉,而其闹事者为饥民而非匪徒。其所以 闹事者,为新军枪毙饥民之故。”“是肇祸之原官吏实尸之有,不得专咎国民之无良者已。”
“肇祸之原”是官吏一语,折射而出的是政府对突发事件反应失敏,预判功能缺失。作为一个传统型的政府,其内生机制未能生成现代化进程所需要的种种机能,以至于滞后于时代、社会的需要。1920年上海米荒发生后报界曾感慨道:“中国当道,亦曾关心民疾乎?……各处政府,有一以国民幸福为怀乎?凡此问题,吾人不必答之,试质诸途人,即可得其答语矣。”民国政府尚且如此,清政府又当何论?大厦将倾、大祸临头之时,竟然是满堂尸气:群丑乱舞,沐猴而冠,等到山雨到来时,必然是狂澜既倒的下场。
清末的社会危机,连外国人都已洞悉。如英国人称:1909年1月25日这天,我在《十二月》季刊的报道中,对其形势与危险进行了充分的分析。“然而,我倍感压抑,郑重地报道一个事实:长沙正面临着很严峻的形势。”“当行会越轨行事而官方又不能有效制止,那么,严重危险的一天就要到来了。然后我们将会听到一个堪称恶意入侵的简单条约被强制执行,同时看到日益升级的危险信号,而且结果是无人能够预料的。”“我越来越深信反对满清王朝的革命不仅是盼望已久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那时我们在中国将面对自义和团运动以来最大的剧变。不管是和外交部的晚辈朋友还是和其他人谈话时,我都公开表达这些观点。我并没有任何特效药为我的预言提供基础,但是正如经常频繁地在中国发生的那些事,我只是有种不可抗拒的感觉:它们将会发生。如果你直截了当地问我推测的依据是什么,我只能无言以对。”“绅士大部分骄傲自大又自私自利。政府当局在事件中也被证明是令人绝望的软弱无能。这些复杂的状况迟早会产生动荡不安的局面,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导致暴风骤雨。”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清朝政府对时局的严重性也并非一无体察,如上谕一再严令地方官对饥民“加以抚绥,勤求疾苦,兴养立教”,“防患未然,早为扑灭”;英国公使也称:“布政使和其他人都很坦白地告诉我,他们认为在两三年里一定会有严重的骚乱,我觉得他们的警告是很真诚的,不应该置若罔闻。”可惜,腐败的体制最终导致清政府不敏于动乱及缺乏预判。
二、政府统治资源弱化,官绅关系对立
中国近代社会结构中,官绅民是三大主体,三者是制衡的关系。“绅既借官势以欺民,官也恃绅力以施治;民既靠绅势以行事,绅也恃民力以拒官。”日不过,清前期建立以来的社会控制体系中,其主要特点是官绅一体对应民众。可是到了清末,官绅一体则演化成了绅民一体对应官府,官绅对抗成了主流,这在长沙抢米风潮中有突出的显现。
抢米风潮发生前,面对米价上扬,饥民乏食的危局,湖南抚巡岑春莫提出义粜,而“以王先谦、叶德辉、杨明、孔宪教等为首的官绅,认为此举于他们不利”,坚决反对岑春莫的义粜要求。围绕粮食问题,官与绅之间的斗争日益激烈,由于官绅斗法,造成米价高涨,最终酿成事变。对此,湖广总督瑞激指出:“查本年二月间,官绅会议平粜,初欲由官筹款,交绅经办,后知官款实在窘迫,始议劝绅募绅捐,先办义粜。闻该绅王先谦首先梗议,事遂迁延……臣念湘乱之始,固由地方官办理不善,而肇乱之源实由劣绅隐酿而成。”㈣官绅对立形势严峻。
在镇压抢米风潮的过程中,大多数地方绅士(包括王先谦、孔宪教、龙璋、谭延闽等人)都反对枪击饥民,认为:“并非战时,对破坏者只宜逮捕斩首,开枪则伤人之数难以估计、危险,没有道理”;有人甚至认为:“反对开枪是全体绅士的意见,而非一两个人的主张。”士绅与民众站在了一起。
长沙抢米风潮中官绅对立的局面,在之后第二年所爆发的辛亥革命中再度上演,面对武昌起义掀起的革命风暴,分化的绅士们非但不能汇聚在清王朝的龙旗下,反而投身到革命浪潮中,共同把清王朝送入死亡的谷底。以咨议局为中心的各省绅士,大多数在革命爆发后纷纷加入革命行动。清末民变的参与者已有较大的变化,身份非常复杂。除了从土地中游离出去的破产农民、无业游民、手工业者、船夫、小贩、和尚、算命者、士兵、警察、衙门胥吏、散兵游勇、会党、盐枭、地痞、土匪、无赖、罪犯之外,还有富商大贾、失意的士绅文人、有抱负的中下级官员、革命党人、留学生,以及妇孺孩童。其中士绅、豪富占很大比重。清末缙绅、富豪加入民变者日众,在民变首领(即所谓“匪首”)中所占比例更大。“杨庆堃的统计表明,《实录》所载光绪和宣统两朝发生的事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都注明了领导者的社会地位,这些人物中的百分之五十七都属于统治阶级或者至少与统治阶级直接有关系。”从《光绪朝东华录》《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清人文著等史料看,也可证明这个结论。这些文人士绅厕身江湖、持械挠抗各有目的,然而本应是国家政权支柱的“殷实富户”、上层绅士也甘为“下流”,加入“匪党”造反这一事实本身,就是与政权“离心离德”的表现,显示了清王朝的权威与控制机能正濒临崩溃。正如有论者指出:士绅既是民众运动的领导者,而同时又是引起民变的动因。部分士绅参与到地方政治,从而难以保持以往对权力进行批评和监督的正面形象;而更多的士绅因能力、影响、亲疏关系或自身势力等方面的因素而被排除在权力的重新分配之外,反倒成为民变的组织、参加和同情者。在20世纪初的历史舞台上,大士绅、绅商开始扮演起民众运动中的重要角色,他们凭借自己的地位、学识。力图以合法有序的方式来领导民众向当权者表达诉求。然而,对于此种变化,清廷并未敏锐地感知。即便一些朝廷官员试图以新对策来应对民众运动,但传统政治模式并不允许丝毫的改变。
绅士在19世纪70年代之前,还是清朝中央政府的同盟军,如太平天国运动中各地绅士以办理团练的方式,合力扼挽了清王朝既倾的狂澜。之后。特别是到了清末,短短二三十年,怎么就突然背向而行呢?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变故?
