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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种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各科研院所、种子公司为了在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加强了水稻新品种选育工作,新品种层出不穷。然而,适应性强、推广面积较大、深受农民喜欢的品种却并不多,有的新品种只是昙花一现,审定后使用不到3年便销声匿迹,更有甚者.有的还造成了严重的种子纠纷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