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宪法保障的研究现状

来源 :法制博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ella1234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所有的权利都以生命权为基礎,也因生命权而维持,不论在何种形式的国家内都应当予以明文保障或默示。生命权的保障作为用于维系相对人存在的权利,不仅具有特殊性,更有着必要性,其中包含了维系生命的存在权、部分自主权、安全权,是人权内容的重要体现。本文主要对生命权宪法保障的必要性及研究现状进行了分析及阐述。
  关键词:宪法;生命权;宪法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5-0235-01
  作者简介:陈墨迪(1994-),女,汉族,江西宜春人,硕士,华东交通大学,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
  生命权作为一种与生俱来的权利,也是所有权利的基础,不论在何种形式的国家内都应当予以明文保障或默示,我国的宪法中亦包含该内容。关于生命权宪法保障,通过当前的阅读资料,我们所能了解到的观点有以下一些内容。
  首先在生命权的宪法保障问题上,我们国家的法学界呈现以下一些特点。一是研究起步时间晚。直到进入世纪末最后几年学者才开始对于这个问题进行研究。二是研究成果不多。从现已发表学术论文来看,与保障宪法生命权有着明确联系的论文成果不多,能收集到的、具体阐述了生命权的宪法学教材更是非常之少。三是研究问题不够深入。目前,学者们主要研究的问题有:生命权的特征、含义、主体、主要的宪法根据以及内容和效力、否需要写入宪法中等一系列问题。客观来讲,学者们对于以上这些问题的探讨,有利于生命权保障研究初步基础。然而,从总体来看,当前学界在生命权宪法保障的问题上仍旧是缺少着深入的研究。为什么宪法要保障生命权?国家应当怎样实现其保障?实践的过程中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对于这类问题的研究依旧不足。正是出于以上的这些原因,如何对生命权进行宪法保障,依旧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话题。
  当然,要讨论如何用宪法来保障生命权,就要回答生命权的概念。关于生命权的定义在中外以及各种学术界中都有着不尽相同的概念界定。
  在宪法学界,李步云主编的《宪法比较研究》中将生命权定义为人们对自己生命安全所享有的权利,是保持生命存在性的权利。而在刘连泰《国际人权宪章与我国宪法的相关比较》中,作者认为,广义的生命权含了个体在生活中的多种权利,包括人的文化、教育、政治等各个方面的权利。狭义的生命则是指不被杀害、生命不受被害威胁的权利。应当从这两个方面来进行论述。杨海坤主编的《宪法学基本论》将人的生命权认定为出世时便享有的权利,应当得到法律的持续保护。不应当被任何人用任何非法手段致使他人死亡。
  同样,在如何定义生命权的问题上,民法界和法理学界有着不一样的观点。王利明认为生命权建立在公民的生命安全的利益之上,和其他权利一样,应当得到保障。而江平在其主编《民法学》中认为,生命权是有生命的主体依法生存的权利。可以将其称为生存权。法理学界的赵雪钢认为,人的生命权是自然人的保有各种生理、心理特性的存在和延续下去的权利。包括国家不会武断且任意的剥夺人的生命,尽可能的不使用其行政权利损害人的生命权利保障。
  面对各种形式不同的回答,我们不禁反思,在以上诸多法学领域中的生命权是否相同。我们基本可以认为,解释生命权这一问题,在各个学科中有着基本相当的答案。生命权是人活着的权利,享有生命而天然拥有的权利。各种解释的不同是其对于生命主体研究的不足,而生命权本身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生命权作为维系一切权利的基础,值得我们继续推动与之相关的研究。
  总而言之,作为保障伦理权的基础,生命的神圣论以及质量论是当前保障生命权的重要观点。自然法思想诞生以来,生命权便得到了该思想提供的哲学支持,和自由主义一样,随着自然法思想的发展一同成长,而公权利论和宪法至上论则是其宪法保障的基础。具有监察职能的部门法对生命权提供保护,将有利于维护宪法的权利。生命权作为用于维系相对人存在的权利,不仅具有特殊性,更有着必要性。其中也包含着安全权,以及部分自主权。它与住房权、健康权等权利不同,生命权需要宪法来进行维持和保障,而这种保障将会延续在各个部门法之中。其中要求的不只是将生命权这一概念写进宪法,也不只是如部分传统言论中说的那样,用来对抗国家公权的损害。
  生命权要求公共权利消极的应对措施,减少对生命权的侵害,同时以积极履行的态度,履行保障生命权的义务。对整个国家来说,国家机关应当在消极与积极中,寻求一个平衡点,不只是避免对生命权的损害,更是应当负有积极的保护义务。
  [ 参 考 文 献 ]
  [1]上官丕亮.生命权的宪法保障[D].苏州:苏州大学,2005.
  [2]崔红.浅谈生命权入宪的必要性[J].广东:南方论刊,2007(01).
  [3]上官丕亮.生命权的宪法保障[D].苏州:苏州大学,2005.
  [4]逯改.生命权及其保障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09.
其他文献
针锋相对的一年rn2004年此间外交界流传着几则“轶事”非常说明问题.一是希拉克在年中参加完在美国举行的八国首脑会义后,在回国的飞机上对记者表达了他对布什总统“不知修正
法官的职责并不是平实的解释法律含义,而是要更深入地发掘深层含义,在此基础上更重要的是填补制定法的空白.换言之,填补法律的空白即法官忠实履行职责的应有之义.
项目合同及成本管理是项目实现经济效益的内在基础,项目生产管理的一切活动都与成本息息相关,它始终贯穿项目生产管理的全过程,它既包括了质量管理、工期管理、资源管理、安
高职院校要实现高速发展,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学校党内生活常态化,为学校的发展掌握方向,保驾护航。高职院校党内生活是实现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表现,是高职院校贯彻落实全
摘 要:现阶段,社会的经济形势复杂多样化,不斷频繁的出现隐名股东现象,通常而言,只有基于一定的原因才使得隐名股东对自身姓名进行了隐瞒进而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去,对于这种隐名股东来说,能否和其他股东一样享有相同的股东权利至为重要,这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分析和探讨。为此,本文详细的阐述了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和风险防范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隐名股东;法律地位;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D922.291.9
新课标中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推广,使高中教学对知识迁移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笔者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认识到知识的迁移能力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重要性。因此,如何在高中
某工厂新生产一种气压表,为了打开销路,一位销售人员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点子.一天,他来到纪念塔前,对人们宣布:“谁能使用我的气压表获得塔高度的精确数据,我就奖励他1000美
语文教学的重要任务就是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语感。本文就在阅读教学中进行语感培养来体现出语文课的特点进行了初步探讨。 The important task of Chinese teaching is to cul
“打望”一词,《现代汉语词典》未收录。因此词并非新词,所以所有版本的现代汉语新词类词典都未收。《汉语方言大词典》收录:打望,1.张望,看一看。①西南官话。贵州沿河[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