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霞:法治社会建设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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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的核心在于机制建设。法治社会建设要着力的不是静态微观的规范问题,而是动态宏观的机制设计。法治社会建设同然也会聚焦于某一个分析对象,但要更加关注社会系统中该对象与其他要素及系统的关系问题。法治社会建设同然也分析主体的行为及其规范,但更加关注的是主体在系统中行动的意义及与其他主体的互动问题。法治社会建设固然也需诉诸规则构建,但更要注意,构建规则不是终点而恰恰是起点。法治社会建设固然也要讨论纠纷的解决,但更要明确的是解决方案不可“一过性”,更要注重矛盾的化解及此类纠纷的预防。因此.法治社会不是对单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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