首要的因素是绅权大张。
“绅为~邑之望,士为四民之首”,中国的封建专制统治者正是“依靠地主士绅作为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绅士阶层乃统治机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执行正式和非正式政务管理的一件工具。由于封建统治者法律上赋予了绅士许多超越平民之上的特权,外加绅士自身在思想文化和经济上的优势地位,使得绅士成为地方社会具有相当能量的统治势力,是名副其实的地方权威,并成为封建专制统治的一支重要的辅助力量。这种情况到了清末则演化成了绅士们几乎控制了地方事务的主要方面。“至今各省虽以官为主,而地方公事无不酌派绅士襄办”。绅士在开办团练、兴办教育、开展办赈救灾等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事务中,以及祭祀、婚丧等民众日常生活中都发挥着更为重要的影响,是民间社会举足轻重的一支力量;而在绅权力量强大的地方,绅士甚至可以左右地方政局。如清末各地所办铁路机构、咨议局等,几乎全被绅士所掌控。伴随着绅权的扩张,官 有所闻。”长沙发生抢米风潮,与湖南省情中绅权问题较为凸显有关。
三、地方政府临事失宜,措置失当
长沙抢米风潮酿成大乱,尽管有其必然,也并非不可延缓、疏导、弱化,之所以最终不可收拾,与地方政府措置失当不无关系。许多材料都将矛头、目标指向湖南地方政府:“省城地方文武各官,事前疏于防范,临时因应失宜,均属咎有应得。”“岑巡抚与庄布政使、绅士等相互倾轧排挤,致使处置方法失误,从而引发重大事件。”岑巡抚职务上的责任是对于事态的演变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人心叛离(多少有些误会存在),其被绅士挟持的借口不能成为其作为巡抚推卸责任的理由。”“陆军混合第25协统带杨晋曾留学日本,虽然深得岑巡抚的信任,但在事变之时,即使是被禁止不得开枪,仍还有一个协的实力,如果与警察及巡防队协力阻止暴徒的横行、采取抓捕暴行者等适宜措施,恐怕不会酿成大事。”
措置失当的表现之一是地方政府操之过急。
清末全国各地推行新政,如办学堂、兴铁路等,这在今天可以看做是清政府适应现代化需要的因应举措,可就其效果而言,在当时竟然催化了社会矛盾,以至不可收拾。梁启超曾就长沙抢米风潮批评道:“当局者毫不察国力之所能任,不审之缓急轻重,唯是浮慕新政之名目,以自欺而欺民。施令如牛毛,挥帑如流水,无一事使人民能食其利,而所以睃削之者,乃日出而不穷,是直蹙之于必死之徒已耳。”“虽使所取于民者,铢黍未尝滥费;所资办之新政,一皆实事求是,然且足以召乱,况乃羌无故实,而唯损下益上之为务者哉?此财政之紊乱,吾所谓积极速乱者也。”口l唪实也不幸为梁启超所言中,清末湖南地方政府为推行新政,对民众搜刮盘剥,“官之待民也,如仇,如敌,如狗,如彘”。当时的社会“哀鸿遍乎草野,莫之收恤”。
以铁路和工矿业为例,1895年的铁路里程仅369余公里,至1911年已达9600余公里,十六七年间增加了27倍。矿冶业在1911年前的40年共投资4100余万元,而1905--1909年5年间共投资1600万元。1905--1908年中,全国新设厂家201家,投资合计达4581万元,年均设厂50家,年均增加资本1145万元。年均设厂数分别超过洋务运动30年的20多倍和甲午后的2.5倍,投资额分别超过5.7倍与2.9倍。如此之多的投资,再加上兴办学堂、议院及编练新军等,另有外债负担,清廷财政难以承受,以至地方政府只好竭泽而渔。清末竟然有乞丐认购股票之情事发生,农民也被迫成了铁路的股东。民众掀起反对兴办学堂、抵制户籍制度等,其原因即在于此。
整个清末,理性让位于激情,急躁之风不仅仅弥漫于实业界,也横肆于政界、文化界、军界。长沙抢米风潮的发生,就是如此氛围下的产物。
措置失当的表现之二与岑春冀有关。
清末官绅关系紧张,这在湖南表现的尤为突出。历届湖南巡抚对此多有注意,极力维持官绅联盟。戊戌变法失败后,俞廉三继任巡抚,对湖南巨绅畏敬有加,为免地方豪绅从中作梗、节外生枝,遇事多求教于巨绅,礼接叶德辉“尤为诚挚”。陆元鼎对湖南绅士“言听计从”。继任端方则有利、有节,虽不愿受绅士摆布,但也注意联络湘绅。而庞鸿书亦诸事多仰他们的鼻息,其“每赴课吏馆,道过余(即叶德辉)居,必遣人询余在家否”,“公纳余言,回署必有所兴革”,甚至每接见叶时,“必嘱幕僚于屏后窃听,曰今日不可不听叶公言论”。清末湖南巡抚像走马灯似的交替不停,都与官绅矛盾有很大的关系。从1898年至1910年的12年时间之内,湖南巡抚六易其人,积极支持湖南新政、重用新派绅士、排斥旧派绅士的湖南巡抚赵尔巽、端方,虽是满人出身,牌子甚硬,但是因与旧派绅士矛盾甚深,一个在任不到一年半,一个在任仅7个月。而对旧派绅士言听计从的俞廉三却在湖南担任巡抚达4年之久。
