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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非法采捕红珊瑚13名涉案嫌疑人因在东海海域偷盗红珊瑚7.2395千克(估价289万余元),被判处1年6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罚金2-50万元。这是我国首例因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红珊瑚获判实刑的案件。为了发一笔横财,梁某等人釆用拖网猎捕方式,非法捕杀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红珊瑚。违法者因此获得实刑,首开先例。此案的判决对依法保护珍稀海洋生物具有开创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