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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了不孕症,富商丈夫便和一位年轻漂亮的银行职员同居,并如愿生下了一个儿子。多年后,富商不幸身患绝症,妻子和“二奶”终于在医院里相遇,她们一边照顾富商,一边暗中较劲争宠,并在富商去世后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财产争夺纠纷。
正妻“侧室”和睦共处
郝伟志早年经商,是中国最早富起来的那批人。但因为妻子林红霞患有不孕症,让他愁肠百结。后来,郝伟志和妻子领养了一个女婴,取名郝冬冬。孩子的到来,给这个宁静的小家增添了很多笑声。夫妻俩对女儿百般疼爱,尤其是郝伟志经常把女儿抱在怀里看了又看,但高兴之余,他的目光中却有着淡淡的惆怅。
1992年,郝伟志认识了时年25岁的银行职员田丹凤。田丹凤娇俏可人,尤其是那羞涩的一笑,深深地吸引了郝伟志。得知郝伟志是象山县有名的富翁,田丹凤也向他投去了崇拜的目光。很快,田丹凤辞掉工作成为郝伟志的情人。
林红霞知道后闹得不可开交,还找来公公婆婆理论。最后,郝伟志干脆跟妻子摊牌:“如果你能生孩子,我就不会找别人了!你不乐意,那我们只能离婚。”一提到生孩子林红霞就蔫了,马上偃旗息鼓。后来,林红霞也想通了,主动说:“孩子生出来抱给我养,你就和那个女人断绝关系。”林红霞提的条件也不过分,郝伟志答应了。从此,郝伟志有了两个家,这两个互不干扰的女人,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1995年2月25日,田丹凤终于生下了儿子郝博。林红霞开始督促丈夫快点把孩子抱回来,和田丹凤也有个了断。为了安抚妻子也为了兑现当初的承诺,郝伟志把儿子郝博抱到了林红霞身边,并且让孩子叫她妈妈,但并没有和田丹凤了断。其实,他是舍不得,两个人相处这么久,还为他生了个儿子,他们有了很深的感情,况且田丹凤年轻漂亮,又是那么的善解人意。
听着懵懂的孩子喃喃地叫着自己“妈妈”,林红霞知道这个孩子在郝伟志心中,乃至郝家整个家族里的分量,她只能逐渐默许了田丹凤的存在。
郝伟志游走在两个女人之间,郝博也有了两个妈妈两个家。而田丹凤自从生了孩子后,也逐渐被郝家人认同,郝伟志的弟弟妹妹们都叫她丹凤姐。在他们的眼里,田丹凤和林红霞的地位是一样的,都是他们的嫂子。起初,田丹凤因为没名分和郝伟志闹,极力劝他离婚娶自己,但郝伟志告诉她:“除了名分,我对你们俩都是一样的,甚至对你比对她都好一些。”随后,郝伟志以田丹凤的名义买了一套大房子。经过一番安抚,田丹凤也就不再计较了,心甘情愿地做起了郝家没有名分的媳妇。
自从有了儿子后,郝伟志更是干劲十足,他要为儿子挣下一份家业。他的事业做得更加红火了,朋友们都很佩服他,不仅生意做得好,而且把两个女人的事也处理得游刃有余。为了避免两个女人见面尴尬,什么场合该谁参加,郝伟志都安排得井井有条,一般老家的事情都是林红霞处理,外面的事有田丹凤。逢年过节家人聚会的时候,如果田丹凤去,郝伟志就提前打电话告诉林红霞,以免“撞车”,就这样两个女人从不见面。
为遗产病床前争宠暗中较劲
2002年,郝伟志的事业发展到了宁波,在那置办了很多产业,田丹凤就带着孩子跟随着郝伟志住在了宁波市江东区的联通家园里,郝博也在附近上了学。可谁也没有想到,厄运却突然降临到郝伟志身上。
2004年7月,郝伟志有些咳嗽,本来以为是小毛病,可到宁波市113医院一查,却确诊为肺癌。犹如晴天霹雳,田丹凤把家里料理了一下,全心护理郝伟志,而林红霞也从象山老家赶到宁波住进了另外的房子里,打算长期照顾郝伟志。