岑春萁在官绅关系的处理上是有问题的,他“倚父(岑毓英)兄(岑春煊)势,滥膺封疆”,压根儿不把绅士放在眼里,“平日办事,与绅不甚融洽,拒绝请托,亦间有之,绅遂积不相能”。“积怨甚深,衔之已久”。叶德辉任两湖米捐局总稽查,勒令米捐全部存入他所开德昌和钱店,常集一二十万不解,以此牟利。岑春萁“签约允洋商购米,捐款激增,因电鄂督另行派员提取,以是势如水火”。在推行新政过程中,他又允许湖北泥木工匠进入湖南的建筑市场,参与建筑教堂、海关建筑、领事馆和学堂等洋式建筑,从而打破了由旧绅士叶德辉、杨巩等人垄断湖南建筑行业的地位,导致湖南泥、木匠工人的失业,从而引起他们的强烈不满。岑春冀对洋人经商、传教活动的事事迁就,更失掉了一向仇视外国侵略的新、旧两派绅士的欢心。此后绅士与之为难,不支持义粜,乃前因结下的恶果。
长沙发生米荒后,岑春冀对严峻的形势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仍然估计不足,盲目乐观,许多官绅都建议尽快禁阻谷米外运,而岑春莫却称“近日各属文电纷来”,“所云连日民船贩运其数不可数计者,想系臆揣之词”,“刻下唯有处以镇静,按照事理,切实办去,似不必过于顾虑;若欲变动办法,多所牵掣,于事有损无益”。岑的仍优柔寡断,再加上其他绅士的阻挠,最终误了大事例。
暴动前的13日,贫民聚集起来到巡抚衙门,要求降低米价,哀求道:如果把官方贮备的70万担米的一部分拿到市场上也许米价会降低一些。面对贫民的哀求,巡抚仍称100文至120文一升的米价何至买不起。面对此般嘲弄,贫民愤怒至极。这次本属正常的平粜请愿运动之所以会演化成暴动,岑春萁有很大责任。在华的日本人认为,这次暴动发生之前,若巡抚果断处置,想此事不会到达这种程度。熊希龄也曾致电瑞澄,认为“对于岑抚食其肉而寝其皮不为过”,要求严加惩办,除暴安良。后来,熊希龄还专门致电湘抚杨文鼎,指责岑治理不力。当时流传甚广的《湘难赋》亦云:“呜呼!乱全湘者,巡抚也,非绅也。罪岑者,民也,非仅绅也。嗟乎!使绅能自治其湘,则无事需岑。”
措置失当的表现之三在于高压政策。
长沙抢米风潮有一个由请愿到暴动的演化过程,这其中,造成矛盾激化的重要因素来自于清政府的高压政策。正如舆论所批评的那样:当局“事前既无预备,临事唯尚淫威”阎,“酌派兵轮,多配炮码”,厉行镇压。
4月12日清早,长沙、善化两知县获闻民众骚动,共同赶往南门外试图弹压,数千民众斥责米商及分局恶行,诉说此事件的原因是米价腾涨,要求立即实行平粜政策,以救饥民。两知县多方安抚后,向众人保证将代民禀告巡抚以期众望,但因当日已近黄昏,相约众人暂时解散,次日中午再在此处相会,届时传达巡抚恩命,颁发平粜告示。民众渐渐解散,夜晚12时知县方回城。13日清早,长沙知县余氏、善化知县郭氏拜见岑春冀,述说前日南门外事件始末,提出民众集合骚动事件起因在米价腾贵,此次应急速实行平粜政策安抚,以求平稳了结此难题。但是,岑春奠却斥责道:民众骚动惹 事已经触犯到禁例,你们身为知县不依法惩戒,反来对本官提要求,实属无能;又训斥道:本来米价每升百文不足为奇,此地好茶每碗也贵至百文,日常之需大米每升百文何贵之有!两知县遭此训斥穷于答辩,只好退身。这时,巡警道赖承裕、飞瀚营统杨明远也来到该衙门,向岑春莫指责两知县惧怕饥民实属无能,愿亲往骚动处即刻镇压以扬官府之威,恳请巡抚给予建奇功之机会。随后,两人带亲兵数人,直至鳌山庙分局。当时两知县已经在此传达巡抚之意,好意百般敷衍劝解众人离散。然而赖、杨两人却大声斥骂众人,命其速速解散,若不解散,将以巡抚之命令逮捕首要分子,依法严惩,并指责道:平时你们百文喝一碗茶,却以百文一升米叫贵,纯粹是无中生有、惹是生非。这时,民众中叫喊:百文一碗茶只是城中豪富日常所为。我们每日所得仅够一升米,果腹尚难,何以喝茶!今日不得已来此以恳请平粜,然而你们不辨是非,以茶价相比命令解散,实是道理不通。反抗情形渐起。赖氏闻之勃然大怒,立刻将前日逮捕的刘某拉来斥责,并加400杖刑。这反而使民众更加激烈,大家狂呼喊骂巡警道之残忍,骚动之情愈烈。这时杨明远命亲兵开始逮捕民众,民众依仗人多越发反抗,终与赖、杨二人及其亲兵展开铁拳棍棒拼打,暴乱之状与战场无异……
