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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疗机构诊断过失引起的出生缺陷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由此引发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也逐渐增多。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出生缺陷的医疗损害赔偿尚无明确统一的规定,导致对于相关案件的裁决结果差别较大。本文从出生缺陷的概念及案件特征入手,对比出生缺陷损害适用于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不同,分析出生缺陷侵权诉讼成立的基本要件、损害赔偿范围以及医疗机构的抗辩事由,以期有助于出生缺陷的医疗损害责任的理论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