那天,林红霞刚进病房,就看见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正在给丈夫拿水喂药,她知道这就是田丹凤,急忙夺过水杯,送到郝伟志的嘴边。随后三人都沉默了。多年的情敌终于见面了,尽管林红霞看到田丹凤就气不打一处来,田丹凤看她也是一百个不高兴,但因为郝伟志在病中,两人也只能暗中较劲。见场面很尴尬,郝伟志本想让她们其中一个回去,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说,打发哪个走,谁都会认为不被重视,郝伟志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终于有一天,两个女人爆发了争吵。郝伟志就警告她们,如果想陪在他身边就得和平相处,谁先吵架谁就先走。两人也怕郝伟志病情加重,就暂且把恩怨放在了一边。自此,两人分工明确,一个拿药,另一个就拿水;一个人盛饭,另一个就端菜。
2005年,郝伟志转院到上海做了肺部手术,林红霞和田丹凤也一起去了上海 ,陪在他身边。虽说郝伟志被病痛折磨得痛苦万分,但唯一让他感到安慰的是,身边有两个女人的细心照料。然而,经过反复救治,郝伟志的病情却没有什么大的改观。
2006年3月,在病中的郝伟志一直惦记着儿子没有正式名分,就把郝博的户口迁到了他的家庭户口簿上。对于郝博的一进一出,两个女人都没说什么,林红霞似乎很识大体,认为应该这么做。而田丹凤倒是认为只要是为孩子好,怎么办都行。
2007年4月,郝伟志又住进了山东博山医院,不论到哪里,始终都是两个女人和他形影不离。郝伟志的癌细胞逐渐扩散到全身,他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了,就把弟弟郝伟强叫到病床前,当着两个女人的面,他口述,让郝伟强写了份遗嘱。大概内容就是把自己所有的房产分给妻子林红霞和儿子郝博,并分给养女郝东东一辆奥迪轿车,妻子占财产的百分之四十,儿子占百分之六十,而这些房产中包括以田丹凤的名字买的一套房子。
但林红霞拒绝签字,“财产平分,凭什么给我四给他们六。”“儿子还小用钱的地方多,而且将来他是男人要撑着家里,没钱怎么能行,我挣的家业就是要给儿子。”郝伟志说话有气无力,但却能感觉到,他很愤怒。田丹凤自己没有权争财产,但她儿子却有这个权利,她默默地坐在旁边仔细地听着,很怕漏掉一个细节。
最后,林红霞以必须要百分之五十的财产为理由,没有签字,遗嘱上只有郝伟志一个人的名字。郝伟强见哥哥的遗嘱没签成,就建议郝伟志找个律师处理这事,可郝伟志却坚持说:“我挣下的家业我说了算,想给谁就给谁。”结果,不欢而散。
7月12日上午,郝伟志把家里的兄弟姐妹和几个朋友都叫到了床前,要来笔和纸,颤抖着手写下了一份遗嘱,内容和前一份基本一样。写完后,他把遗嘱递给了妻子。看完了内容,林红霞依然拒绝在上面签字。郝伟志没办法,只好把遗嘱一式两份分给了林红霞和田丹凤说:“就这么定了。”
7月16日,郝伟志停止了呼吸。而两个女人悲伤过后,开始了财产的争夺战。
一审再审难了身后事
郝伟志葬礼结束的第二天,林红霞和田丹凤就为了财产分配问题而争吵了起来,两人毫不相让。郝伟强只好出面调解,林红霞说:“这么多年我受了那么多委屈,凭什么少分给我,虽然我没为郝家生孩子,但没有功劳还有苦劳。”而作为郝博的妈妈,田丹凤也不让步:“这么多年,我没名没分的,我什么时候争过,但遗嘱上怎么写就得怎么算。”作为中间人,郝伟强先找到大嫂,劝她看在大哥的情分上拿百分之四十算了,然后又去找“小嫂子”,让她再多分给点大嫂。然而,几次调解下来,郝伟强都焦头烂额了,而两个女人谁也不退让,她们似乎不仅仅为了争那些财产,更是为了面子和地位。
2007年底,郝伟志80多岁的老父亲突然去世。哥哥刚刚离去,父亲又走了,悲伤的郝伟强无心处理两人的财产纠纷。林红霞认为小叔子偏心,就和养女请来了律师,起诉郝博、田丹凤,要求重新分配丈夫留下来的遗产。
2008年3月21日,象山县人民法院就林红霞、郝冬冬状告郝博、田丹凤侵占遗产一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原告认为,郝伟志生前所立的遗嘱无效,因为郝伟志将夫妻共同财产当作个人财产处理,并且以被告田丹凤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侵害了原告林红霞的财产所有权。同时,郝伟志与他人同居长达十余年且生下一子,侵害了原告林红霞的婚姻权利,也给原告林红霞带来精神伤害,并侵犯了原告的财产继承权。按照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郝伟志应当不分或少分。
