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行不批准逮捕决定不当的原因及检察监督

来源 :中外企业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bsylh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批捕案件的处理比较随意,违背了立法精神,因此检察院有必要对此加强监督。根据工作经验,试分析检察机关对不批准逮捕案件及其执行监督的必要性和监督方法,以供借鉴。
其他文献
按照华为公司的要求,工作满八年的员工,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一份辞职申请,在达成自愿辞职共识之后,再竞争上岗,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基本不变,薪酬略有上升。从2007年9月底