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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岳牧举”从“主一客”关系上说主要有两类:一是“岳牧”举荐人才,往往与封禅之类活动相关,属特殊制举;二是举荐“岳牧”型人才,是通常制举。前者还有更具体的考试和录取科目;后者本身就是科目,是严格意义上的“岳牧举”,为唐人所创置。“岳牧”在唐代一般作为“高级地方长官”的代称,以上两类“岳牧举”又可进行相应的“置换”,从而成为广义的“岳牧举”。文献记载和学者论著多不详明和准确。由于“岳牧”在国家政治和文化的地位和意义特别重要,历代帝王莫不慎重其选,唐代则达到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