田丹凤也请来了律师,当场辩称:原告在起诉中既主张按法定继承郝伟志的遗产,又以请求返还不当得利,两个是不同的法律关系,系诉讼请求不当。郝伟志因原告林红霞不能生育,与被告田丹凤同居生活相处十五年属实,并生育一子即被告郝博。郝伟志去世后,引发的财产纠纷应当是继承纠纷,应当遵循郝伟志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2009年3月19日,法院在一年后第二次开庭,但法院追加了郝伟志的母亲王青娣和五个妹妹一个弟弟为原告。原来,郝伟志在立遗嘱时,有一套房子没有写进去,没有指定继承人,那么就要按法定继承人继承,就是由郝伟志现在健在的母亲和五个妹妹一个弟弟继承,这从法律上叫“转继承”。虽然父亲后来去世了,但郝伟志去世时,父亲还健在,他也属于继承人,属于父亲的那份遗产应由郝伟志的子女郝冬冬和郝博共同继承,这从法律上讲叫“代位继承”。
因此,原本四人之争,现在十人有份,本来无意拿哥哥财产的五姐妹和弟弟郝伟强,竟然也被卷进这场复杂的遗产继承案中,他们其实不希望原本和谐的大家庭刀兵相见,但现在只能依靠法律去解决问题了。
2009年6月15日,象山县法院经过长达一年的审理认为,郝伟志留下来的遗产大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生前所立的第一份遗嘱无效,第二份遗嘱部分有效,所余财产则按照继承法规定划成等额,分别由郝伟志的母亲,弟弟妹妹,以及妻子林红霞和儿子郝博按照法定比例获取。至于原告提出,郝伟志生前以被告的名义购买的房产,不予认定。
案件宣判后,林红霞对这样的判决不满,继续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然而,8月19日,林红霞却主动撤诉。原来,经过郝家人的劝说和调解,两个身心疲惫的女人,都各让了一步,遗产基本按法院判决的分配,而郝伟志的母亲、弟弟和妹妹纷纷将应得的那份财产都赠送给郝博。至此,此案终于尘埃落定。■
(责编 时光)
正妻“侧室”和睦共处
郝伟志早年经商,是中国最早富起来的那批人。但因为妻子林红霞患有不孕症,让他愁肠百结。后来,郝伟志和妻子领养了一个女婴,取名郝冬冬。孩子的到来,给这个宁静的小家增添了很多笑声。夫妻俩对女儿百般疼爱,尤其是郝伟志经常把女儿抱在怀里看了又看,但高兴之余,他的目光中却有着淡淡的惆怅。
1992年,郝伟志认识了时年25岁的银行职员田丹凤。田丹凤娇俏可人,尤其是那羞涩的一笑,深深地吸引了郝伟志。得知郝伟志是象山县有名的富翁,田丹凤也向他投去了崇拜的目光。很快,田丹凤辞掉工作成为郝伟志的情人。
林红霞知道后闹得不可开交,还找来公公婆婆理论。最后,郝伟志干脆跟妻子摊牌:“如果你能生孩子,我就不会找别人了!你不乐意,那我们只能离婚。”一提到生孩子林红霞就蔫了,马上偃旗息鼓。后来,林红霞也想通了,主动说:“孩子生出来抱给我养,你就和那个女人断绝关系。”林红霞提的条件也不过分,郝伟志答应了。从此,郝伟志有了两个家,这两个互不干扰的女人,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1995年2月25日,田丹凤终于生下了儿子郝博。林红霞开始督促丈夫快点把孩子抱回来,和田丹凤也有个了断。为了安抚妻子也为了兑现当初的承诺,郝伟志把儿子郝博抱到了林红霞身边,并且让孩子叫她妈妈,但并没有和田丹凤了断。其实,他是舍不得,两个人相处这么久,还为他生了个儿子,他们有了很深的感情,况且田丹凤年轻漂亮,又是那么的善解人意。
听着懵懂的孩子喃喃地叫着自己“妈妈”,林红霞知道这个孩子在郝伟志心中,乃至郝家整个家族里的分量,她只能逐渐默许了田丹凤的存在。