巡抚岑春萁、巡警道赖承裕一意弹压,直接助推了暴乱的形成。
从上可知,在长沙抢米风潮中,无论是预判功能、官绅关系,还是临事措置,清政府都存在失当之处。清廷最后走向灭亡,上述因素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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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长沙抢米风潮,清政府,危机应对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10)24—0003—08
今年是长沙抢米风潮100周年。对这一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从建国初丁原英在《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集刊》1954年第1集上所载的《一九一。年长沙群众的抢米风潮》,将之看成是自发的民众反帝反封建斗争开始。几十年里这一观点都是中国学术界的正统思想。而同时期日本学者对该事件的研究有所不同,如波多野善大在《东洋史研究》1954年第3期上发表《辛亥革命前夜的农民起义》,指出其特征是:1.乡绅与巡抚的不和,2.学校的学捐问题,3.米价高涨之下下层民众的贫困;还论述道:“这次米骚动并不是有预谋的严密的农民起义,城市的下层民众是运动的主体”,其观点与我国学者的置之于辛亥革命前的民众反乱的研究方向不同。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学界的相关研究发生了较大变化,除了研究内容上拓宽了视域,史料建设亦有相当进展,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成绩背后所潜藏的不足,如尽管政治史范式的制约相形弱化,不过学界在研究视角上过于拘泥于革命情结,取径往往是自下而上,清朝政府成了漫忽的对象,政府的危机应对等非常重要的课题自难以引起关注,这是典型的革命史范式的后果生成。其实,与长沙抢米风潮仅仅一年之隔,清王朝就土崩瓦解,因此,该事件是解读清政府灭亡的很好的视窗。有鉴于此,笔者拟从政府视角出发,以清政府的危机应对为视点,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推动相关研究走向深入。
一、对突发事件反应失敏,预判功能缺失
长沙抢米风潮事发后,舆论界曾质疑“大风大雹”是否“足以致民于死地”,因为“风之与雹是人所不能预防者也,至若民食之不足,则未尝不可预为之筹”。“预为之筹”四字,点出了包括长沙抢米风潮在内的清末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即清政府对突发事件反应失敏,预判功能缺失。
长沙抢米风潮作为突发性事件,其发生绝非偶然,之前多有征候显现,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灾害频仍。从1900---1912年的12年中,湖南有11年发生大水灾,受灾面积达137个县;有4年发生程度不等的旱灾,受灾面积有23个县。1900至1909年10年间,湖南发生了两次巨灾,五次大灾,一次中灾,尤其自1905年至1909年5年间连年灾歉。
灾荒频仍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通货膨胀、粮价上涨,民众生活下降。如铜圆价值,1905年每银元一枚可兑换90枚铜圆,1906年为107枚,1907年为110枚,1908年为116枚,1909年为123枚,1910年为127枚。伴随着铜圆价值下跌,粮食价格直线上升,“湘省从来米价每石恒二三千文上下,光绪三十二年水灾,亦不过四千余文。今尚未播种,价已七千以外,实为百数年所未见”。“山多田少之乡,每石八串有奇,有竟日携钱而无处购米者”。以产米谷闻名的华容“米价升值入十余或九十余及百余文不等,且皆有价无米,在闭市停贩”。近代中国民众生活水平低下,因此,粮食价格作为物价的最关键因素,它的上涨直接导致民众社会水准的下降。“迩来米粮昂贵,与夫日用各物,无一不价值飞涨,较十年前贵至一倍。虽各物如是昂贵……而工价并不随之增加。”梁启超认为:“农业以外之人民,皆岁入不加进,而受百物腾涌之害。他物之需要,或可节减,而米之需要,不能节减,故于米贵之苦痛,感之最先而最深。”乾隆皇帝也曾说:“朕思天下米价频增,乃民食不足之渐。”
