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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警务合作需要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我国现阶段国际警务合作在立法、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待改进。域外国家和地区在国际警务合作方面提供了有关理念和做法等思路,但也存在不足。通过研究域外经验和不足,并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念要求,发挥经济全球化的外溢功能、落实法律细致化的内在要求、构建平台立体化的合作体系、完善定期化的培育制度,有助于我国国际警务合作达到法治化、一体化、科学化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