郝伟志游走在两个女人之间,郝博也有了两个妈妈两个家。而田丹凤自从生了孩子后,也逐渐被郝家人认同,郝伟志的弟弟妹妹们都叫她丹凤姐。在他们的眼里,田丹凤和林红霞的地位是一样的,都是他们的嫂子。起初,田丹凤因为没名分和郝伟志闹,极力劝他离婚娶自己,但郝伟志告诉她:“除了名分,我对你们俩都是一样的,甚至对你比对她都好一些。”随后,郝伟志以田丹凤的名义买了一套大房子。经过一番安抚,田丹凤也就不再计较了,心甘情愿地做起了郝家没有名分的媳妇。
自从有了儿子后,郝伟志更是干劲十足,他要为儿子挣下一份家业。他的事业做得更加红火了,朋友们都很佩服他,不仅生意做得好,而且把两个女人的事也处理得游刃有余。为了避免两个女人见面尴尬,什么场合该谁参加,郝伟志都安排得井井有条,一般老家的事情都是林红霞处理,外面的事有田丹凤。逢年过节家人聚会的时候,如果田丹凤去,郝伟志就提前打电话告诉林红霞,以免“撞车”,就这样两个女人从不见面。
为遗产病床前争宠暗中较劲
2002年,郝伟志的事业发展到了宁波,在那置办了很多产业,田丹凤就带着孩子跟随着郝伟志住在了宁波市江东区的联通家园里,郝博也在附近上了学。可谁也没有想到,厄运却突然降临到郝伟志身上。
2004年7月,郝伟志有些咳嗽,本来以为是小毛病,可到宁波市113医院一查,却确诊为肺癌。犹如晴天霹雳,田丹凤把家里料理了一下,全心护理郝伟志,而林红霞也从象山老家赶到宁波住进了另外的房子里,打算长期照顾郝伟志。
那天,林红霞刚进病房,就看见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正在给丈夫拿水喂药,她知道这就是田丹凤,急忙夺过水杯,送到郝伟志的嘴边。随后三人都沉默了。多年的情敌终于见面了,尽管林红霞看到田丹凤就气不打一处来,田丹凤看她也是一百个不高兴,但因为郝伟志在病中,两人也只能暗中较劲。见场面很尴尬,郝伟志本想让她们其中一个回去,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说,打发哪个走,谁都会认为不被重视,郝伟志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终于有一天,两个女人爆发了争吵。郝伟志就警告她们,如果想陪在他身边就得和平相处,谁先吵架谁就先走。两人也怕郝伟志病情加重,就暂且把恩怨放在了一边。自此,两人分工明确,一个拿药,另一个就拿水;一个人盛饭,另一个就端菜。
2005年,郝伟志转院到上海做了肺部手术,林红霞和田丹凤也一起去了上海 ,陪在他身边。虽说郝伟志被病痛折磨得痛苦万分,但唯一让他感到安慰的是,身边有两个女人的细心照料。然而,经过反复救治,郝伟志的病情却没有什么大的改观。
2006年3月,在病中的郝伟志一直惦记着儿子没有正式名分,就把郝博的户口迁到了他的家庭户口簿上。对于郝博的一进一出,两个女人都没说什么,林红霞似乎很识大体,认为应该这么做。而田丹凤倒是认为只要是为孩子好,怎么办都行。
2007年4月,郝伟志又住进了山东博山医院,不论到哪里,始终都是两个女人和他形影不离。郝伟志的癌细胞逐渐扩散到全身,他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了,就把弟弟郝伟强叫到病床前,当着两个女人的面,他口述,让郝伟强写了份遗嘱。大概内容就是把自己所有的房产分给妻子林红霞和儿子郝博,并分给养女郝东东一辆奥迪轿车,妻子占财产的百分之四十,儿子占百分之六十,而这些房产中包括以田丹凤的名字买的一套房子。
但林红霞拒绝签字,“财产平分,凭什么给我四给他们六。”“儿子还小用钱的地方多,而且将来他是男人要撑着家里,没钱怎么能行,我挣的家业就是要给儿子。”郝伟志说话有气无力,但却能感觉到,他很愤怒。田丹凤自己没有权争财产,但她儿子却有这个权利,她默默地坐在旁边仔细地听着,很怕漏掉一个细节。
最后,林红霞以必须要百分之五十的财产为理由,没有签字,遗嘱上只有郝伟志一个人的名字。郝伟强见哥哥的遗嘱没签成,就建议郝伟志找个律师处理这事,可郝伟志却坚持说:“我挣下的家业我说了算,想给谁就给谁。”结果,不欢而散。
7月12日上午,郝伟志把家里的兄弟姐妹和几个朋友都叫到了床前,要来笔和纸,颤抖着手写下了一份遗嘱,内容和前一份基本一样。写完后,他把遗嘱递给了妻子。看完了内容,林红霞依然拒绝在上面签字。郝伟志没办法,只好把遗嘱一式两份分给了林红霞和田丹凤说:“就这么定了。”