粮价上涨是社会非常态化的危险信号,舆论界在评析1920年上海米荒时认为,“米贵米少原是制造大乱的种子”,“世界上最危险的事,再没有比多数人没饭吃还危险的了”。米荒“能使中国社会霎时变成扰乱状态,一星的火,顷刻燎原,以至于不可收拾,比什么督军造反、溃兵劫掠,还要范围阔大”,“若不安筹方法,维持善后,万一群众惶惑,衅开暴动,社会安宁、地方秩序不但无以维持,且将牵动外交,祸变之来,逼于眉睫”,“可以把号称繁盛的上海,完全推翻。1909、1910年间,长江流域六省同遭水灾,“江、浙、湘、沔、淮、泗之间,嗷嗷之声,达于比户。而淮安、扬州、江宁、平湖、海州等处,老弱流亡,络绎道路,或数百人为一起,或数千人至万人一起”。此种情形,实乃动荡、风暴的温床。
事实也正是如此。1908年湘乡县衙勾结官钱局与米号偷运谷米出境,以致本县米价猛涨,激成饥民暴动。6月30日饥民数千人将该县甘和号等7家米店及官当局、官钱局捣毁。1909年6月,常德数千灾民进城围困官绅李亨泰宅,迫其捐款赈灾。同年“安乡等处即有会匪、痞棍煽诱饥民,借灾抢劫,滋扰闾阎”,经湖南巡抚岑春莫“添派水师巡防队,前往弹压,严密拿办,始就安谧”。到了1910年,灾区贫民多向长沙市区行乞,大批饥民涌入省垣。往年丘陵地区和山乡的贫民,在青黄不接的时期,多向滨湖地区或邻近省垣的富裕县份逃荒,而1910年的情况恰恰相反。在省会存粮不足的情况下,又加上这样多嗷嗷待哺的外来饥民,问题便更加严重了。
近代中国历史上,19世纪40至70年代是民变的高峰时期,此后稍有缓和;19世纪末民变再次勃发,20世纪初进入新的高潮。据张振鹤、丁原英所编《清末民变表》计算,1902--1911年间的民变遍及除台湾外的全国各省区,计1300余起,实际次数可能更多。杨庆垫据《大清历朝实录》记载的民众活动作了统计,得出的数据是:1836~1845年,246次;1846~1855年,933次;1856~1865年。2332次;1866~1875年,909次;1886~1895年,314次;1896~1911年,653次。
在上述民变当中,抢米、抗捐为主要内容的民变数量大增,1910年全国共计发生了176次民变,其中。抗捐、抢米风潮就有70次。而抢米风潮几乎都发生在遭受水灾的两湖、安徽、江苏、江西等省。
面对如此危殆的情形,清朝政府体系之中的官僚腐败痼疾彰显无遗。
孙中山曾说,中国“普遍的又是有系统的贪污”,“是产生饥荒、水灾、疫病的主要原因”。晚清时期,政治腐败,官吏贪墨舞弊,尔虞我诈。每逢灾年,官吏中“唯私是图,草菅斯民,上慢残下者”删,俯拾皆是。《大公报》上曾刊文针对长沙抢米风潮质问道:“是岂国民之好乱乎?……湘事之始末虽未深悉,而其闹事者为饥民而非匪徒。其所以 闹事者,为新军枪毙饥民之故。”“是肇祸之原官吏实尸之有,不得专咎国民之无良者已。”
“肇祸之原”是官吏一语,折射而出的是政府对突发事件反应失敏,预判功能缺失。作为一个传统型的政府,其内生机制未能生成现代化进程所需要的种种机能,以至于滞后于时代、社会的需要。1920年上海米荒发生后报界曾感慨道:“中国当道,亦曾关心民疾乎?……各处政府,有一以国民幸福为怀乎?凡此问题,吾人不必答之,试质诸途人,即可得其答语矣。”民国政府尚且如此,清政府又当何论?大厦将倾、大祸临头之时,竟然是满堂尸气:群丑乱舞,沐猴而冠,等到山雨到来时,必然是狂澜既倒的下场。
清末的社会危机,连外国人都已洞悉。如英国人称:1909年1月25日这天,我在《十二月》季刊的报道中,对其形势与危险进行了充分的分析。“然而,我倍感压抑,郑重地报道一个事实:长沙正面临着很严峻的形势。”“当行会越轨行事而官方又不能有效制止,那么,严重危险的一天就要到来了。然后我们将会听到一个堪称恶意入侵的简单条约被强制执行,同时看到日益升级的危险信号,而且结果是无人能够预料的。”“我越来越深信反对满清王朝的革命不仅是盼望已久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那时我们在中国将面对自义和团运动以来最大的剧变。不管是和外交部的晚辈朋友还是和其他人谈话时,我都公开表达这些观点。我并没有任何特效药为我的预言提供基础,但是正如经常频繁地在中国发生的那些事,我只是有种不可抗拒的感觉:它们将会发生。如果你直截了当地问我推测的依据是什么,我只能无言以对。”