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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性收入是十七大报告的新提法。从法学视角看,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于投资、借贷、租赁和行使用益物权产生的收益关系。分析法学上的财产性收入的四种收益关系,有利于通过宪法原则性规定和商法、民法和物权法的具体规定予以法律上的保护,也有利于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原则性规定得以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