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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新加坡食品卫生管理部门销毁了9批从马来西亚和印尼进口的水产品,据说这些水产品中含有甲醛。事件发生后,马来西亚政府对出口到新加坡的虾类产品采取了一些新的质量管理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从2004年8月1日起,由陆路出口到新加坡的虾必须经过专门口岸进行综合检查,必须取得渔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不含甲醛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