“绅士大部分骄傲自大又自私自利。政府当局在事件中也被证明是令人绝望的软弱无能。这些复杂的状况迟早会产生动荡不安的局面,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导致暴风骤雨。”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清朝政府对时局的严重性也并非一无体察,如上谕一再严令地方官对饥民“加以抚绥,勤求疾苦,兴养立教”,“防患未然,早为扑灭”;英国公使也称:“布政使和其他人都很坦白地告诉我,他们认为在两三年里一定会有严重的骚乱,我觉得他们的警告是很真诚的,不应该置若罔闻。”可惜,腐败的体制最终导致清政府不敏于动乱及缺乏预判。
二、政府统治资源弱化,官绅关系对立
中国近代社会结构中,官绅民是三大主体,三者是制衡的关系。“绅既借官势以欺民,官也恃绅力以施治;民既靠绅势以行事,绅也恃民力以拒官。”日不过,清前期建立以来的社会控制体系中,其主要特点是官绅一体对应民众。可是到了清末,官绅一体则演化成了绅民一体对应官府,官绅对抗成了主流,这在长沙抢米风潮中有突出的显现。
抢米风潮发生前,面对米价上扬,饥民乏食的危局,湖南抚巡岑春莫提出义粜,而“以王先谦、叶德辉、杨明、孔宪教等为首的官绅,认为此举于他们不利”,坚决反对岑春莫的义粜要求。围绕粮食问题,官与绅之间的斗争日益激烈,由于官绅斗法,造成米价高涨,最终酿成事变。对此,湖广总督瑞激指出:“查本年二月间,官绅会议平粜,初欲由官筹款,交绅经办,后知官款实在窘迫,始议劝绅募绅捐,先办义粜。闻该绅王先谦首先梗议,事遂迁延……臣念湘乱之始,固由地方官办理不善,而肇乱之源实由劣绅隐酿而成。”㈣官绅对立形势严峻。
在镇压抢米风潮的过程中,大多数地方绅士(包括王先谦、孔宪教、龙璋、谭延闽等人)都反对枪击饥民,认为:“并非战时,对破坏者只宜逮捕斩首,开枪则伤人之数难以估计、危险,没有道理”;有人甚至认为:“反对开枪是全体绅士的意见,而非一两个人的主张。”士绅与民众站在了一起。
长沙抢米风潮中官绅对立的局面,在之后第二年所爆发的辛亥革命中再度上演,面对武昌起义掀起的革命风暴,分化的绅士们非但不能汇聚在清王朝的龙旗下,反而投身到革命浪潮中,共同把清王朝送入死亡的谷底。以咨议局为中心的各省绅士,大多数在革命爆发后纷纷加入革命行动。清末民变的参与者已有较大的变化,身份非常复杂。除了从土地中游离出去的破产农民、无业游民、手工业者、船夫、小贩、和尚、算命者、士兵、警察、衙门胥吏、散兵游勇、会党、盐枭、地痞、土匪、无赖、罪犯之外,还有富商大贾、失意的士绅文人、有抱负的中下级官员、革命党人、留学生,以及妇孺孩童。其中士绅、豪富占很大比重。清末缙绅、富豪加入民变者日众,在民变首领(即所谓“匪首”)中所占比例更大。“杨庆堃的统计表明,《实录》所载光绪和宣统两朝发生的事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都注明了领导者的社会地位,这些人物中的百分之五十七都属于统治阶级或者至少与统治阶级直接有关系。”从《光绪朝东华录》《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清人文著等史料看,也可证明这个结论。这些文人士绅厕身江湖、持械挠抗各有目的,然而本应是国家政权支柱的“殷实富户”、上层绅士也甘为“下流”,加入“匪党”造反这一事实本身,就是与政权“离心离德”的表现,显示了清王朝的权威与控制机能正濒临崩溃。正如有论者指出:士绅既是民众运动的领导者,而同时又是引起民变的动因。部分士绅参与到地方政治,从而难以保持以往对权力进行批评和监督的正面形象;而更多的士绅因能力、影响、亲疏关系或自身势力等方面的因素而被排除在权力的重新分配之外,反倒成为民变的组织、参加和同情者。在20世纪初的历史舞台上,大士绅、绅商开始扮演起民众运动中的重要角色,他们凭借自己的地位、学识。力图以合法有序的方式来领导民众向当权者表达诉求。然而,对于此种变化,清廷并未敏锐地感知。即便一些朝廷官员试图以新对策来应对民众运动,但传统政治模式并不允许丝毫的改变。
绅士在19世纪70年代之前,还是清朝中央政府的同盟军,如太平天国运动中各地绅士以办理团练的方式,合力扼挽了清王朝既倾的狂澜。之后。特别是到了清末,短短二三十年,怎么就突然背向而行呢?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变故?
