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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总结分析产妇未足月胎膜早破不同孕周以及其潜伏期时间存在的长短情况对于妊娠结局的具体临床意义。方法对该院产科确诊为未足月胎膜早破产妇和新生儿的临床总体资料进行全面性分析回顾,按照孕周时间的长短将这些产妇分为两个治疗组,即治疗1组(28~32周)和治疗2组(33~36周)对两组产妇以及新生儿的临床表现情况进行对比。结果项治疗1组母婴的并发症情况明显高于治疗2组(P<0.05),而治疗1组潜伏期在48h后的的新生儿死亡率明显低于潜伏期48h内(P<0.05),而治疗2组产妇其潜伏期在48h内、外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结论对于孕周在28~32周之间的未足月胎膜早破产妇要做好有效措施干预,达到延长孕周的效果,而未足月胎膜早破孕周在33~36周之间要在2d内终止产妇妊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