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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税收债权关系的学说被广泛地认可和运用,我国《税收征管法》引进了《合同法》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税收关系既为公法上之债权债务关系,也如私法上之债权债务关系一样存在着违约问题,同样也存在着预期违约问题。所以,在现经济时代,对税收债权的预期违约问题的规制也如《合同法》中的规定一样重要,前者应在借鉴后者基础上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