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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太宗十三年(1241),窝阔台正式下令设立太医院,作为全国最高的医药管理机构,自此有了医药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与医药相关的法律条例,我们称之为“医法”。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元代没有形成独立的医法机构,在医法上也一直存在边实行边补充、调整的现象。但不管怎样,它是元代法律系统的一个环节,也是元代医史研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