7月16日,郝伟志停止了呼吸。而两个女人悲伤过后,开始了财产的争夺战。
一审再审难了身后事
郝伟志葬礼结束的第二天,林红霞和田丹凤就为了财产分配问题而争吵了起来,两人毫不相让。郝伟强只好出面调解,林红霞说:“这么多年我受了那么多委屈,凭什么少分给我,虽然我没为郝家生孩子,但没有功劳还有苦劳。”而作为郝博的妈妈,田丹凤也不让步:“这么多年,我没名没分的,我什么时候争过,但遗嘱上怎么写就得怎么算。”作为中间人,郝伟强先找到大嫂,劝她看在大哥的情分上拿百分之四十算了,然后又去找“小嫂子”,让她再多分给点大嫂。然而,几次调解下来,郝伟强都焦头烂额了,而两个女人谁也不退让,她们似乎不仅仅为了争那些财产,更是为了面子和地位。
2007年底,郝伟志80多岁的老父亲突然去世。哥哥刚刚离去,父亲又走了,悲伤的郝伟强无心处理两人的财产纠纷。林红霞认为小叔子偏心,就和养女请来了律师,起诉郝博、田丹凤,要求重新分配丈夫留下来的遗产。
2008年3月21日,象山县人民法院就林红霞、郝冬冬状告郝博、田丹凤侵占遗产一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原告认为,郝伟志生前所立的遗嘱无效,因为郝伟志将夫妻共同财产当作个人财产处理,并且以被告田丹凤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侵害了原告林红霞的财产所有权。同时,郝伟志与他人同居长达十余年且生下一子,侵害了原告林红霞的婚姻权利,也给原告林红霞带来精神伤害,并侵犯了原告的财产继承权。按照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郝伟志应当不分或少分。
田丹凤也请来了律师,当场辩称:原告在起诉中既主张按法定继承郝伟志的遗产,又以请求返还不当得利,两个是不同的法律关系,系诉讼请求不当。郝伟志因原告林红霞不能生育,与被告田丹凤同居生活相处十五年属实,并生育一子即被告郝博。郝伟志去世后,引发的财产纠纷应当是继承纠纷,应当遵循郝伟志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2009年3月19日,法院在一年后第二次开庭,但法院追加了郝伟志的母亲王青娣和五个妹妹一个弟弟为原告。原来,郝伟志在立遗嘱时,有一套房子没有写进去,没有指定继承人,那么就要按法定继承人继承,就是由郝伟志现在健在的母亲和五个妹妹一个弟弟继承,这从法律上叫“转继承”。虽然父亲后来去世了,但郝伟志去世时,父亲还健在,他也属于继承人,属于父亲的那份遗产应由郝伟志的子女郝冬冬和郝博共同继承,这从法律上讲叫“代位继承”。
因此,原本四人之争,现在十人有份,本来无意拿哥哥财产的五姐妹和弟弟郝伟强,竟然也被卷进这场复杂的遗产继承案中,他们其实不希望原本和谐的大家庭刀兵相见,但现在只能依靠法律去解决问题了。
2009年6月15日,象山县法院经过长达一年的审理认为,郝伟志留下来的遗产大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生前所立的第一份遗嘱无效,第二份遗嘱部分有效,所余财产则按照继承法规定划成等额,分别由郝伟志的母亲,弟弟妹妹,以及妻子林红霞和儿子郝博按照法定比例获取。至于原告提出,郝伟志生前以被告的名义购买的房产,不予认定。
案件宣判后,林红霞对这样的判决不满,继续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然而,8月19日,林红霞却主动撤诉。原来,经过郝家人的劝说和调解,两个身心疲惫的女人,都各让了一步,遗产基本按法院判决的分配,而郝伟志的母亲、弟弟和妹妹纷纷将应得的那份财产都赠送给郝博。至此,此案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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