首要的因素是绅权大张。
“绅为~邑之望,士为四民之首”,中国的封建专制统治者正是“依靠地主士绅作为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绅士阶层乃统治机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执行正式和非正式政务管理的一件工具。由于封建统治者法律上赋予了绅士许多超越平民之上的特权,外加绅士自身在思想文化和经济上的优势地位,使得绅士成为地方社会具有相当能量的统治势力,是名副其实的地方权威,并成为封建专制统治的一支重要的辅助力量。这种情况到了清末则演化成了绅士们几乎控制了地方事务的主要方面。“至今各省虽以官为主,而地方公事无不酌派绅士襄办”。绅士在开办团练、兴办教育、开展办赈救灾等地方政治、经济、文化事务中,以及祭祀、婚丧等民众日常生活中都发挥着更为重要的影响,是民间社会举足轻重的一支力量;而在绅权力量强大的地方,绅士甚至可以左右地方政局。如清末各地所办铁路机构、咨议局等,几乎全被绅士所掌控。伴随着绅权的扩张,官 有所闻。”长沙发生抢米风潮,与湖南省情中绅权问题较为凸显有关。
三、地方政府临事失宜,措置失当
长沙抢米风潮酿成大乱,尽管有其必然,也并非不可延缓、疏导、弱化,之所以最终不可收拾,与地方政府措置失当不无关系。许多材料都将矛头、目标指向湖南地方政府:“省城地方文武各官,事前疏于防范,临时因应失宜,均属咎有应得。”“岑巡抚与庄布政使、绅士等相互倾轧排挤,致使处置方法失误,从而引发重大事件。”岑巡抚职务上的责任是对于事态的演变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人心叛离(多少有些误会存在),其被绅士挟持的借口不能成为其作为巡抚推卸责任的理由。”“陆军混合第25协统带杨晋曾留学日本,虽然深得岑巡抚的信任,但在事变之时,即使是被禁止不得开枪,仍还有一个协的实力,如果与警察及巡防队协力阻止暴徒的横行、采取抓捕暴行者等适宜措施,恐怕不会酿成大事。”
措置失当的表现之一是地方政府操之过急。
清末全国各地推行新政,如办学堂、兴铁路等,这在今天可以看做是清政府适应现代化需要的因应举措,可就其效果而言,在当时竟然催化了社会矛盾,以至不可收拾。梁启超曾就长沙抢米风潮批评道:“当局者毫不察国力之所能任,不审之缓急轻重,唯是浮慕新政之名目,以自欺而欺民。施令如牛毛,挥帑如流水,无一事使人民能食其利,而所以睃削之者,乃日出而不穷,是直蹙之于必死之徒已耳。”“虽使所取于民者,铢黍未尝滥费;所资办之新政,一皆实事求是,然且足以召乱,况乃羌无故实,而唯损下益上之为务者哉?此财政之紊乱,吾所谓积极速乱者也。”口l唪实也不幸为梁启超所言中,清末湖南地方政府为推行新政,对民众搜刮盘剥,“官之待民也,如仇,如敌,如狗,如彘”。当时的社会“哀鸿遍乎草野,莫之收恤”。
以铁路和工矿业为例,1895年的铁路里程仅369余公里,至1911年已达9600余公里,十六七年间增加了27倍。矿冶业在1911年前的40年共投资4100余万元,而1905--1909年5年间共投资1600万元。1905--1908年中,全国新设厂家201家,投资合计达4581万元,年均设厂50家,年均增加资本1145万元。年均设厂数分别超过洋务运动30年的20多倍和甲午后的2.5倍,投资额分别超过5.7倍与2.9倍。如此之多的投资,再加上兴办学堂、议院及编练新军等,另有外债负担,清廷财政难以承受,以至地方政府只好竭泽而渔。清末竟然有乞丐认购股票之情事发生,农民也被迫成了铁路的股东。民众掀起反对兴办学堂、抵制户籍制度等,其原因即在于此。
整个清末,理性让位于激情,急躁之风不仅仅弥漫于实业界,也横肆于政界、文化界、军界。长沙抢米风潮的发生,就是如此氛围下的产物。
措置失当的表现之二与岑春冀有关。
清末官绅关系紧张,这在湖南表现的尤为突出。历届湖南巡抚对此多有注意,极力维持官绅联盟。戊戌变法失败后,俞廉三继任巡抚,对湖南巨绅畏敬有加,为免地方豪绅从中作梗、节外生枝,遇事多求教于巨绅,礼接叶德辉“尤为诚挚”。陆元鼎对湖南绅士“言听计从”。继任端方则有利、有节,虽不愿受绅士摆布,但也注意联络湘绅。而庞鸿书亦诸事多仰他们的鼻息,其“每赴课吏馆,道过余(即叶德辉)居,必遣人询余在家否”,“公纳余言,回署必有所兴革”,甚至每接见叶时,“必嘱幕僚于屏后窃听,曰今日不可不听叶公言论”。清末湖南巡抚像走马灯似的交替不停,都与官绅矛盾有很大的关系。从1898年至1910年的12年时间之内,湖南巡抚六易其人,积极支持湖南新政、重用新派绅士、排斥旧派绅士的湖南巡抚赵尔巽、端方,虽是满人出身,牌子甚硬,但是因与旧派绅士矛盾甚深,一个在任不到一年半,一个在任仅7个月。而对旧派绅士言听计从的俞廉三却在湖南担任巡抚达4年之久。
