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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基层社会矛盾产生的特点和规律,完善利益权益协调机制,将各类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是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精神、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当前,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主要表现为矛盾的纠纷类型趋向多样化、表现形式趋向聚众化、诱发原因趋向复杂化、发展过程趋向对抗化等,亟需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