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产权或者权利是不存在大中小的,而只有有无的问题。严格来说,无论是从法律角度看,还是从经济学角度看,小产权房都不是一个概念范畴,而只能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而已。传统意义上所讲的小产权房,乃是泛指产权不全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住房,如经济适用房、集资与合作建房以及廉租房,均因其产权的不完整而被称作小产权房。本文主要探讨小产权房流转的法律障碍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