岑春萁在官绅关系的处理上是有问题的,他“倚父(岑毓英)兄(岑春煊)势,滥膺封疆”,压根儿不把绅士放在眼里,“平日办事,与绅不甚融洽,拒绝请托,亦间有之,绅遂积不相能”。“积怨甚深,衔之已久”。叶德辉任两湖米捐局总稽查,勒令米捐全部存入他所开德昌和钱店,常集一二十万不解,以此牟利。岑春萁“签约允洋商购米,捐款激增,因电鄂督另行派员提取,以是势如水火”。在推行新政过程中,他又允许湖北泥木工匠进入湖南的建筑市场,参与建筑教堂、海关建筑、领事馆和学堂等洋式建筑,从而打破了由旧绅士叶德辉、杨巩等人垄断湖南建筑行业的地位,导致湖南泥、木匠工人的失业,从而引起他们的强烈不满。岑春冀对洋人经商、传教活动的事事迁就,更失掉了一向仇视外国侵略的新、旧两派绅士的欢心。此后绅士与之为难,不支持义粜,乃前因结下的恶果。
长沙发生米荒后,岑春冀对严峻的形势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仍然估计不足,盲目乐观,许多官绅都建议尽快禁阻谷米外运,而岑春莫却称“近日各属文电纷来”,“所云连日民船贩运其数不可数计者,想系臆揣之词”,“刻下唯有处以镇静,按照事理,切实办去,似不必过于顾虑;若欲变动办法,多所牵掣,于事有损无益”。岑的仍优柔寡断,再加上其他绅士的阻挠,最终误了大事例。
暴动前的13日,贫民聚集起来到巡抚衙门,要求降低米价,哀求道:如果把官方贮备的70万担米的一部分拿到市场上也许米价会降低一些。面对贫民的哀求,巡抚仍称100文至120文一升的米价何至买不起。面对此般嘲弄,贫民愤怒至极。这次本属正常的平粜请愿运动之所以会演化成暴动,岑春萁有很大责任。在华的日本人认为,这次暴动发生之前,若巡抚果断处置,想此事不会到达这种程度。熊希龄也曾致电瑞澄,认为“对于岑抚食其肉而寝其皮不为过”,要求严加惩办,除暴安良。后来,熊希龄还专门致电湘抚杨文鼎,指责岑治理不力。当时流传甚广的《湘难赋》亦云:“呜呼!乱全湘者,巡抚也,非绅也。罪岑者,民也,非仅绅也。嗟乎!使绅能自治其湘,则无事需岑。”
措置失当的表现之三在于高压政策。
长沙抢米风潮有一个由请愿到暴动的演化过程,这其中,造成矛盾激化的重要因素来自于清政府的高压政策。正如舆论所批评的那样:当局“事前既无预备,临事唯尚淫威”阎,“酌派兵轮,多配炮码”,厉行镇压。
4月12日清早,长沙、善化两知县获闻民众骚动,共同赶往南门外试图弹压,数千民众斥责米商及分局恶行,诉说此事件的原因是米价腾涨,要求立即实行平粜政策,以救饥民。两知县多方安抚后,向众人保证将代民禀告巡抚以期众望,但因当日已近黄昏,相约众人暂时解散,次日中午再在此处相会,届时传达巡抚恩命,颁发平粜告示。民众渐渐解散,夜晚12时知县方回城。13日清早,长沙知县余氏、善化知县郭氏拜见岑春冀,述说前日南门外事件始末,提出民众集合骚动事件起因在米价腾贵,此次应急速实行平粜政策安抚,以求平稳了结此难题。但是,岑春奠却斥责道:民众骚动惹 事已经触犯到禁例,你们身为知县不依法惩戒,反来对本官提要求,实属无能;又训斥道:本来米价每升百文不足为奇,此地好茶每碗也贵至百文,日常之需大米每升百文何贵之有!两知县遭此训斥穷于答辩,只好退身。这时,巡警道赖承裕、飞瀚营统杨明远也来到该衙门,向岑春莫指责两知县惧怕饥民实属无能,愿亲往骚动处即刻镇压以扬官府之威,恳请巡抚给予建奇功之机会。随后,两人带亲兵数人,直至鳌山庙分局。当时两知县已经在此传达巡抚之意,好意百般敷衍劝解众人离散。然而赖、杨两人却大声斥骂众人,命其速速解散,若不解散,将以巡抚之命令逮捕首要分子,依法严惩,并指责道:平时你们百文喝一碗茶,却以百文一升米叫贵,纯粹是无中生有、惹是生非。这时,民众中叫喊:百文一碗茶只是城中豪富日常所为。我们每日所得仅够一升米,果腹尚难,何以喝茶!今日不得已来此以恳请平粜,然而你们不辨是非,以茶价相比命令解散,实是道理不通。反抗情形渐起。赖氏闻之勃然大怒,立刻将前日逮捕的刘某拉来斥责,并加400杖刑。这反而使民众更加激烈,大家狂呼喊骂巡警道之残忍,骚动之情愈烈。这时杨明远命亲兵开始逮捕民众,民众依仗人多越发反抗,终与赖、杨二人及其亲兵展开铁拳棍棒拼打,暴乱之状与战场无异……
巡抚岑春萁、巡警道赖承裕一意弹压,直接助推了暴乱的形成。
从上可知,在长沙抢米风潮中,无论是预判功能、官绅关系,还是临事措置,清政府都存在失当之处。清廷最后走向灭亡,上述因素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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