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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据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数据治理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立法是制度建设的最高形式,数据立法日益受到重视。欧洲数据立法GDPR成为当下我国学习的目标,但实施以来的负面效应不容忽视,应当全面看待欧洲这种以基本权利为基础的数据治理模式。我国采取地方数据立法先行先试的做法,在之前信息化和大数据行业发展政策实践基础上发展出细分领域立法。我们应当秉持创新和务实的态度,根据我国产业发展实际推动数据治理和相关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